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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園林綠化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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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比照預算公開的內容格式)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牌子。市園林綠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園林綠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計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本市園林綠化生態保護修復、城鄉綠化美化和植樹造林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防沙治沙規劃和建設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林業和濕地生態補償工作。

  3.負責本市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木、綠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4.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公園、綠地、森林、濕地和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擬訂林業産業相關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本市公園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公園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綠地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6.負責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

  7.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世界自然遺産申報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8.負責推進本市園林綠化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業産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蠶、森林資源利用等行業管理。負責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10.組織、指導本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産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品質。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1.依法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負責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12.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防火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本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3.擬訂本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4.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佈置工作。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市園林綠化局要切實加大本市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綠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首都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內設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規劃發展處、生態保護修復處、城鎮綠化處、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公園管理處、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處、防治檢疫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林業改革發展處、科技處、計財(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等。

  2018年部門決算共有35家單位,包括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本級、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種子苗木管理總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林業保護站、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護林試驗工作站、北京市林業勘察設計院、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幹部學校、北京市園林綠化宣傳中心、北京市蠶業蜂業管理站、北京市林業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物資供應站、北京市林業碳匯工作辦公室、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直屬森林防火隊、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休閒森林公園管理處、北京市京西林場、北京市大東流苗圃、北京市溫泉苗圃、北京市黃垡苗圃、北京市蠶種場、北京市八達嶺林場、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北京市十三陵林場、北京市共青林場、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首都綠色文化碑林管理處、北京市天竺苗圃、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品質監督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261人,實有人數238人;事業編制1747人,實有人數1323人;離退休人員29人,其中:離休15人,退休1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325,908.28萬元,比上年增加38,836.74萬元,增長13.5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75,491.34萬元,比上年增加13,781.77萬元,增長1.7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5,358.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6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15,561.3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64%;經營收入195.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4,376.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43,667.34萬元,比上年增加17,766.8萬元,增長7.86%,其中:基本支出51,130.6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98%;項目支出192,536.6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9.0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7,551.42萬元,比上年增加37,699.42萬元,增長15.09%。主要原因:追加安排通州副中心綠化、永定河南大荒水生態修復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0,881.7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3.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教育支出214.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267.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9.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1%;節能環保支出3,744.2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8%;城鄉社區支出23,640.64萬元,佔本年收入的11.21%;農林水支出168,462.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9.88%;援助其他地區支出10,0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7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2018年度決算103.6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03.6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1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2.72萬元,減少25.3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21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2.72萬元,減少25.34%。主要原因:按照國家八項規定,減少培訓等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267.0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010.58萬元,減少32.03%。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決算2,153.9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993.81萬元,減少48.07,主要原因:北京長城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八達嶺林場)生態保護與恢復工程項目未完全支出。

  “文物”(款)2018年度決算2,113.1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6.77萬元,減少0.79%,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49.2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68萬元,減少0.8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449.2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68萬元,減少0.81%。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3,744.2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9,552.7萬元,減少83.93%。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決算2,277.7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92.21萬元,減少17.17%。

  “風沙荒漠治理”(款)2018年度決算1,466.4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9,060.49萬元,減少92.86%。主要為年初預算中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項目資金年中進行了調劑。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3,640.6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844.12萬元,增加2868.03%。

  “其他城鄉和社區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23,640.6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844.12萬元,增加2868.03%,主要因為追加了通州副中心綠化項目。

  (7)“農林水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68,462.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0,526.75萬元,增長22.13%。其中:

  “農業”(款)2018年度決算7,319.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1.94萬元,增長0.71%。

  “林業”(款)2018年度決算159,782.8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0474.83萬元,增長23.57%。主要原因:追加安排通州副中心綠化建設等重點項目資金。

  “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360.2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長0萬元。

  (8)“援助其他地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長0萬元。其中:

