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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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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及職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屆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為781名,現實有代表759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務和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機構,下設預算工作委員會。2019年1月,北京市十五屆二次人代會決定設立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

  2018年,納入本部門決算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2家,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本級、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務中心。由於北京市民主法制幹部培訓基地納入轉制範圍,未納入本部門2018年決算範圍,其當年基本建設類項目的財政撥款收支情況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財務處代編差額調整表方式予以反映。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252人,實有人數220人;事業編制113人,實有人數6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1038.80萬元,比上年增加2322.46萬元,增長12.4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9943.77萬元,比上年增加2181.20萬元,增長12.2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842.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4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96.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9%;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4.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7769.82萬元,比上年增加1306.97萬元,增長7.94%,其中:基本支出10947.7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61%;項目支出6729.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7.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92.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52%;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0070.46萬元,比上年增加1792.07萬元,增長9.80%。主要原因:根據人大履職工作需要而增加的經費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677.7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521.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80%; 教育支出173.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7.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85.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8年度決算15521.1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減少75.21萬元,下降0.48%。其中:

  “人大事務”2018年度決算15464.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31.38萬元,下降0.84%。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一般性支出。

  “統計資訊事物”2018年度決算56.17萬元,2018年年初無預算。主要原因:支付“北京市選民登記資訊管理系統建設項目”尾款。

  2.“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173.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8.59萬元,下降38.53%。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8年度決算173.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8.59萬元,下降38.53%。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1497.4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0.52萬元,上升0.0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8年度決算1454.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2.11萬元,下降2.8%。主要原因:市社保中心12月份養老保險未劃款。

  “撫恤”2018年度決算42.63萬元,2018年年初無預算。主要原因:支付死亡人員撫恤和喪葬費。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485.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6.24萬元,增長5.7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8年度決算485.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6.24萬元,增長5.71%。主要原因:跨年度支付2017年度部分醫療保險。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947.7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84.01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67.45萬元減少183.4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60.0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80.45萬元減少20.3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從嚴從緊控制因公出國(境)人數、範圍及規模;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與國外地方議會間的友好交流及立法培訓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3個、3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2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14.1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03.18萬元減少89.0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外省市人大來京學習、考察批次和人次減少所致。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內外事接待食宿費補貼及按規定向外賓贈送的外事禮品支出等。2018年內事公務接待77批次,471人次;外事公務接待13批次,12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09.8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83.82萬元減少74.0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50.82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8年購置10輛,車均購置費15.0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58.9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33.00萬元減少74.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車運維等一般性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0.2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1.4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3.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3.33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2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1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728.94萬元,比上年減少161.14萬元,減少原因:一是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差旅費、培訓費等一般性支出;二是2018年除涉及安全隱患外,未對原辦公樓及相關附屬設施進行大項維修改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95.9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41.8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254.1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80.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5.2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31.8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3.3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3846.23萬元,其中:汽車121輛,3164.9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133.20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3879.96萬元。其中,對1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對20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21個項目的評價均分為91.92分,評價等級為優秀。其中,17個項目得分在90分以上,優秀率為80.95%;4個項目得分在85-90分之間,良好率19.05%。總的來看,納入績效評價的21個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真實、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強,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較為規範,建立有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了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較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良好,基本達到了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援、規範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預期效果,同時保障了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有關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本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三十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

  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舉行會議審查和批准本級決算草案的三十日前,將上一年度本級決算草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間,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本年度上一階段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

  北京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財經委員會)承擔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和財政預算草案的有關工作,市人大財經辦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也是市財經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市人大財經辦在市財經委員會工作職責內開展日常工作。

  市人大財經辦根據法律規定,每年度依法履行職責。召開以下3次會議內容:

  (1)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30日前,市財經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預算執行情況和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以及市總預算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查。

  (2)市人大常委會應當在每年7月底前聽取市人民政府關於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市財經委員會應當在每季度終了後,聽取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關於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3)市財經委員會在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審查和批准市級決算草案的30日前,對上一年度市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

