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委辦公用房修繕改造工程基建辦公室負責編制市委辦公用房修繕改造工程總體進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工程建設實行審批;負責組織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工程相關合同的簽署及依法實施;負責協調工程周邊環境整治,協調解決建設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建立工程專用賬戶,管理工程資金,審定工程資金概算,撥付工程相關費用,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工程建設資訊的統計等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改造工程建設的檔案管理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人,實有人數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22,002.97萬元,比上年增加21,990.86萬元,增長18525.67%,主要是由於工程已竣工,根據市審計局審定結果批復工程款。2018年度支出總計7,277.29萬元,比上年增加7,270.56萬元,增長108145.11%,主要是由於工程已竣工,根據市審計局審定結果批復工程款。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2,002.97萬元,比上年增加21,990.86萬元,增長18525.6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002.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他收入0.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277.29萬元,比上年增加7,270.56萬元,增長108145.11%,其中:項目支出7,277.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2,002.73萬元,比上年增加21,996.02萬元,增長32809.54%。主要原因:由於工程已竣工,根據市審計局審定結果批復工程款。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7,277.21萬元,比上年增加7,270.56萬元,增長109331.73%。主要原因:由於工程已竣工,根據市審計局審定結果批復工程款。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277.2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77.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29%;其他支出5,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8.8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277.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77.21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共産黨事務支出” 2018年度決算2,277.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71.06萬元,增長36927.8%。主要原因:由於工程已竣工,根據市審計局審定結果批復工程款。
2、“其他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000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5,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000萬元。主要原因:由於工程已竣工,根據市審計局審定結果批復工程款。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0萬元增加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本年度無此項預算及支出。
2.公務接待費。
本年度無此項預算及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本年度無此項預算及支出。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0萬元,比上年減少6.15萬元,減少原因:工程項目結束。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無此項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7.91萬元,其中:汽車0輛;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無此項支出。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委辦公用房修繕改造工程基建辦公室本年度無此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