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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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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更名為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商務局本級(不含口岸辦)設28個內設機構。

  除市商務局本級外,納入市商務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的還有11家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具體是: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事務中心、北京市商務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商務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商務局離退休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商務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商務局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商務局教育中心、北京市商務局應急儲備保障中心、北京市商務舉報投訴中心、北京市流通經濟研究中心及世界貿易網點聯盟北京中心。

  (二)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提出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推進本市流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促進本市城鄉市場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務業(不含住宿業)重點設施,以及大宗産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市級大型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的佈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商業體系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本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規範市場運作、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參與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本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有關重要生産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作、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資訊,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組織落實中央及本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商品供應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物流配送重點設施佈局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

  7、負責本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和進出口商品配額、加工貿易合同的管理工作,協調北京地區各類進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監督進口機電産品的招標活動,指導對外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天竺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相關行業指導工作。

  8、負責本市技術貿易工作,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件。

  9、牽頭擬訂本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10、協助承擔本市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負責涉及本市的世界貿易組織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承擔本市進出口公平貿易、産業損害調查及産業安全應對工作。

  11、負責本市外商投資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以及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本市投資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審批以及開發區的外商投資工作;加強與港澳臺地區的經濟合作交流。

  12、負責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與國外多雙邊經濟、技術援助的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按許可權依法核準本市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13、負責指導、協調本領域安全生産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本領域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依法對本市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14、負責全市商業服務業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引導、推動並組織協調商業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及“老字號”傳承人才培養工作。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262人,實有人數248人;事業編制489人,實有人數38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301264.69萬元,比上年減少21422.94萬元,下降6.6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75749.79萬元,比上年減少11332.58萬元,下降3.9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9361.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68%;事業收入928.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4%;經營收入4825.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5%;其他收入634.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70180.23萬元,比上年減少24585.35萬元,下降8.34%,其中:基本支出22786.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43%;項目支出242831.6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9.88%;經營支出4562.2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9%。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0660.28萬元,比上年減少21488.3萬元,下降6.88%。主要原因:2018年使用中央財政內貿發展資金及外經貿發展資金較2017年有所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4159.3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253.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15%;教育支出69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0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9%;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736.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16.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5%;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6574.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9%;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25705.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4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6253.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01.86萬元,增長3.19%。其中:

  “商貿事務”(款,下同)2018年度決算16231.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79.5萬元,增長3.04%。主要原因:落實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工資標準調整等政策,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22.3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36萬元。主要原因:上年結轉的“開放北京”公共資訊服務平臺項目資金在當年繼續使用。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913.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80.74萬元,增長1.18%。其中:

  “職業教育”(款)2018年度決算6858.3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8.74萬元,增長1.61%。主要原因:支援職業教育發展,新增部分教育教學設施等急需改造項目資金。

  “進修與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54.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8萬元,下降33.86%,主要原因:本著厲行勤儉節約的原則,充分利用本單位內部場所進行業務培訓。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0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060萬元。其中: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60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060萬元。主要原因:上年結轉的2017年中央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在當年繼續使用且年中撥付2018年中央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736.0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01.04萬元,下降10.3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1736.0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01.04萬元,下降10.38%。主要原因:按照當年實際情況繳納離休人員費用以及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916.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7.14萬元,下降4.8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916.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7.14萬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按照當年實際情況繳納醫保費。

  6、“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574.6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376.62萬元,增長26.48%。其中:

  “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6574.6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376.62萬元,增長26.48%。主要原因:根據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要求,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援力度。

  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25705.1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5473.82 萬元,增長12.72%。其中:

  “商業流通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126463.8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883.82萬元,增長0.7%,與上年基本持平。

  “涉外發展服務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41838.3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8628.31萬元,增長25.98%。主要原因:根據我市外經貿發展形勢,加大了市級資金對外經貿企業的支援力度。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57403.0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5961.69萬元,增長38.52%。主要原因:中央財政加大了對我市外經貿工作的支援力度,使用了上年結轉的2017年中央財政外經貿發展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1685.6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1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19.62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59.97萬元減少40.3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215.0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22.3萬元減少7.2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繼續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和相關支出;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境外推介京交會以及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境外展覽展示等商貿促進活動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5個、5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1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0.6萬元減少0.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04.5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37.07萬元減少32.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50.87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國Ⅰ和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禁行措施,保障部門履職工作正常開展,對部分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2018年購置(更新)3輛,車均購置費16.9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3.6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86.19萬元減少32.5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繼續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維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8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8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1.2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65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03.57萬元,比上年增加125.84萬元,增加原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等因素使得該項支出有所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商務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8799.3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50.4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048.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493.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2.4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079.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1.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8307.52萬元,其中:汽車40輛,1033.33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38.1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6581.94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商務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59%,涉及金額133797.251080萬元。26個評價項目均“達成預期指標”。從評價情況看,項目立項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定較為合理;項目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實際執行嚴格落實制度規定,財務核算總體規範;項目績效目標總體實現情況較好,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從實際效果看,我局通過預算績效管理保障了部門職能履行,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高品質發展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擴大開放,服務民生,全市商務運作穩中向好,主要指標保持全國領先,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

