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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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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8年部門決算單位共計25家,包括:行政單位1家,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包括30個內設機構;所屬單位24家,分別為: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京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中心、北京市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北京市外國專家與外國人就業事務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北京市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北京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幹部度假療養中心、北京市實驗技工學校、北京市退休職工活動站、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中心。

  部門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擬訂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5、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研究擬訂積分落戶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範並組織落實。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9、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與市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全市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市醫保局負責制定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並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的電話諮詢服務,統一納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諮詢服務平臺,市醫保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的培訓、群眾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資訊共用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36人,實有人數283人;事業編制1465人,實有人數120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35713.71萬元,比上年增加3010.08萬元,增長1.2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12919.01萬元,比上年減少588.27萬元,下降0.2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2861.5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2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2626.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23%;經營收入3.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7428.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4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16002.73萬元,比上年增加12528.06萬元,增長6.16%,其中:基本支出60898.6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8.19%;項目支出155101.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1.8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3.0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09737.33萬元,比上年增加5024.49萬元,增長2.45%。主要原因:上年結轉的中央轉移支付項目資金在本年度支付。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3872.3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62.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43%;教育支出35540.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4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6600.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2.4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0668.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6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1062.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231.64萬元,下降10.02%。其中:

  “人力資源事務”2018年度決算11062.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231.64萬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機關本級全市系統表彰獎勵專項經費,由於部分獎項主辦單位未按計劃開展評選表彰工作,形成部分項目經費結余;二是我局機關本級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評選活動項目經費當年未形成支出。

  2、“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35540.1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686.89萬元,下降7.03%。其中:

  “普通教育”2018年度決算6462.3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7.64萬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我局所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2018年市屬大專院校學生醫療費用實際申報醫藥費金額少於預算金額。

  “職業教育”2018年度決算20473.5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11.84萬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我局所屬北京勞動保障學院因2018年招生結構調整,文科生比例增加,學生實習實訓支出降低。

  “成人教育”2018年度決算6300.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261.74萬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我局所屬市人事考試中心2018年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取消,二級建造師、勘察設計、中央公務員等考試科次減少,考務費、資格審核費相應減少。

  “進修及培訓”2018年度決算699.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38.86萬元,下降16.56%。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所屬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年中核減創業導師培訓經費項目預算65.4萬元,二是我局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儘量利用自有場地進行培訓,節約了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1603.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36.82萬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我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首次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我市可開展的職業鑒定種類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86600.4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068.24萬元,增長3.67%。其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2018年度決算83770.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659.54萬元,增長4.57%。主要原因:我局所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年初預算未包含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運作維護項目經費3788.44萬元,形成實際支出數大於年初預算。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8年度決算2705.9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91.30萬元,下降17.93%。主要原因:當期養老保險繳費額度低於預期。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123.99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一致,主要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經費。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70668.7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7993.86萬元,增加2541.89%。其中: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2018年度決算250.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28萬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中心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減少了部分支出。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8年度決算70417.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8001.03萬元,增長2813.69%。主要原因:2018年年中我局所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收到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在京中央大專院校醫療標準費”68058.56萬元,由於該項目在年中撥付,未在年初預算中批復,致使決算數比年初預算數增長較大。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5862.7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包括:(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7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7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78.05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64.95萬元減少86.9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55.9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10萬元減少54.01萬元。主要原因:我局響應北京市號召,減少出國團組,壓縮出國經費;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一帶一路”人才建設、公務員分類管理、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創新創業交流合作、醫療保險支付調研、醫保基金按疾病診斷培訓、職業教育合作,以及京港、京澳、京臺交流等方面,為全市民生工作發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視野。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9個4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5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1.2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7萬元減少2.43萬元。主要原因:我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使公務接待費有所減少。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單位辦事人員午餐費、外省市人力社保相關人員來我局檢查、考察、調研工作餐費。公務接待53批次,公務接待92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20.7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51.25萬元減少30.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6.96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16.96萬元一致。2018年更新公務車1輛,車均購置費16.9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03.8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34.29萬元減少30.46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北京市政府公務車改革精神,減少機動車運作成本。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3.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6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6.7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01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6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948.84萬元,比上年增加37.37萬元,增加原因:物價因素造成機關運作經費有所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3262.6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214.3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512.0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7536.2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1932.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6.9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522.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4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11343.15萬元,其中:汽車87輛,2063.2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1254.0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9412.93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0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55%,涉及金額73444.08萬元。評價結果在100-90分(含90分),能夠按照預期績效目標設定情況達到預期績效目標的89個;評價結果在90-75分(含75分),基本達成預期績效指標且效果較好的項目11個。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科學嚴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制定與我局職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密切相關的總體目標,確保項目預算和績效目標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準確性。項目執行中做好評價工作,強化過程式控制制,及時糾正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項目按照設定的計劃進行,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財政支出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流動人口調控以及做好流動人口有序流動工作的要求,貫徹落實我市“十二五”規劃部署,全面掌握來京務工人員在京就業的總體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關人口調控就業政策提供第一手基礎資料,2011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了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工作。

