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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務局(原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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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下設1家行政執法單位為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執法大隊;2家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拆遷辦公室;9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南水北調資訊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調調水運作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南幹渠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東幹渠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水質監測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幹線管理處。

  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有關法規、政策和管理辦法;起草南水北調工程中線北京段配套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組織擬訂並實施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特許經營方案。負責提出市南水北調工程有關投資調整建議;負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計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參與研究市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方案及供水水價方案。組織研究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佈局優化、重大戰略課題以及配套工程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有關前期工作。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的建設管理,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參與市南水北調幹線工程竣工驗收;負責組織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徵地拆遷和專項設施遷建的組織、協調、監督及管理工作。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安全運作、供水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協調解決相關水事糾紛;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的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市南水北調工程防汛度汛工作。協助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南水北調來水水量調蓄、配置和利用;負責南水北調來水水質監測。協助、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市南水北調來水水量調蓄、配置和利用。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重大問題的協調,參與指導、監督市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內文物保護工作。承辦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及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44人,實有人數43人,行政執法編制32人,實有11人;事業編制585人,實有人數516人。

  二、2018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443479.6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86299.29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1.6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57158.7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72138.7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40%;其他收入14160.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6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19978.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5.3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7%;項目支出403722.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6.13%。 

  2018年結余分配14090.5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410.77萬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1877.8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48.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4.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25.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8%;城鄉社區支出20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0%;農林水支出197718.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9.20%;其他支出2000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9.7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8.4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30萬元,下降15.06%。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48.4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30萬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培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384.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5.08萬元,下降2.4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1384.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5.08萬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據實繳納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産生結余。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25.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08萬元,下降0.70 %。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725.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08萬元,下降0.70 %。主要原因:據實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産生結余。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0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000.00萬元,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18年度決算20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000.00萬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河西支線基本建設項目。

  5、“農林水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97718.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1650.36萬元,下降17.40%。其中:

  “林業”(款)2018年度決算206.5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上年結轉資金本年支出。

  “水利”(款)2018年度決算32.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2.60萬元。主要原因:上年結轉資金本年支出。

  “南水北調”(款)2018年度決算197479.6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1,803.64,下降17.47%。主要原因:部分基本建設項目按工程進度執行,結轉下年繼續支出。

  6、“其他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000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0000.00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2000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0000.00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上年安排基本建設項目本年繼續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000.00萬元,均用於城鄉社區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80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8000.00萬元。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800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8000.00萬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東幹渠基本建設項目。

  五、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222.09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1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5.10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0.42萬元減少15.3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6.5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7萬元減少10.4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出國團組;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台灣、芬蘭進行水資源管理、水利技術交流。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1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6.2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78萬元減少0.5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2018年度外單位、兄弟省市交流學習;社會公眾參觀南水北調工程等接待支出。公務接待430批次,公務接待4214人次,每人平均14.71元,主要通過在單位食堂安排工作餐解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2.3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56.64萬元減少4.2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5.62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8年購置1輛,車輛購置費15.6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36.7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1.02萬元減少4.29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厲行節約,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二是新購1輛公務用車年底前交付使用。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9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3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46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72.95萬元,比上年減少68.87萬元,減少原因:南辦機關由於轉隸原因減少部分公用經費開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0160.3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15.7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94.8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8349.8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919.4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5.8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566.5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1.6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0468.66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1輛,價值1510.7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9台(套),價值1335.5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入支出內容。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金:按照我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總體規劃,用於工程建設和徵地拆遷支出的各項政府性基金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政府債資金預算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68%,涉及金額132163.43萬元(預算調整後金額)。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13639.29萬元,評價得分為90.68分;簡易程式評價項目50個,涉及金額118524.14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7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0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1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個。

  二、2018年度密雲水庫調蓄工程運作維護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作為特大型城市,水資源短缺是制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因素。為充分、高效利用南水北調來水,增加首都水資源戰略儲備,確保北京供水安全,2007年4月,《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總體規劃》正式發佈實施,根據規劃,密雲水庫可作為補充調節水庫,與南水北調水豐枯相濟,確保北京供水安全;2011-2013年,原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原市南水北調辦”)編制了《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規劃方案》、《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初步設計報告》,並獲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批復。2015年,工程主體建設完工並開始投入使用。

