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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應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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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簡稱市應急局)為正局級市政府組成部門。包括1個局本級行政單位;1個安全生産執法監察總隊;6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應急局本級行政設立2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法制處、規劃發展處(研究室)、應急指揮處(市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監測與綜合減災處、救援協調與預案管理處、火災防治管理處、防汛抗旱處(地震與地質災害救援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生産基礎處、安全生産綜合協調處、救災與物資保障處、調查評估與統計處、宣傳動員處、救援隊伍建設處、科技與信息化處、行政審批處、督查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有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

  6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包括:北京市安全生産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産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資訊中心;“12350”舉報投訴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督查事務中心;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中心。

  2018年末,我局決算單位共有三個,包括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本級)、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集中核算及北京市安全生産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集中核算包括:北京市安全生産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資訊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12350)舉報投訴中心及北京市安全生産事務督查事務中心。

  由於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中心為機構改革後新轉隸單位,2018年決算仍在原部門,未納入我部門。

  (二)主要職責

  市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2.擬訂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等政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産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指導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本市統一的應急管理資訊系統,負責資訊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資訊資源獲取和共用機制,依法統一發佈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本市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本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本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産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本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本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安全生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産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市工礦商貿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産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産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本市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資訊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員構成情況

  市應急管理局部門行政及執法編制210人,實有人數202人;事業編制165人,實有人數161人;聘用人員共14人,其中聘用的海歸人員8人,博士後工作站人員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31004.24萬元,比上年增加2346.23萬元,增長8.1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8928.79萬元,比上年收入27582.62萬元增加1346.17萬元,增長4.8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618.3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9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300.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4%;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8254.62萬元,比上年支出25788.67萬元增加2465.95萬元,增長9.56%,其中:基本支出9568.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3.86%;項目支出18686.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6.1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0534.11萬元,比上年28326.17萬元增加2207.94萬元,增長7.7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財政撥款比上年增加1291.15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機構改革、部門職能增加及加大了對安全生産領域的重視,在職人員比上年增加83人,增長29.64%,人員增加造成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相應增加;二是年初財政撥款結轉比上年增加990.87萬元,主要是因年初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中包含2018年繼續使用的中央結轉項目資金1279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096.1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2.教育支出2045.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28%;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74.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8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31.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5%;5.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24330.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6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8年度決算15.1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80萬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該類資金是基本建設項目“北京市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應用支撐平臺項目”資金,按照合同約定支付。

  2.“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2045.3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5.88萬元,下降1.72%。主要原因:全市安全生産執法及業務管理培訓專項經費、專職安全員業務培訓經費項目支出在實際執行中對人員進行了壓減。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1074.1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25.94萬元,增加13.28%。增加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單位職能增加在職人員增加,年中追加了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及其他社會保險。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631.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70.60萬元,增加12.59%,增加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單位職能增加在職人員增加相應的醫療保險支出增加。

  5.“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2018年度決算24330.0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62.06萬元,增加4.56%,增加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一方面單位職能增加在職人員增加,相應的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另一方面,追加了基本辦公設備補充購置、信息化改造等項目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531.8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5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8.10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8.85萬元減少20.7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37.2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54萬元減少16.77萬元。主要原因:作為參團單位,因公出國所需費用由組團單位根據有關標準和團組具體情況制定,此外,由於團組性質均為培訓團,部分團組國家外專局有一定資助,我局即按照組團單位的收款通知支付出國費用;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和突發事件輿情應對培訓、重大工業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培訓、安全生産行政許可監管培訓、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及企業最佳實踐培訓、防範粉塵爆炸監管及防爆關鍵技術應用培訓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6人次,均為參團,無自主組團出國,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6.2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0.45萬元減少0.45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未發生接待外埠省市來京來訪的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60.8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4.40萬元減少3.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60.8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4.40萬元減少3.53萬元,主要原因:加強管理統籌車輛使用,燃油費和維護費均有下降。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3.6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8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9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33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12.55萬元,比上年增加12.78萬元。增加原因:本部門行政單位2018年較2017年在職人員凈增54人,雖然大力壓縮一般性開支,但較上年決算數略有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030.0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27.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503.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922.5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2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7.4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7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4396.14萬元,其中:汽車42輛(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價值1263.89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金額2138.67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是指各區(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園區)以及相關區級職能部門依託勞務派遣企業或者公益性組織簽訂勞動合同,依據派遣協議派遣到相關單位協助開展安全生産工作的人員。專職安全員不具有安全監管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不行使安全生産行政執法職責。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市應急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33%。納入部門績效評價自評範圍的43個項目預算批復金額為7408.12萬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43個項目實際支出7335.42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9.02%。經評價,普通程式評價項目評價等級為“良好”1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評價等級為優秀的有21個,評價等級為“良好”的有21個。

