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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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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部門機構:五部一局,分別是批捕公訴部、刑事訴訟監督部、職務犯罪檢察部、民事和行政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行政事務管理局。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無下屬單位。

  部門職責:對鐵路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和支援公訴;對本院管轄或上級院交辦的具有管轄權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審查;對偵查活動、審判活動及刑事執行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辦理民事訴訟監督、行政訴訟監督、公益訴訟案件;開展檢察管理監督,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監控,涉及財物監管、案件評查、信息公開;負責控告申訴案件受理、涉檢信訪、律師接待、社會綜合治理。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64人,實有人數54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425.45萬元,比上年增加55.46萬元,增長2.3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425.45萬元,比上年增加143.24萬元,增長6.2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25.1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19.89萬元,比上年增加79.07萬元,增長3.69%,其中:基本支出2008.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0.47%;項目支出211.4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5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25.15萬元,比上年增加55.72萬元,增長2.35%。主要原因: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增加,2018年經費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19.8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23.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67%;教育支出2.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7.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5.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7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923.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1.01萬元,下降2.58%。其中:

  “檢察”(款)2018年度決算1923.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1.01萬元,下降2.58%。主要原因:適應監察體制改革需要,相關工作職能調整,對應業務經費支出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80萬元,下降43.9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2.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80萬元,下降43.90%。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87.7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05萬元,下降2.6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187.7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05萬元,下降2.62%。主要原因:年度內單位人員退休,在職人員養老保障支出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05.89萬元,比2018年年初減少10.77萬元,下降9.2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105.89萬元,比2018年年初減少10.77萬元,下降9.23%。主要原因:年度內單位人員退休,在職人員醫療保障支出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008.4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97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0.69萬元減少15.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1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0.99萬元減少0.86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及部門業務招待支出。公務接待7批次,公務接待2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4.8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9.70萬元減少14.8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無公務用車更新購置工作。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4.8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9.70萬元減少14.86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在2017年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更新後車輛油耗量降低,維修次數減少,運作維護費減少。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3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6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14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29.32萬元,比上年增加36.69萬元,原因:2018年7月單位部分科室搬遷新址,日常公用經費需同時負擔兩個辦公辦案場所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1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9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2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2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2.7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7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8.4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92.36萬元,其中:汽車10輛,其中有1輛待報廢車輛,正在履行處置手續,實有車輛9輛,161.9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6.21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重點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50%,涉及金額45.91萬元。評價結果:各項工作按計劃、方案、合同規定有序開展,項目整體情況良好,提升了檢察院的公信力與影響力,實現了預期的績效目標,為更好地開展檢察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二、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信息化運維項目,涉及金額25.00萬元。系統運維和應用中所需的全部服務和支援。具體是指項目承接主體對本單位所有設備、系統的運作維護,以及運作維護中需要的管理、培訓工作。包括業務數據和網路資源管理、信息化自查管理,資訊安全管理,項目配合,應急響應等業務。

  (二)評價結論:本項目服務對象為院內各部門,通過對相關部門的資訊系統應用調查,績效評價級別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方面存在的問題

  (1)績效目標設定不夠合理明確,設定的部分指標不夠細化量化,可衡量性不足。如:産出數量指標,保證局域網穩定運作,及時處理IT問題保障辦案工作運作,延續原廠服務正常穩定運作,保障信息化系統運作不夠量化。

  2.項目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項目未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缺少對項目的統籌安排,未明確項目階段性目標、實施計劃等。

  3.項目績效方面存在的問題

  (1)項目效果資料不完整,缺乏對項目績效的整體性梳理,提供的效果資料支撐不足。

  (四)建議

  1.強化績效管理意識,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申報管理。績效目標要圍繞項目預算和項目支出來設定,績效目標科學、合理、指向明確,指標設定做到細化、量化、可衡量。

  2.完善組織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崗位人員分工,明確各崗位職責許可權。結合項目內容,完善、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各個時間節點、人員分工及各個環節的組織實施及成果管理等。

  3.注重項目效果資料的歸集,加強反映績效成果的資料收集展現工作,管理過程要留有足夠相關痕跡説明,各個管理環節都及時準確保留文字、圖片等資料。

  4.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通過規範化的制度設計,加強對項目立項、決策、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等全過程管控。加強項目組織實施管理、監督考核等過程管理工作,強化項目後續的跟蹤管理,以保證項目績效的可持續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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