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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監獄管理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監獄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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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所屬的部門管理局,行政隸屬北京市司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承擔著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北京籍監禁刑罪犯的刑罰執行工作和外省籍罪犯的收押遣送工作。屬於財政全額保障單位。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的單位性質是國家行政機關,共有13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具體包括: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本級、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北京市監獄、北京市第二監獄、北京市延慶監獄、北京市良鄉監獄、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監獄、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處、北京市新康監獄、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新聞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民警教育訓練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2018年新增預算單位)。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302245.05萬元,比上年增加18924.62萬元,增長6.6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92398.53萬元,比上年增加33568萬元,增長12.9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7470.0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1%;經營收入493.1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7%;其他收入4435.2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5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88883.31萬元,比上年增加22433.74萬元,增長8.42%,其中:基本支出236267.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1.78%;項目支出52137.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05%;經營支出478.3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1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2280.54萬元,比上年增加8960.11萬元,增長3.16%。主要原因:落實中央政策,調整人員工資,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追加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3983.7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1960.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20%;教育支出452.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868.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701.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8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4)2018年度決算241960.9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2512.82萬元,增長15.52%。其中:

  “監獄”(20407)2018年度決算237771.6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8326.46萬元,增長13.52%。主要原因:落實中央政策,調整人員工資,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追加項目經費。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2018年度決算4189.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186.35萬元,增長146375.87%。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追加基建項目工程款。

  2.“教育支出”(205)2018年度決算452.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8.97萬元,下降4.02%。其中:

  “進修及培訓”(20508)2018年度決算452.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8.97萬元,下降4.02%。主要原因:落實中央政策規定,嚴格控制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2018年度決算27868.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13.52萬元,下降0.7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2018年度決算25251.0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73.83萬元,增長1.10%。主要原因:按照社保相關政策,追加離退休人員經費。

  “撫恤”(20808)2018年度決算2617.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87.35萬元,下降15.70%。主要原因:根據實際發生情況支付撫恤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0)2018年度決算13701.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70.81萬元,下降1.9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1011)2018年度決算13701.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70.81萬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付醫療保險。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36267.7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0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90.36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96.30萬元減少405.9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7.0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2.16萬元減少15.07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因公出國(境)支出;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監獄業務交流、學習、培訓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3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1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5.8萬元減少5.69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監獄局及社會參觀交流等。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2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183.1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568.34萬元減少385.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584.1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584.94萬元減少0.75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購置結余,2018年購置(更新)20輛,車均購置費29.2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98.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983.4萬元減少384.43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壓縮用車費用。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24.2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64.2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8.6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1.78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9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9419.01萬元,比上年減少11.24萬元,減少原因:根據一般性支出壓減工作要求,壓減公用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629.9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671.0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533.5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425.3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920.2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1.6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791.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2.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71706.20萬元,其中:汽車406輛,9912.86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9台(套),6444.34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485.79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監獄:反映監獄管理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1個(涉密項目87個、非涉密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49.19%,涉及金額36381.18萬元。從評價結果看,總體評價級別為良好,被評價項目均達到了預期效果。2018年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堅持安全第一位責任,確保監所持續安全穩定,堅持依法治監,提高治監能力和刑罰執行公信力,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努力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支出績效管理體制,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較好地實現了全年的各項績效目標。

  二、清河社區飲用水運維費用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清河地處渤海之濱,潮白河的下游,經檢測,清河地區水中含氟量超過正常含量的四至五倍(國家規定飲用水標準含氟量不能超過1mg/L),鈉、鎂、氨氮電漿也嚴重超標,不能直接飲用。為保證飲水安全,每年需對純凈水處理設備進行運作保養,目前供水區域包括清河地區的所有住戶。經過多年的使用,普遍受到清河地區用戶的一致好評,改善了清河地區的飲水條件。

  (二)評價結論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對該項目進行了簡易自評,評價得分為89.36分,評價等級為良好,項目決策依據較為充分,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資金使用及會計核算較為規範。項目執行受眾面較大,項目滿意度好,實施效果較好。

  (三)存在問題

  項目績效目標的設置還需要進一步細化,更加科學合理,在保障項目資金使用效果的前提下,還需要提高支出進度。

  (四)建議

  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預算項目全流程管理機制,加強對執行過程的分析和總結,促進管理工作的不斷優化,更好地規範、指導和監督飲用水運維程式,更好地保障清河地區飲用水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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