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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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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是負責本市品質管理、産品品質監督、標準化、計量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系統由56個預算單位構成,包括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機關本級、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稽查總隊、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院、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16個區質監局機關、16個區計量檢測所、16個區特種設備檢測所和燕山分局。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機關本級內設辦公室、法規處、品質管理處等14個處室及機關服務中心、投訴舉報中心、宣傳教育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等8個非獨立核算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品質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貫徹國家品質發展戰略和國家品質振興綱要的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品質管理工作。承擔産品品質誠信體系建設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品質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産品品質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産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産品防偽工作。

  3.負責本市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關産品生産環節的品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産品和食品相關産品的生産許可管理工作;加強産品品質安全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産品品質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産品品質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監督管理産品品質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

  4.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標準化工作。制定地方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本市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6.承擔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責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7.負責本市有關品質技術監督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組織制定品質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與品質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建設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技術機構的改革和發展;根據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系統行政編制821人,實有人數746人;事業編制2077人,實有人數189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46,905.72萬元,比上年增加3160.86萬元,增長2.1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4,543.72萬元,比上年增加5674.71萬元,增長4.7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9,062.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1.51%;事業收入2,810.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6%;經營收入29,690.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3.84%;其他收入2,979.5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3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1,698.02萬元,比上年增加8110.29萬元,增長7.14%,其中:基本支出77,616.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3.78%;項目支出20,533.4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87%;經營支出23,548.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35%。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9,198.25萬元,比上年減少2151.41萬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減少一次性繳納職業年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8,177.6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6,750.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5.70%;教育支出421.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7%;科學技術支出7,340.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77.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52%;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4,387.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9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6,750.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172.43萬元,增長1.79%。其中:

  “品質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款,下同)2018年度決算66,750.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172.43萬元,增長1.79%。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21.9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1.58萬元,下降17.83%。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421.9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1.58萬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壓縮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開展培訓工作使用單位內部場所,因此減少了培訓費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340.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87.87萬元,增長2.62%。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8年度決算7,340.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87.87萬元,增長2.62%。主要原因是增加科研單位新進人員基本經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9,277.3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1.94萬元,增長0.4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9,277.3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1.94萬元,增長0.45%。主要原因是部分單位在職人員增加,相應增加養老保險繳費及職業年金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387.1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9.61萬元,增長1.6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4,387.1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9.61萬元,增長1.61%。主要原因是部分單位在職人員增加,相應增加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6,513.2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9個行政單位、37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37.13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69.65萬元減少332.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71.1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00萬元減少28.85萬元。主要原因是頻標與導航倣真計量技術培訓團組因簽證問題當年未能出訪;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進行歐盟電梯有關法規標準培訓、參加2018年國際標準化組織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年會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2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9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3.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8.56萬元減少14.97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在公務接待事項中落實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相關規定,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對口業務交流和調研指導工作等方面。公務接待97批次,公務接待68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62.3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851.09萬元減少288.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24.58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124.58萬元一致。2018年購置(更新)12輛,車均購置費10.3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37.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26.51萬元減少288.7萬元,主要原因是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改革後保留車輛減少,相應減少車輛運維費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8.7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1.0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19.4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8.57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9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1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640.53萬元,比上年增加25.35萬元,增加原因是本部門行政單位在職人員較上年增加12人,使得機關運作經費支出略有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522.0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902.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966.6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652.9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6,577.6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4.6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147.6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2.2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54,385.88萬元,其中:汽車412輛,6,709.2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1,244.6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5,264.69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原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5個,佔部門財政撥款項目總數的36.08%,涉及金額8735.91萬元。按照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要求,我局對其中34個項目開展了簡易程式的績效評價,對1個重點項目開展了普通程式績效評價。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涉及金額550萬元,評價得分85.12分。簡易程式評價34個項目中評價結果在90分以上(優秀)、能夠按工作計劃正常啟動並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28個,佔項目總數的80%;評價結果在75-90分(良好)、基本能夠按正常工作計劃啟動,基本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5個,佔項目總數的17.14%;1個項目受機構改革因素影響項目未實施。上述項目立項基本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基本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項目任務完成品質較高。

  二、2018年高風險電梯安全評估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2014年1月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學習、幼兒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本條內容為創新電梯安全監管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依據。2018年將電梯安全評估對象重點集中在制動器不符合現行標準(單鐵心、單彈簧)的存量老舊電梯,同時將製造單位已經不存在的老舊電梯也列為此次評估重點,納入安全評估的電梯共計6000余臺,覆蓋全市各區行政區域,其中3000台住宅電梯列為今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實事項目。2018年高風險電梯安全評估項目預算550萬元,預算執行率99.97%。

  (二)評價結論

  2018年高風險電梯安全評估項目績效評價總體得分為85.12分,評價級別為“良好”。其中:項目決策得分12.71分,項目管理得分24.42分,項目績效得分47.99分。該項目總體績效目標與政府為民辦實事的主旨相吻合,目標指向較為明確。項目組織實施建立了較為規範的流程體系,項目管理較為合規。較好的發揮了政府的監管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産安全。

  (三)存在問題

  確定的標準和依據欠缺,評估數量和分類論證的依據不足;項目績效的可持續性不夠清晰,項目績效資料充分性不足;政府採購合同簽訂不及時;個別績效目標細化、可考量性不足,滿意度支撐資料不足,滿意度調查主體過於單一,沒有針對項目的滿意度調查。

  (四)建議

  建議該項目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編制明確、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強化政府採購合同管理;健全績效管理機制,完善項目管理、項目監督制度,提高項目管理水準;制訂合理的項目實施方案;加強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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