  二、專職安全員業務培訓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2014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安全生産改革創新的總要求,針對北京市安全生産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問題,先後印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全市鄉鎮、街道(園區)建立安全生産專職安全員隊伍的意見》(京政辦發〔2014〕31號,以下簡稱31號文件)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區縣職能部門安全生産專職安全員隊伍的通知》(京政辦發〔2015〕45號,以下簡稱45號文件),決定在全市鄉鎮、街道(園區)和各區職能部門組建安全生産專職安全員隊伍。

  為加強北京市安全生産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專職安全員隊伍業務建設水準,市應急局(原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産執法監察總隊(以下簡稱“市安全生産執法總隊”)圍繞提升履職意識、履職能力、履職水準的培訓目標,根據各鄉鎮、街道(園區)及職能部門不同地區、行業特點,分層次組織開展新入職專職安全員培訓、專職安全員領軍人才培訓、專職安全員隊長標兵培訓、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負責人或業務骨幹培訓及專職安全員相關業務專題、專項培訓工作,力爭進一步強化專職安全員作風,提升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産檢查能力。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市應急局是項目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項目統籌、資金管理等工作。市安全生産執法總隊是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其主要職責為: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省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負責安全生産方面的大案、要案和跨區域案件查處的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區安全生産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統籌全市安全生産專職安全員管理規劃,研究制訂安全生産專職安全員招錄、培訓、檢查、考核、表彰等工作。

  (3)項目主要內容

  2018年度專職安全員業務培訓管理項目經費696.5萬元,經費主要用於開展新入職專職安全員培訓、領軍人才培訓、隊長標兵培訓、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負責人或業務骨幹培訓、信息化專題培訓、專項業務培訓等6項內容。具體內容為:

  新入職專職安全員培訓:開展5期,每期10天,培訓800人。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軍事訓練,包括早操和軍事動作訓練。二是業務培訓,包括新安全生産法講解、事故應急救援、檢查程式培訓、隱患辨識、文書填寫等。三是行為規範培訓,包括廉政紀律、禮儀規範等。四是文體活動,包括體育活動、軍營拉歌、板報、資訊撰寫等。

  專職安全員領軍人才培訓:開展1期,30天,培訓60人。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基礎業務,包括安全生産政策法規講解、安全檢查實務等;二是專項業務,包括工業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人員密集場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産檢查等;三是安全檢查規範化,講授十個行業領域安全檢查規範;四是安全檢查實訓,實地安全檢查及實操考核。

  專職安全員隊長標兵培訓:開展1期,5天,培訓100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業務培訓,解讀執法檢查規範標準,進行實地場景考核;二是隊長崗位能力培訓,職業化心理建設、管理能力培訓;三是廉政教育培訓。

  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負責人(業務骨幹)培訓:開展2期,每期5天,總培訓人數300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業務培訓,培訓並解讀區職能部門安全生産檢查隊規範化建設標準,實地參觀規範化試點達標單位;二是團隊建設;三是管理藝術,管理能力培訓。

  專職安全員檢查信息化等專題培訓:開展6期,每期2天,培訓900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檢查信息化,專職安全員檢查移動終端、檢查資訊平臺應用培訓;二是微信編輯,政務資訊、公文寫作、微信編寫技巧培訓;三是內勤管理,內勤崗位職責、基礎臺賬及檔案管理培訓。

  專職安全員專項業務培訓:開展9期,每期5天,培訓1350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檢查,商市場、餐飲、酒店、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檢查實務培訓及實操考核;二是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危險化學品使用及管理安全檢查實務培訓及實操考核;三是危險作業安全檢查,高處懸吊、有限空間作業及用電安全檢查實務培訓及實操考核。

  2.項目資金情況

  (1)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度專職安全員業務培訓項目預算696.5萬元,財政資金于2018年2月全額到位,批復經費為培訓費。項目年度預算批復情況詳見表1。

  (2)實際支出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685.82萬元,實際結余10.68萬元,預算執行率98.47%。項目年度支出情況詳見表1。

表1:項目預算批復及資金支出情況

  3.項目績效目標

  (1)項目總體目標

  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基層專職安全員隊伍,有力增強全市各鄉鎮、街道以及區職能部門安全生産監管力量,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生産隱患,確保首都安全穩定。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

  通過開展24期專職安全員業務培訓,整體提升專職安全員能力素質,提高專職安全員發現安全隱患的能力,有效改善企業安全生産狀況,為首都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創造安全環境。具體目標為:

  組織2017年未參加入職培訓以及2018年新入職專職安全員培訓,預計800人。通過培訓實現隊伍建設抓早、抓全、抓總,樹立隊伍優良作風,打造良好形象,規範行為舉止,達到“三樹立”和“三做到”的工作目標;

  組織2016年度、2017年度選拔出的專職安全員領軍人才培訓,預計60人。通過培訓進一步增強專職安全員領軍人才業務能力,充分發揮其在基層安全生産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

  組織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産檢查(督查檢查)隊隊長標兵培訓,預計100人。通過培訓提升專職安全員隊伍隊長能力素質,發揮其兵頭將尾作用,推動專職安全員隊伍建設水準;

