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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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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是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評比表彰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本市城鄉綠化美化年度計劃;組織協調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武警部隊等駐京單位和社會其他組織、國際友人等義務植樹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綠化工作和對外交流及相關聯絡工作;協調開展綠化美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本市城鄉綠化美化和義務植樹工作;組織公益性綠地、林地和樹木的認建認養工作;承擔友誼林、紀念林和紀念樹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化美化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組織開展群眾性綠化美化創建工作。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2個。分別為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本級)和北京市綠化事務服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部門行政編制20人,實際20人(人員經費情況在市政府辦公廳決算中反映);事業編制10人,實際8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人。

  離退休人員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7833.63萬元,比上年增加3011.09萬元,增長62.4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363.67萬元,比上年增加2094.38萬元,增長49.0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972.6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2.4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2388.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7.53%;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2.5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688.80萬元,比上年增加2254.64萬元,增長65.65%,其中:基本支出252.6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44%;項目支出5436.1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5.5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972.68萬元,比上年增加1401.43萬元,增長54.50%。主要原因:2018年市政府加大對首都綠化美化工作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62.9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農林水支出3961.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農林水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3961.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79萬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減少公務車使用,費用降低。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02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預算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7.9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161.11萬元;(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5.81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1.02萬元。(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支出0萬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81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20萬元減少5.3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無。

  2.公務接待費。

  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1.20萬元減少5.3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1.20萬元減少5.39萬元。主要原因:減少公務車使用,費用降低。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9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39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81萬元,比上年減少5.24萬元,減少原因:減少公務車使用,費用降低。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無。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18.77萬元,其中:汽車8輛,182.77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無。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2,190.00萬元。評價結果(概括評價總體情況)。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2個,涉及金額910.0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0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2個,涉及金額1,280.0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0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

  二、首都全民義務植樹補助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12日定為中國的植樹節。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大力開展植樹造林》、《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並制定了《北京市綠化條例》、《首都義務植樹登記考核管理辦法》、《首都義務植樹驗收辦法》、《首都義務植樹責任區和基地管理辦法》等義務植樹管理辦法,為首都全民義務植樹規範化、基地化、科學化、制度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首都全民義務植樹補助項目2018年預算為71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2018年3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項目經費用於:為鼓勵各社區村莊爭創首都綠化美化花園式社區、首都綠色村莊,按照“月季進社區”、“鄉土植物進社區、進村莊”等有關工作要求,首都綠化辦委託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公司對市花月季、鄉土植物進社區進村莊政府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確定供貨單位後,對36個社區和50個村莊進行實物(月季和鄉土植物)補助,和計425.6萬元。對四個首都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基地(共青林場、六合莊林場、京西林場、八達嶺林場)進行補助,和計280萬元。共計:705.6萬。預算執行率99.38%,因招標採購,節約資金4.4萬元,執行情況良好。

  項目的效益性分析:首都綠化辦通過補助月季與鄉土植物進社區、進村莊活動,支援和鼓勵綠化美化花園式社區和首都綠色村莊創建工作,通過對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基地進行補助,為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提供保障,該項目推動了首都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廣泛深入開展,支援和促進首都2018年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順利進行,推動了首都城鄉綠化事業的發展;通過項目的實施,保障了2018年度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順利完成。對此,各綠化美化創建社區和村莊對各苗圃的供苗服務均表示滿意,各義務植樹盡責基地也圓滿完成全年義務植樹活動,社會各界對首都綠化辦的組織活動和服務保障工作表示滿意。

  (二)評價結論

  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補助項目綜合得分88.8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

  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對四個義務植樹盡責基地的補助資金未做支出明細編制,資金測算過程充分性不足,不利於考核項目實際支出與預算的匹配性。

  (2)績效資料的收集不完整

  實物補助發放環節,各社區村莊對實物驗收後,供應商留存簽收資料,項目單位未留存實物驗收資料,驗收資料管理有待加強。

  (四)建議

  (1)建議細化預算編制

  建議進一步細化預算,各項支出的支出明細應全面、完整列示,保證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建議加強對績效資料的收集與留存

  建議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保存完整的過程資和痕跡資料,為項目實施的完整性提供支撐依據,逐步提高項目精細化管理水準,以便於充分保障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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