  2018年度市人大財經辦依法履職作具體工作,通過組織實施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確保市財經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完成召開2017年北京市級決算草案初審會議、2018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會議、2019年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和計劃草案初審會議。

  2.項目資金情況

  (1)預算批復情況及資金組成

  為保證會議工作順利舉行,圓滿完成會議預定的各項議程。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18年預算的函》(京財黨政群指〔2018〕2號),2018年部門預算實際安排預決算初審經費共計52.60萬元,主要是用於會議費、辦公費、委託業務費的經費保障。

  (2)預算資金執行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預決算初審經費52.6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47.59萬元,結余資金5.01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90.48%。具體為:

  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四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三十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的規定,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對2017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以及市總預算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查。預算經費12.40萬元,實際支出8.87萬元。

  ②根據《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第二十二條:“市人大常委會應當在每年7月底前聽取市人民政府關於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的規定,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關於201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預算經費12.40萬元,實際支出8.53萬元。

  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七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審查和批准本級決算草案的三十日前,將上一年度本級決算草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的規定,財經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對2019年度計劃、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預算經費27.80萬元,實際支出30.19萬元。

  3. 項目整體績效目標

  2018年度市人大財經辦依法履職作具體工作,通過組織實施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確保市財經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1)按照預演算法、監督法、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規定,對計劃、預算的半年執行情況、上年度決算、下一年度計劃、預算安排等情況召開會議,進行初步審查。

  (2)提出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對預算、決算的初步審查意見,對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順利批准計劃、預算草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順利批准市級決算做好準備。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2018年度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1.70分,其中項目決策13.76分,項目管理27.42分,項目績效50.52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預算編制的準確性需進一步提高

  市人大財經辦在申請2018年度項目資金時,預算編制數額過寬,缺乏項目預算精細化管理,辦公費預算未能體現預算的具體用途和內容,導致項目預算與預算執行存在差異。

  2.項目過程性管控及管理資料不足,有待進一步完善

  市人大財經辦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過程性管控文件不完整,同時缺少項目管理制度,項目制度建設規範性及完整性略有不足。

  3.項目指標體系設定應進一步加強針對性

  項目社會效益指標及服務滿意度指標設置不夠合理,針對性不強,績效目標內容較為籠統,可衡量性有待提高,預算準確度不夠,缺少滿意度調查相關報告,滿意效果不明確。應加強細化程度,做到項目指標具體、可度量、可實現。

  4.項目需加強滿意度評價指標覆蓋的範圍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維度覆蓋範圍不夠全面,滿意度未完全體現合理預期。

  (四)建議

  1.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精細化和準確性

  進一步推動和完善科學編制預算,強化預算執行工作和預算績效執行全程督導工作。定期對項目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在年初的預算中借鑒以前年度項目經驗,增加預算的前瞻性和彈性,減少非必要的預算申請。

  同時加強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提高部門整體績效管理意識,提高預算編制準確性,減少預算執行資金結余結轉現象發生,規範合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2.制定相應的項目過程管理規定,提高項目過程可控性

  健全項目管理制度,明確項目立項、決策、執行、監督、績效管理等管理措施。項目執行過程管理控制資料充分留痕,證明項目按計劃內容和重要節點組織實施情況。

  績效資訊收集是貫穿整個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工作環節,所收集的資訊是支撐評價結論的重要依據。應注意項目績效資料的收集,形成科學、量化、可支撐的績效成果資料。如採取適當的方式開展滿意度調查,調查覆蓋參與的單位及人員,形成取相關的意見及報告,體現滿意度的效果。

  3.加強項目指標設定科學性

  進一步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儘量細化各項指標,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錶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錶述。

  4.完善績效評價資料的完整度,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建議對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要合理預期,服務對象範圍應明確界定,採取適當方式方法開展滿意度調查,提供更加詳實的資料,為績效評價提供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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