  二、2018年度“連鎖企業促消費鼓勵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促進傳統商業連鎖企業增加有效供給,主動轉型升級,實現“五化”發展,促進消費持續穩定增長,經市政府同意,原北京市商務委會同北京市財政局制定出臺了《關於鼓勵傳統商業連鎖企業開展促消費工作的通知》(京商務消促字〔2016〕9號),文件決定2016年和2017年度,在全市完成市政府認可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任務的前提下,對開展促消費活動取得突出成效的連鎖零售和連鎖餐飲企業,按企業零售額增量排名,分別給予一定資金鼓勵,鼓勵資金在下一個財政年度進行兌現。

  2017年該政策獎勵標準為:(1)對零售額達到1億元(含)以上且零售額增幅達到5%(含)以上的連鎖零售企業鼓勵35家,全市排名1-3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鼓勵500萬元;排名4-10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鼓勵300萬元;排名11-35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鼓勵100萬元;(2)對零售額增幅達到5.5%(含)以上的連鎖餐飲企業鼓勵20家,全市排名1-3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鼓勵200萬元;排名4-10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鼓勵100萬元;排名11-20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鼓勵50萬元。(3)對連鎖零售、連鎖餐飲企業及其相關數據的認定均以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為準。上述鼓勵資金所需預算在2018年度進行支付。

  項目年初預算7900萬元,年度核減400萬元,年度實際執行7500萬元。項目主要內容分為:通過實施傳統商業連鎖企業促消費鼓勵政策,引導傳統商業連鎖企業增加有效供給,主動轉型升級,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規範化、連鎖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有序推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提升居民生活性服務業品質,促進消費持續穩定增長。

  (二)評價結論

  委託第三方機構採用案卷分析研究、實地調研、專家評審等方法進行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最終評定本項目的績效評價得分為 90.50分,績效等級為“優秀”。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推動了市政府下達的對傳統商業連鎖企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指標任務的完成。對傳統商業連鎖企業2017年期間,本市在全國率先以總消費額替代社零額作為衡量消費發展水準的指標,實現市場總消費額23789億元,同比增長8.5%,較年度任務目標值超出1.5個百分點。其中,實現服務性消費額12213.6億元,增長11.8%,較年度任務目標值超出2.8個百分點;實現社零額11575.4億元,增長5.2%,較年度任務目標值超出0.2個百分點。全市餐飲收入首次突破千億大關,實現1028.8億元,同比增長7.7%,高於全年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增速2.5個百分點,增速創近五年來新高。該政策實施起到了鼓勵先進的示範作用,帶動相關連鎖企業主動開展各類促消費活動,該項目經濟效益較為顯著。

  通過傳統商業連鎖企業鼓勵政策宣傳和資金引導,激勵企業主動轉型升級,一是提升便民商業企業連鎖化率。由於政策的支援對象必須是連鎖企業,政策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相關行業連鎖化率的提升。2016年,本市蔬菜零售、便利店、早餐等基本便民服務網點連鎖化率較上年的24.3%提高到29.4%。2017年,上述基本便民商業網點的連鎖化率達34.9%,較2016年提高了5.5個百分點。連鎖率的提高為發揮行業、企業的規模優勢,降低社會流通成本提供了有利的市場環境,也提高了居民生活便利度。二是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實施鼓勵政策,激勵商業企業開展各類促消費活動,提供更多適銷商品,增加市場有效供給,改善服務、擴大銷售,豐富了居民消費選擇,滿足個性化消費需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發揮了較好的社會綜合效益。

  (三)存在問題

  項目反映績效的資料歸集度有待提高,項目績效呈現度有待完善,如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等可衡量內容有待補充,預期與實際完成對比分析材料有待加強等。

  (四)建議

  建議注重項目績效資料的全面收集,並加強利用效果分析,進一步提高項目績效評價的客觀性。從立項、決策、執行、監督、績效各環節管理過程留痕,做到過程有記錄,實施效果有分析,充分反映項目績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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