  組織各區職能部門安全生産督查檢查隊隊長(負責人)培訓,預計300人,加強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隊伍正規化、規範化建設,帶動提升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履職能力;

  組織街鄉及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內勤(綜合管理崗位)人員專題培訓,預計900人。通過培訓強化專職安全員隊伍內部規範管理,加強基礎資訊及宣傳工作,提高專職安全員信息化工作水準;

  組織各區部分街鄉及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開展專項業務培訓,預計培訓1350人。通過培訓培養建設一支職業化、專業化、規範化的專職安全員隊伍,為有效防範各類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促進全市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促進首都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生産環境。

  (3)項目年度績效指標

  産出指標

  産出數量:開展新入職專職安全員培訓5期,每期10天,每期培訓160人;開展專職安全員領軍人才培訓1期,每期30天,每期培訓60人;開展專職安全員隊長標兵培訓1期,每期5天,每期培訓100人;開展區職能部門專職安全員骨幹培訓2期,每期5天,每期培訓150人;開展專職安全員信息化專題培訓6期,每期2天,每期培訓150人;開展專職安全員專項業務培訓9期,每期5天,每期培訓150人。

  産出品質:培訓合格率達到標準。

  産出時效:2018年1月至3月,開展組織工作,制定方案,完成整體計劃工作量的20%;2018年4月至10月,組織培訓,完成整體計劃工作量的70%;2018年11月底前,完成項目總結,完成整體計劃工作量的10%。

  産出成本:項目總成本控制在預算範圍內;每人平均成本控制在350元/天內。

  效益指標

  項目效益: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提高專職安全員檢查的專業性,有效推動基層安全生産檢查力量,改善企業安全生産狀況,為首都和諧宜居之都建設提供安全環境。通過專職安全員培訓工作的長期開展,持續提高安全員發現和指導企業消除安全隱患的能力,進一步鞏固社會的安定,為企業安全生産創造良好的環境,為北京市的經濟建設提供穩定環境,促使各部門、各行業的生産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服務對象滿意度:項目實施受益主體(專職安全員)的滿意度達到90%以上。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89.36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等級為“良好”。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3.58分。項目年度績效目標較為明確,産出指標細化、量化程度較好,效果指標的全面性和量化程度有待提升。項目決策依據較為充分,決策程式較為明確、規範,項目尚未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期規劃性不強;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夠,需進一步加強前期可研力度。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7.04分。項目預算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及業務管理制度建設情況較好。項目組織機構較為健全,人員保障條件較好。項目制定了年度培訓計劃方案,對項目實施起到較好指導作用,培訓方案可進一步完善,提升分項內容的計劃性;項目缺少培訓大綱及課程總體設計,需關注課程體系建設及課程品質評估。項目過程管控較為有效,實施過程中對項目實施進程進行監督,但合同簽訂嚴謹性及審核力度有待提升、績效材料管理的規範性有待提升。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48.74分。項目整體預算控制在預算範圍內,成本控制情況較好。項目各項工作基本按年初預期目標和進度完成,項目總體産出情況較好,個別指標與預期目標存在一定差異。項目效益實現情況相對較好,在人才培養方面的直接效益、防範安全生産事故,促進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間接效益得以較好體現,受訓學員的滿意度較高。但體現效益的相關材料仍不夠充分、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廣度不夠,項目實施後産生的長期效益和服務對象滿意度需進一步跟蹤。

  (三)存在問題

  1.需加強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定與統領性指導。專職安全員業務培訓為延續實施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培訓任務在當前及以後較長時間促進安全生産領域平穩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提升項目績效水準,應有效結合以前年度實施情況及後續發展、部門整體規劃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以便明確項目中長期發展目標、階段性目標、培訓産生長期效益。

  2.項目過程監控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項目實施過程中,市安全生産執法總隊派駐專人進場監督、指導,相關過程管理痕跡材料留存不夠充分,需進一步整理、歸檔。

  3.需加強項目效益後續跟蹤材料的收集與整理。

  項目整體産出情況較好,效益在多方面得以實現,但受訓學員投入到相關崗位後,通過履職對經濟、社會産生的效益方面缺少系統化、數據化分析材料,從而影響後續及持續效益的反映。

  (四)建議

  1.制定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優化項目整體實施方案

  建議單位對以前年度項目實施情況、績效完成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和梳理,結合專職安全員發展需求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總體發展目標、階段性培訓目標及培訓長期效益。

  2.建立項目效益跟蹤機制,充分考核項目績效

  一是建議單位對項目效益進行跟蹤,對以前年度項目實施效益進行全面分析,收集項目效益數據,形成效益數據庫;二是擴大滿意度調查對象,提升滿意度調查精度、深度及廣度。

  3.加強項目效益跟蹤,提升績效管理的科學性、專業性。

  建議持續對項目進行跟蹤問效,收集整理後續績效材料,提升整體績效的管理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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