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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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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機構內設機構共16個,分別為公訴部、審查逮捕部、偵查監督部、檢察管理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行政檢察部、檢察技術部,監察室、辦公室,法警大隊,政治處,行政事務管理局。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55人,實有人數142人;事業編制13人,實有人數1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8497.98萬元,比上年增加1023.22萬元,增長13.6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425.17萬元,比上年增加950.41萬元,增長12.7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410.1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2%;無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14.9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291.75萬元,比上年增加985.99萬元,增長13.50%,其中:基本支出7317.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8.25%;項目支出973.9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75%;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410.19萬元,比上年增加1285.63萬元,增長18.05%。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檢察機關適應各項改革,新增職能,新設偵查監督部、職務犯罪檢察部等部門,增加相應業務費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76.7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7126.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11%;教育支出11.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81.6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56.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5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126.7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64.66萬元,增長8.6%。其中:

  “檢察”(款)2018年度決算7126.7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64.66萬元,增長8.6%。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二是根據檢察業務工作以及追加統發人員經費、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經費等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81.6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7.7萬元,增長2.67%。其中:

  “行政事業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664.3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7.69萬元,增長2.74%。主要原因:追加離休人員經費等。

  “撫恤”(款)2018年度決算17.25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56.47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456.47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302.7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0.0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6.27萬元減少66.2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務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1.8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07萬元減少5.1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部門及單位公務接待費用。公務接待24批次,公務接待58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8.1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9.2萬元減少61.0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2018年未安排公務車輛更新購置工作。2018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8.1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9.2萬元減少61.05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相應減少。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9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6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59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79.5萬元,比上年增加31.92萬元,增加原因:根據日常運作、維護費用增加等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8.1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2.5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5.6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9.1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7.1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6.8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5.3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423.9萬元,其中:汽車19輛,346.87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套,485.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5.6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公共安全(類)檢察(款):指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44.44%,涉及金額149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7萬元,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142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個。

  二、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把現代科技作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新引擎”,檢察信息化建設已經升級步入了“智慧檢務”階段。加強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是加強訴訟監督、回應群眾訴求和強化自身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陽光檢察”、“數字檢察”的重要載體和根本要求。為了進一步提高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實施了信息化運維費項目。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實施主體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項目實施管理部門為院檢察技術部,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為院財務部門。

  3.主要內容

  通州檢察院信息化系統承載著全院的資訊技術支援與技術保障工作,為全院檢察辦公、辦案業務信息化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根據檢察辦案和綜合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保障項目基礎設施、軟體硬體正常運轉,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減少問題出現、問題實時處理、系統優化、數據安全保密等。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89.59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良好”。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2.50分。

  該項目符合年度工作計劃,與通州檢察院職能密切相關,績效目標內容明確,績效指標細化,對績效目標管理具有良好的支撐作用。但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目標設置的細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8.48分。

  該項目財政資金足額、及時到位,預算執行情況較好;財務核算資料完整,財務管理較為規範。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48.61分。

  項目成本控制在項目預算範圍內,項目産出數量、産出品質等均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目標完成情況較好。項目實施後,實現所有信息化系統正常運轉,各終端設備運作無故障,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

  (三)存在問題

  績效目標設置的細化程度不足。該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中效果指標設置單一、指標值描述過於簡單,細化程度不足。服務滿意度指標設置的預期服務對象僅局限于使用人員,範圍涵蓋不全面。

  (四)建議

  細化績效目標。進一步提升績效意識,按照指向明確、具體細化、合理可行、量化可考的要求規範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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