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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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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我院共有內設機構17個,包括:司法辦案機構5個:審查逮捕部、公訴部、金融犯罪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檢察監督機構5個: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監督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綜合業務機構1個:檢察管理監督部;綜合管理機構3個: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辦;檢務保障機構3個: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行政事務管理局。

  2、部門職責:檢察機關是為了維護法律的統一及正確實施而設置的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負責北京市西城區轄區內的法律監督及上級交辦的其他案件。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238人,實有人數253人(含轉隸人員54人);事業編制20人,實有人數1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3990.95萬元,比上年增加427.88萬元,增長3.1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732.38萬元,比上年增加372.74萬元,增長2.7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694.4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37.9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313.81萬元,比上年增加923.74萬元,增長8.11%,其中:基本支出11287.6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1.67%;項目支出1026.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952.99萬元,比上年增加803.20萬元,增長6.11%。主要原因:一是新錄用、調入人員增加;二是結轉至本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275.8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255.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54%;教育支出0.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18.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7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00.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7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決算10255.1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56.31萬元,下降8.53%。其中:

  “檢察”2018年度決算10255.1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56.31萬元,下降8.53%。主要原因: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壓縮部分經費,支出減少。

  2、“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0.7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4.74萬元,下降95.1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8年度決算0.7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4.74萬元,下降95.10%。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1318.9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73.00萬元,下降11.6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8年度決算1275.8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87.77萬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撫恤”2018年度決算43.1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85.23萬元,下降66.3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去世、病故職工情況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700.9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4.10萬元,下降8.3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8年度決算700.9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4.10萬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障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287.6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7.57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64.60萬元減少127.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9.50萬元減少9.5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2018年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37.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55.10萬元減少117.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更新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37.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55.10萬元減少117.5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由於司法體制改革,部分車輛劃轉至區監察委,辦案業務用車支出減少;二是按照厲行節約精神,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2.68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555.89萬元,比上年減少119.21萬元,減少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精神,壓縮機關運作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05.8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2.8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02.9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1.7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4.0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8.8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4.0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112.78萬元,其中:汽車37輛,732.48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套),872.1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0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13.52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項目支出: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50%,涉及金額204.8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較為合理,評價標準較科學;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範,符合財政資金管理的要求;任務完成情況良好。通過該項目實施,保障了檢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維護了首都安全穩定,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二、安檢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安檢項目經費主要用於檢察辦公大樓東北門、西門以及案件管理中心大廳、檢察大樓中控室、檢察服務中心大廳等重要區域設立安檢崗,配備安檢人員,從事樓宇門崗執勤、信訪接待引導、秩序維護、滯留人員勸返、處置違法陳情突發事件、消防應急處突等任務,保障檢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維護首都安全穩定。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該項目綜合考評得分85.66分,其中,項目決策12.73分,項目管理26.43分,項目績效46.50分,績效評價結果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科學性不足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有待進一步規範,進度指標設定過於籠統,沒有時間節點的計劃,可衡量性存在不足。2、項目管理嚴謹性不足

  項目的管理體系不夠健全,對服務有限公司的服務標準、考核機制、監管措施等不明確。缺少對於人員的素質要求、技能培訓以及日常訓練等要求。

  3、項目資金支付的嚴謹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實際的支付款項時間與合同中約定的時間不符,資金使用的嚴謹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4、過程管理資料的留存不完整,對項目管理責任的落實還有待進一步呈現

  對於第三方服務人員的監督管理以及相關監督檢查的留痕記錄資料提供還不夠完整。對於過程監管資料的留存及收集整理的意識還相對有所欠缺,對評價項目管理責任的有效體現程度造成一定影響。

  (四)建議

  1、細化、量化績效目標考核指標,提高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科學性。

  應事前設定清晰明確的績效目標,完善績效目標設置及設置的時效性,強化績效目標的明確性、可行性和細化量化程度,提升項目績效目標的指導作用,便於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及對項目實施效果的衡量。

  2、針對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加強細節管理,規避實施過程中的各項風險。

  重視合同要素的完整性與合同的約束力,避免合同執行風險,強化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

  3、進一步加強項目執行過程管理資料的留存及收集。

  各相關部門應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相應資料留存及收集整理的意識。注重會議紀要、監督檢查記錄、監督檢查照片,以及項目成果形成過程中的相關資料留存及整理工作。

  4、加強項目服務滿意度調查工作

  滿意度調查工作首先應明確服務群體,即應有檢察院工作人員也應覆蓋到相關外部人員,針對不同服務受益群體應設計更有針對性的滿意度調查問卷,並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有效的運用到後續的工作中,以促進服務水準的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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