  2012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公安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的通知》(京人社農工發〔2012〕323號),對調查時間、調查內容和方式、調查範圍及樣本量、職責分工、工作制度等予以明確,並將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報市統計局備案,列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項常規性調查工作。

  該項目具體實施單位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民工工作處。通過入戶問卷調查方式,對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進行調查,重點掌握來京務工人員的工作狀況、工薪報酬、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勞動技能培訓和勞動參與率等情況。通過項目實施,加強北京市流動人口的管理,全面掌握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的總體情況及變化趨勢,健全和完善相關公共就業服務,為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援,以及為政府制定相關人口調控政策提供數據支撐。持續監測並掌握來京務工人員結構特徵,對提高公共就業服務品質、制定相關就業促進政策和調控人口等具有重要作用。

  上、下半年各進行一次,採用問卷調查方式,抽取樣本共2萬個,持續監測並掌握來京務工人員結構特徵、就業狀況等指標,形成一套完整全面的數據分析體系,對提高公共就業服務品質、制定相關就業促進政策和調控人口等具有重要作用。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已成為我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監測體系的基礎性制度,是綜合研判來京務工人員就業、失業狀況的重要基礎數據來源。

  依據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數據,形成了《外來農民工總量持續下降 就業穩定性進一步增強》《禁限産業轉移和新興産業發展對北京市就業形勢影響情況研究》《農民工流動狀況變化對北京市人力資源供給的影響及對策研究》《技術密集型行業佔比增加 就業品質持續向好》《關於回天地區勞動者職住平衡狀況的報告》《我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形勢的分析》《我市就業形勢的分析》《北京市精細化公共就業服務實施細則》等一系列研究成果。

  該項目預算批復資金260.80萬元,資金實際到位260.80萬元,全部為北京市財政撥款。截止2018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260.60萬元,招標結余0.20萬元,已上繳財政。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綜合得分87.00分,其中,項目決策13.98分,項目管理27.72分,項目績效45.30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果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的指標設置應進一步細化

  部分績效目標設置量化程度不夠,如“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指標值設定為“認可”,沒有具體的數值指標,不能充分反映服務對象對項目結果認可或者滿意的程度。

  2、實施方案編制不夠全面

  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不夠全面,缺少責任分工、溝通協調等方面的內容,方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有改進提高的空間。

  3、管理的安全性不足

  目前,來京務工人員就業狀況抽樣調查項目的基礎數據由第三方在其公司的伺服器和電腦中進行管理和保存,而數據中包括了大量的個人資訊和戶籍資訊,應提升數據的安全性。

  4、績效成果應進一步體現

  成果應用的不夠充分,績效實現缺少量化的證明材料,例如:“市政府及對口支援辦等有關部門的認可度”指標,雖然有部分單位和部門使用調查數據的成果作為績效證明材料,但績效成果應進一步體現。

  (四)建議

  1、績效目標論證和填報 

  建議項目單位按照績效目標表的填報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目標。

  2、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

  建議項目單位加強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通過制定完整、全面的實施方案並嚴格按照執行,可以統一思路,明確分工;可以有效的提高項目的執行效率和規範性。

  3、數據安全管理

  建議加強數據安全管理,應嚴格控制調查數據的保存和使用,要有安全防範措施。

  4、項目績效資料的收集

  建議項目單位在項目完成後應繼續對項目實施前後的績效數據進行採集、整理和分析,充分體現項目實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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