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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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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6)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7)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9)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0)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11)領導本市公安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2)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3)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4)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5)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門決算所屬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屬單位32家,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

  因目前我市公安部門的機構改革工作尚未完成,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市委、市政府審議批准的改革方案,對部門主要職責和單位構成進行調整。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738038.65萬元,比上年減少1994.66萬元,下降0.2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17985.90萬元,比上年增加37177.72萬元,增長5.4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1511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979.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89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6%。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90923.59萬元,比上年減少19855.37萬元,下降2.79%,其中:基本支出482002.4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76%;項目支出208921.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2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19142.26萬元,比上年減少1607.93萬元,下降0.22%。主要原因:2018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比2017年減少39844.7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7134.5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98730.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13%;教育支出20368.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73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0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6301.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8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98730.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7376.81萬元,增長4.79%。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決算598300.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6946.81萬元,增長4.72%。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公安業務工作開展和警務大數據建設情況,追加公安業務工作經費和科技信息化建設經費。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4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3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業務用房基本建設支出;二是年中新增一個公安科技建設項目。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0368.5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987.77萬元,下降8.8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8年度決算1920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517.88萬元,下降7.32%。主要原因:北京警察學院年中核減調整部分項目結余。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1159.0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69.9萬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2018年“進修及培訓”預算是按定額標準自動生成的,我局嚴格控制培訓支出,按照每年制定的培訓計劃正常開支。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1733.5萬元,比20178年年初預算增加662.5萬元,增長1.6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39919.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88.44萬元,增長10.74%。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出,年中追加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

  “撫恤”(款)2018年度決算1814.0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5.92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我局依據相關規定,正常開展撫恤、慰問工作。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6301.7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405.31萬元,增長20.12%。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8年度決算26301.7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405.31萬元,增長20.21%。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出,年中追加基本醫療保險。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局2018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81033.32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9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145.55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324.84萬元減少3179.2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39.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55萬元減少15.79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關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要求,統籌規劃出訪指標,嚴格經費審核;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義大利參加執法規範化培訓、隨公安部赴英國參加監所管理培訓、赴香港參加公安部組織的2018年刑事技術人才交流培訓、赴俄羅斯參加第12屆國際狙擊大賽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3個、4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2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35.4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12.86萬元減少77.37萬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實中央及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局屬各單位接待全國其他省市公安業務單位學習考察用餐和外事接待用餐,如接待越南河內市公安局代表團、國際警務合作聯絡官。公務接待547批次,公務接待746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7970.8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1056.98萬元減少3086.1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3628.2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635.28萬元減少7.0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實際更新需求,對國Ⅰ國Ⅱ老舊執法執勤車進行更新,2018年購置(更新)162輛,車均購置費22.4萬元,我局因購置部分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導致車均購置費偏高;執法執勤用車均按照標準進行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342.6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421.7萬元減少3079.08萬元,主要原因: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大力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602.5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54.1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62.5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23.29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3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0584.53萬元,比上年增加3927.93萬元,增加原因:隨著我局科技資訊系統陸續投入使用,相關配套的電腦房基礎環境耗電量增多,電費隨之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82222.9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4387.4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8714.8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9120.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62715.8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9.2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3724.5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95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74524.71萬元,其中:汽車2369輛,56701.3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57台(套),65608.1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我局2018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6131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2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4.83%,涉及金額154917.78萬元。326個項目平均得分91.79分。其中,綜合得分在90-100之間評定結論為“優秀”的項目有303個,佔比92.94%;綜合得分在75-90分之間評定結論為“良好”的項目有23個,佔比7.06%。

  二、新型警用強光手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公安局擔負著全市刑偵、治安等執法辦案工作。各基層單位需要使用先進的技術裝備,為現場執法提供保障支援。根據公安部新修訂出臺的單警裝備配備標準和單警裝備改型列裝情況,為全局更新購置新型單警強光手電20000支,預算金額950.00萬元,其中2018年安排啟動經費475.00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財政撥款。2018年度共計支出474.97萬元,用於支付新型警用強光手電項目合同首付款,預算執行率99.99%。

  (二)評價結論

  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新型警用強光手電項目績效目標明確,設置合理,並對每月目標進行了細化。項目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相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所有支出由行政本級進行核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各項支出的管理核算能夠做到準確、及時、具體。項目新購置的裝備均已到貨並驗收合格,通過為直屬單位配備該裝備,提高執勤民警的人身安全和辦案效率,保證直屬單位的工作運作。項目績效評價得分為87.16分,評級等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滿意度相關支撐資料不完善。

  (四)建議

  應加強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分析和結果應用,持續改進、提升項目資金使用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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