  “農業”(款)2018年度決算10,497.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長0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460.6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19,460.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9,460.6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9,359.36萬元,增長171.02%。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9,460.6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9,359.36萬元,增長171.02%。主要原因:追加安排了永定河南大荒水生態修復工程項目。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6,235.3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7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76.05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25.68萬元減少149.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43.0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9.10萬元減少26.04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實際因公出國減少。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聯合國森林論壇、參加中韓工作組會議、以及參加綠色發展專題培訓、科技專項交流、土壤污染治理技術交流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2個、1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8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1.9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53萬元減少5.60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公務接待費標準。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園林綠化交流接待。公務接待64批次,公務接待33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31.0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49.04萬元減少117.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27.7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29.58萬元減少1.83萬元。主要原因:車輛購置凈結余,2018年購置(更新)7輛,車均購置費18.2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03.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519.46萬元減少116.16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0.0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3.6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4.6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4.9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1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351.90萬元,比上年減少73.23萬元,減少原因:壓縮各項公用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8,631.8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961.8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2,033.5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636.4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5,786.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5.1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703.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3.1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42,374.95萬元,其中:汽車334輛,7,363.1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8台(套),5,772.14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695.38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3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5.19%,涉及金額66,397.49萬元。通過組織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績效評價,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94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37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2個。

  二、2018北京園林綠化增彩延綠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2015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以下簡稱“市園林綠化局”)啟動實施“北京園林綠化增彩延綠科技創新工程”,工程將開展“增彩延綠植物種質資源的收集、繁育與産業化”、“精準栽培與調控技術”、“繁育基地建設”和“科技創新工程示範區建設”等多項內容,力爭至2022年構建一個完善的以研發引領的增彩延綠産業化體系,建設繁育基地20處,累計實現80種優良增彩延綠品種産業化,示範區彩色樹種顯著增加,彩色期、綠期平均延長一個月,形成“三季有彩、四季常綠”的宜居景觀,將北京建設成為園林綠化種質資源之都、園林綠化國際交流之都。

  2018年項目計劃開展10種主要園林綠化樹種問題調研及解決方案研究;20種已栽植增彩延綠優良喬木樹種物候觀測;10種增彩延綠優良樹種中試;編制並印製相關技術手冊,開展增彩延綠相關理念宣傳和技術培訓,培訓500人次以上;建設國際標準化苗木經營管理示範基地1處,面積200畝以上;在淺山區建設景觀提升增彩延綠示範區2處,面積800畝,在城市重點區域建設增彩延綠示範區2處,面積3萬平方米,4處示範區展示應用新優和鄉土植物不低於30種。項目申報財政資金5000萬元,經預算評審,實際審定金額為4584.98萬元。

  (二)評價結論

  經考評工作組對2018北京園林綠化增彩延綠科技創新工程進行的資料審核,結合專家依據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進行的詳細評價得出如下結論:2018北京園林綠化增彩延綠科技創新工程綜合評價得分79.15分,其中項目決策平均得分12.39分,項目管理平均得分25.20分,項目績效平均得分41.56分,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依據不夠充分。

  2.個別績效目標設置不夠合理。

  3.預算編制及資金執行不夠規範合理。

  4.項目管理的規範性有待提高。

  (四)建議

  1.建議項目單位完善決策程式,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和年度規劃,提煉總結以前年度項目實施經驗和成果,為項目的後續開展提供依據和指導。

  2.建議項目單位完善績效目標,加強績效指標對項目實施的指導性。建議項目單位加強績效管理意識,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及績效指標。項目單位應根據項目實施內容,設置科學合理的績效目標,並據此設定項目績效指標,績效指標作為總體績效目標的分解內容,應充分細化、量化,並涵蓋項目全部內容,進而指導項目實現總體績效目標。

  3.建議項目單位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加強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嚴把資金安全關,提高資金支出進度與項目執行進度的匹配度,在項目服務期結束且滿足相應的驗收條件後支付項目尾款,提高財政資金風險防控意識。

  4.建議項目單位提高項目管理的規範性和嚴謹性,一是建議項目單位制定完善的實施方案,對於科研類項目應制定相應的技術方案,為項目的實施提供指導;二是建議項目單位加強合同管理的規範性,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實施內容、工程量和相應條款,提高合同的約束性和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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