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8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籌備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籌備辦公室

分享:
字號:        

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籌備辦公室(以下簡稱籌備辦),為負責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籌備工作的市政府臨時行政機構。籌備辦是一級預算單位,無下屬單位。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入駐項目、運作機制、建設規模、選址及建設計劃等,提出市政務中心建設方案,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組織梳理本市審批、服務等事項,提出精簡、下放、整合意見,確定入駐市政務中心具體項目、部門範圍、人員規模;制定市政務中心運作機制、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3、負責市政務中心工程建設的相關工作,包括:編制項目建設總體進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辦理工程建設立項、用地、施工等手續;組織工程建設涉及的招投標工作;協調解決建設中出現的難點問題;按規定管理項目建設資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市政務中心資訊網路平臺建設、工作窗口設置、辦公設備配備、物業管理籌備等運作前的各項保障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關於進駐市政務中心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及行政效能監察辦法。

  (二)人員構成情況

  籌備辦機動行政編制25名,主要從相關單位抽調,抽調人員的人事關係保留在原單位,工資、福利等個人待遇經費仍在原單位預算中安排。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8507.99萬元,比上年增加16460.67萬元,增長804.0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8507.99萬元,比上年增加16460.67萬元,增長804.01%,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3380.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2.30%;年初結轉結余5125.8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7.69%;其他收入1.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572.22萬元,比上年增加7756.82萬元,增長427.28%,全部為項目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8480.79萬元(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3380.79萬元,年初結轉結余5100萬元),比上年增加16459.32萬元,增長814.23%。主要原因:基本建設項目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等項目已完工並正常運作,竣工決算和工程審計等工作已經完成。市財政局按市發改委下達資金計劃撥付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572.2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72.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6.72%;其他支出51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3.2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472.2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472.21萬元,增長100%。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1.1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1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2018年無年初預算,全部為年中追加。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018年度決算4471.0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471.0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基本建設項目無年初預算,市財政局按市發改委下達資金計劃撥付資金,我單位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支付資金。

  2、“其他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1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100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51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1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基本建設項目無年初預算,市財政局按市發改委下達資金計劃撥付資金,我單位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支付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此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無此項支出。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無此項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無此項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278.26萬元,其中:通用設備1509.70萬元,佔66.26%;專用設備166.68萬元,佔7.32%;辦公傢具601.88萬元,佔26.42%。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無此項支出。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項目全部為以前年度尾款及基本建設項目的決算資金,未開展此項工作。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