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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識産權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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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知識産權局(簡稱市知識産權局)。內設9個處室,下屬5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知識産權資訊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服務中心、北京市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局、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保護知識産權工作,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産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有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産權保護的宣傳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首都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

  3.承擔規範本市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處理、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專利代理機構,推進專利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促進本市知識産權産業發展;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管理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産權無形資産評估;推動專利權質押工作。

  5.負責本市專利資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資訊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知識産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6.統籌協調本市涉外知識産權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産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64人,實有人數58人;事業編制71人,實有人數5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3319.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7.21萬元,增長20.5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1194.75萬元,比上年增加4468.33萬元,增長26.7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340.1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97%;事業收入608.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87%;經營收入89.9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2%;其他收入155.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9600.28萬元,比上年增加2782.96萬元,增長16.55%,其中:基本支出3593.7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33%;項目支出15862.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0.93%;經營支出144.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74%。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0928.77萬元,比上年增加4397.27萬元,增長26.60%。主要原因:按照國家知識産權局和北京市政府批示,成立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新增開辦費用。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546.1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858.7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90%;教育支出5.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2%;科學技術支出1679.8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6858.71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98.06萬元,下降1.74%。其中:

  “統計資訊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291.5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91.5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北京市知識産權公共資訊服務平臺項目二期工程資金。

  “知識産權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16178.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89.58萬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搬遷副中心經費結余和年中追加項目結轉下年。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388.6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63萬元,下降64.0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5.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63萬元,下降64.04%。主要原因:工作需要,部分培訓未開展。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679.8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495.29萬元,下降47.09%。其中: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679.8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495.29萬元,下降47.09%。主要原因: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啟動工作資金因施工週期較長,2018年有結余。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13萬元,下降7.3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1.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13萬元,下降7.34%。主要原因:節約開支。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591.3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4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5.23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6.00萬元減少30.7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38.6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1.49萬元減少2.81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開支;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第八屆亞洲知識産權營商論壇、赴臺知識産權交流訪問、境外知識産權培訓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2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6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2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35萬元減少1.07萬元。主要原因:壓縮經費開支。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市知識産權工作調研接待。公務接待6批次,公務接待3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6.2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3.16萬元減少26.8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6.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4.76萬元減少17.79萬元。主要原因:1台車輛更新未完成,2018年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6.9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9.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8.40萬元減少9.10萬元,主要原因:三輛車在執行報廢流程,無法使用。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2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4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8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80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75.75萬元,比上年減少18.62萬元,減少原因:節約開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70.7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1.3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09.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48.8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4.1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46.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3.7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349.40萬元,其中:汽車22輛,453.57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13.55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實施許可也稱專利許可證貿易,是指專利技術所有人或其授權人許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區、以一定方式實施其所擁有的專利,並向他人收取使用費用,分為製造許可、使用許可、銷售許可等,具有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的作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5.79%,涉及金額6605.21萬元。其中對1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評價結果為“優秀”;對33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3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優秀”,3個項目評價為“良好”。

  二、北京市專利商用化資助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立項情況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北京市知識産權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為中心任務,以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為主線,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在優化産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支撐引領作用,大力推動首都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在鼓勵知識産權創造的同時,以政府為主導、以政策為引導,積極開展知識産權商用化,拉動知識産權的價值實現和提升,促進知識産權事業融入和貢獻于經濟建設當中。

  一直以來,北京市專利申請與授權量持續增長,已經躋身於專利大市的行列。與此不相適應的是,北京市的專利商用化程度仍然在低水準徘徊。基於此,市知識産權局、市財政局于2010年6月聯合發佈了《北京市專利商用化促進辦法》,旨在通過設立專項資金,對本市專利權人在專利商用化過程中符合條件的專利轉讓、專利許可行為給予資助,促進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及個人所擁有的專利的轉化,有效提升專利技術對北京市區域經濟發展的貢獻程度。

  2.實施主體

  北京市知識産權服務中心在市知識産權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了北京市2017年度的專利商用化資助的受理申請、材料審查、組織評審、資金髮放等管理工作。

  3.主要內容

  (1)按照促進辦法的資助標準,對我市專利轉讓和專利許可在500萬以上的項目給予資助,通過項目評審環節將資助總額控制在490萬元以內;(2)市知識産權服務中心負責資助申報、材料審核、組織評審、資助金髮放等資助項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並購買授權專利數據、技術合同交易原始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對獲得商用化資助的項目進行追蹤調研,總結其發展特點,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困難,有效地完善政策,隨時把握全局形式,更好的開展各項工作。

  4.項目資金情況

  該項目財政預算490.00萬元,無自籌資金。根據申報和評審結果,對12家單位進行資助。

  5.績效目標

  (1)總體目標:通過設立專利商用化專項資助資金,旨在通過設立專利商用化專項資助資金,對我市專利轉讓和專利許可行為予以激勵,對具有貢獻的專利權人給予資助,提高專利商用化的社會影響力,增強社會公眾、企事業單位對專利商用化的認知度,積極開展專利技術成果的實施和轉化工作,全面提升知識産權綜合運用能力,促進知識産權的商業化、産業化和經濟化,為實現首都創新型城市建設和世界城市建設提供有力的支撐。(2)階段性目標:第一階段2017年9月-10月,集中受理申請;第二階段2017年11月,對所有申請的審查、評審;第三階段2018年3月8日-15日,結果公示;第四階段2018年3月,資助資金髮放。

  (二)評價結論

  北京市專利商用化資助項目實施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較好的完成了項目設定的績效目標,綜合得分為90分,評定等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項目未開展滿意度調查工作。滿意度調查作為預算績效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項目服務對象以及相關方的調查,了解項目的不足以及需改進方向,為項目今後的實施奠定基礎,但本項目未能在工作中開展滿意度調查工作,造成滿意度指標缺乏有效的支撐。

  (四)建議

  《北京市專利商用化促進辦法》于2010年發佈實施,時間較長,全球和國家市場環境以及知識産權狀況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建議會同北京市財政局在充分調研知識産權的權利流轉和實施現狀的基礎上,對該辦法進行修訂,適當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業資助力度,更好地激勵和支援專利技術商用化,推動本市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重視項目開展過程中滿意度調查工作,以了解項目的不足以及需改進方向,為項目今後的實施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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