  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經過海淀、昌平、順義、懷柔、密雲等區縣,線路總長103公里,由團城湖通過京密引水渠反向輸水,經六級泵站提升至懷柔水庫,部分水量經懷柔水庫分水回補水源地後,再經三級加壓輸水至密雲水庫,是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障工程的正常運作與安全調蓄,自2015年工程正式運作以來,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以下簡稱“團城湖管理處”)開始申報“密雲水庫調蓄工程運作維護項目”,獲立項批復並作為延續項目每年開展。2018年,為保證9座泵站及PCCP管道正常運作,順利完成年度調蓄任務,團城湖管理處繼續申請該項目。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0.68分(項目決策13.02分、項目管理28.08分和項目績效49.58分)。詳細情況如下:

  1.項目決策。項目績效目標符合團城湖管理處的職能,與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相符;項目申報條件符合相關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申報和審批程式規範,申報資料較為齊全。但項目未制定中長期規劃,部分績效指標設置不夠全面、明確、合理。

  2.項目管理。項目資金到位及時、足額;財務與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資金支出程式較為規範;項目組織結構健全,各部門職責分工較明確。但個別預算內容的經濟分類科目編制不夠規範,合同管理的精細化水準有待提升。

  3.項目績效。團城湖管理處能夠按照計劃進度完成年度工作內容,項目産出成本控制與品質達標情況較好。項目的實施能夠保障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的正常運作與年度調水任務的順利完成,對於加強北京市水資源戰略儲備、緩解水資源緊缺問題、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項目滿意度調查工作有待加強。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缺少中長期規劃,績效目標設置不夠科學、合理

  截至評價時點,項目尚未制定中長期規劃,決策依據的充分性有待提升。同時,項目績效指標設置不夠全面、明確、合理。産出指標未涵蓋全部年度工作內容、個別指標值不夠明確;效益指標設置不夠合理;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未涵蓋全部服務對象,指標設置的科學合理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2.個別預算內容的經濟分類科目編制不夠規範,合同管理的精細化水準有待提升

  團城湖管理處在編制項目預算時,將消防設備購置17.03萬元、普法費用9.84萬元的經濟分類科目列為專用材料費,經濟分類科目編制不夠規範。同時,項目簽訂的部分合同僅規定了資金支付方式為按月支付,但未明確每月支付金額,也未説明是否按月平均支付,付款方式不夠清晰,合同管理的精細化水準有待提升。

  3.項目滿意度調查工作有待加強

  截至評價時點,團城湖管理處未對周邊居民、普法群眾、供水對象開展滿意度調查,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的佐證資料不足,且團城湖管理處針對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調水運作管理中心開展的調查問卷樣本量較少,問卷調查工作的規範性有待提升。

  (四)建議

  1.儘快研究制定項目中長期規劃,科學設置績效目標與指標

  團城湖管理處結合近幾年密雲水庫調蓄工程運作現狀,對工程設施運維與設備購置需求進行充分的調研分析,研究制定項目中長期實施規劃,明確各年度運作管理與維修養護計劃,為後續年度項目年度工作內容的確定提供決策依據。同時,團城湖管理處繼續加強對中央、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文件的學習,按照績效目標填報要求,進一步完善績效指標設置,增強績效指標的科學合理性。

  2.完善預算編制,加強合同管理

  團城湖管理處在後續年度編制預算時,按照各項預算的實際支出內容、預算申報金額,合理填報經濟分類科目,以提升預算編制水準。同時,進一步規範項目合同管理,重視合同中關鍵條款的約定,明確付款條件、付款方式、各批次付款金額,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注重滿意度調查,加強績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

  團城湖管理處加強對調查問卷設計方法和技巧的學習,根據問卷設計、樣本量選擇要求,對項目直接或間接服務對象開展充分的滿意度調查工作,並對調查問卷結果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獲得科學實用的統計數據,以提高滿意度調查成果的適用性和有效性。同時,團城湖管理處在項目年度工作完成後,對本年度工作內容進行全面、具體的總結,明確工程設施維修維護與設備物資購置數量,並注重對項目實施前後的工程運作情況、固定資産情況進行對比分析,以更好的佐證項目産出和績效實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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