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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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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需公開內設機構數量和下屬單位數量及名稱)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14人,實有人數107人;事業編制31人,實有人數2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7221.76萬元,比上年增加34.79萬元,增長0.4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125.15萬元,比上年減少691.47萬元,下降10.1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037.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5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87.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614.93萬元,比上年增加1048.57萬元,增長18.84%,其中:基本支出4279.9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4.70%;項目支出2334.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5.3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795.18萬元,比上年增加66.18萬元,增長0.98%。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正常增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495.3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76.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417.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8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6.5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5.33萬元,下降24.8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下同)2018年度決算76.5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5.33萬元,下降24.88%。主要原因:壓縮相關經費支出,規範項目預算執行。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417.0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63.26萬元,下降2.48%。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決算6417.0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63.26萬元,下降2.48%。主要原因:壓縮相關經費支出,規範項目預算執行。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279.8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7.43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6.45萬元減少39.0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7.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9.03萬元減少11.43萬元。主要原因:壓縮三公支出;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文化市場執法會議、培訓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國的會議、培訓等事項),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82萬元減少1.82萬元。主要原因:壓縮經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9.8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5.6萬元減少25.7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9.8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5.6萬元減少25.78萬元,主要原因:受公務用車改革的影響,總隊只保留11輛公車其餘車輛已向車改辦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報廢處理。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08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40.37萬元,比上年增加15.39萬元,增加原因:總隊宣舉中心是2017年下半年成立,存在不可比因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86.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8.6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7.64萬元。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949.4萬元,其中:汽車12輛,259.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936.96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9%,涉及金額553.78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76.14萬元,評價得分85.06分;簡易程式評價項目10個,涉及金額477.64 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6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1個。

  二、舉辦全市執法業務培訓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全面推進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法制,著力提高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和全面依法行政的業務水準,市文化執法總隊根據2018年工作安排和《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鞏固提升活動方案》制定了2018年全市執法人員培訓方案,項目內容主要包括全市執法人員培訓、依法行政專題培訓和執法專業技能培訓。2018年舉辦全市執法人員業務培訓項目主要內容包括:

  2018年度項目年初預算批復金額為76.14萬元,實際支出76.14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00%。

  總體績效目標:通過組織全市執法人員法制培訓和專業領域專項培訓,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管理,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理論素質和執法業務水準,進一步提升文化執法案卷品質。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5.06分,其中項目決策12.26分,項目管理25.30分,項目績效47.5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項目預算不夠細化,未針對各項培訓內容按照標準、參訓人數、天數等進行測算;財務核算嚴謹性有待加強,培訓品質、培訓內容、培訓管理過程的監管措施和項目管理風控意識不足;全市執法人員和全市持證執法人員概念説明不充分,使調查問卷對象範圍不明確,受眾不夠全面。

  (四)建議

  進一步加強項目的預算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率,減少預算調整率,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規範財務核算流程,完善講課費發放表,按照《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規定的講課費標準及課時,審核併發放講課費。

  提高項目績效管理意識,加強過程資料的收集的整理,提高效果實現的可評價性。

  明確受訓人員範圍及選取標準,加強需求調查,提高培訓方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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