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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原市農業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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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原市農業局)是負責本市農業行業監督管理的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內設機構18個。所屬27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農業局機關行政、北京市農業局機關事業、北京市植物保護站、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北京市種子管理站、北京市農業環境監測站、北京市優質農産品産銷服務站、北京市農業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農業局幼兒園、北京市農業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畜牧總站、北京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北京市獸藥監察所、北京市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推廣站、北京市農業機械監理總站、北京市漁政監督管理站、北京市水産技術推廣站、北京市農林系統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畜牧業環境監測站、北京市農民體育工作辦公室、北京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北京市農業局資訊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動植物救護中心、北京市農業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農業局財務服務中心。

  部門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種植業、畜牧業、水産業、農業機械化(以下簡稱農業各産業)的發展和行業監督管理;擬訂本市農業各産業、農村可再生能源、農業科技和農技推廣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本市動植物疫病防控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北京市重大植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4.負責本市農産品(糧經、蔬菜、畜禽、水産産品)生産環節以及生鮮乳收購環節的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農産品品質安全監測和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5.負責本市動物衛生、植物檢疫、農作物種子、農機安全、漁政、農業投入品、農産品品質安全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

  6.承擔本市農業各産業、農産品品質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化管理工作。

  7.組織本市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生態農業、迴圈農業建設工作;指導農業環境、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農田品質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漁業資源增殖工作。

  8.參與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佈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産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産恢復。

  9.承擔本市主要農産品市場供應資訊和價格資訊的採集、分析等工作。

  10.承擔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開發和鑒定工作。

  11.承辦市政府及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81人,實有人數164人;事業編制1036人,實有人數95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30,360.73萬元,比上年減少27,949.7萬元,下降17.66%。

  (一)收入決算説明

  本年收入111,198.11萬元比上年減少2,592.17萬元,減少26.2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6,266.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56%;事業收入4,554.6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1%;其他收入377.1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4%。

  (二)支出決算説明

  總支出109,833.07萬元比上年減少25,544.64萬元,減少18.87%;基本支出38,157.07萬元比上年增加467.27萬元,增長1.24%;項目支出71,676.01萬元比上年減少26011.89萬元,減少26.63%。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9,066.40萬元,比上年減少26,423.5萬元,下降18.16%。主要原因:2017年加強了結余資金的消化力度,以及上年安排了南繁科研育種基地(海南)建設項目等一次性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3,927.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850.0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75.18萬元,下降17.09%。其中:

  “普通教育”2018年度決算416.8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9.22萬元,下降14.24%。

  “進修及培訓”2018年度決算433.2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5.97萬元,下降19.65%。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培訓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2018年度決算6528.3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1.58萬元,下降1.38%。其中:

  “技術研究與開發”2018年度決算6173.6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5.04萬元,下降1.20%。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支出。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2018年度決算354.6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6.54萬元,下降4.46%。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684.5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2.4萬元,下降5.8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8年度決算684.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2.4萬元,下降5.83%。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209.1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01萬元,基本持平。

  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8年度決算209.1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01萬元,基本持平。

  5.“城鄉社區支出”2018年度決算39.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9.88萬元。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18年度決算684.59萬元,決算39.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9.88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安排的國家水生物疫病監測參考物質中心基本建設項目在本年開支。

  6.“農林水支出”2018年度決算9561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743.89萬元,下降6.59%。其中:

  “農業”2018年度決算92246.5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112.34萬元,下降9.88%。主要原因:為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按照項目管理程式,調整轉移支付部分項目資金。

  “林業”2018年度決算3368.4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368.45萬元。主要原因上年安排的百蔬園建設項目在本年開支。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7944.2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包括本部門所屬包括2個行政單位、3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2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06.32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86.80萬元減少80.4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58.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86.75萬元減少28.4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出國;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英國、法國、荷蘭開展都市動物衛生風險管理技術交流團組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5個、47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3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1.19萬元。2018年決算數比年初預算數15.29 萬元減少14.1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相關規定人員發生的費用。其中:國內公務接待16批次,國內公務接待9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346.8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84.76萬元,減少37.9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16.2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5.09萬元增加41.14萬元,主要原因為更新國Ⅰ和國Ⅱ老舊公務用車,2018年購置(更新)6輛,車均購置費19.3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30.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09.67萬元,減少79.07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運作車維護費的開支。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2.5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4.6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7.4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6.02萬元。2018年實有公務用車13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81.10萬元,比上年減少29.99萬元,減少7.7%。主要原因:厲行節約相關開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9,649.3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711.1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10.2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227.9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150.7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7.4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168.9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2.1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48,547.43萬元,其中:汽車170輛,3,408.5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1台(套),19,878.58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55.00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農産品品質安全:反映用於農業品質標準制定、實施和監督,投入品監管、殘留監控,農産品品質認證、普查、標準化生産示範等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8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72%,涉及金額51866.52萬元。從評價結果看,較好地實現了各項績效目標,提升了北京市農業發展水準,為全國農業的轉型升級起到了示範作用。

  二、2018年測土配方施肥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根據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關於做好2018年耕地保護與品質提升工作促進化肥減量增效的通知》的要求,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中“到2020年實現化肥使用量零增長,測土配方施肥覆蓋面達到98%以上”的發展目標,按照國家化肥零增長和北京市化肥負增長方案的要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是實現化肥零增長的主要技術手段之一。2018年為了在北京市範圍內更好地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土肥站實施2018年測土配方施肥項目,項目資金998.63萬元,主要用於配方肥補貼、肥料配方研發、宣傳培訓等方面。

  (二)評價結論

  測土配方施肥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87.45分,其中,項目決策14.18分,項目管理25.92分,項目績效47.35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項目可行性論證不夠充分,作為延續性項目,應在論證材料中反映與以往年度的對比情況、銜接情況,以及對往年結果的應用、改進和完善措施等內容。

  (四)建議

  應在年度項目實施前,做好籌劃和需求分析工作,做好與以往年度的比對分析和銜接工作,保證項目實施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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