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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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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本部門職責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在本轄區內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大興區委員會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1)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

  (2)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

  (3)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4)負責對轄區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

  (5)負責對轄區內看守所、司法行政部門的刑事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6)負責轄區內民事、行政及其他公益訴訟。

  (7)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及思想政治工作。

  (8)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9)負責本院的財務、資産裝備和後勤保障工作。

  (10)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2、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為市一級預算單位,2018年度預算、決算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行政單位。

  我單位機構組成部門為:審查逮捕部、公訴部、知識産權案件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處、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政治處、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行政事務管理局18個部門。

  3、單位性質

  我單位為法律監督機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71人,實際197人,出現人員實有數大於編制數的原因是因監察體制改革的需要,部分已轉隸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事業編制13人,實際11人。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9937.85萬元,比上年增加1195.57萬元,增長13.6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638.59萬元,比上年增加954.31萬元,增長10.9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636.2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8%;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2.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541.68萬元,比上年增加1309.84萬元,增長18.11%,其中:基本支出8257.0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6.67%;項目支出284.6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3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935.55萬元,比上年增加1591.61萬元,增長19.08%。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二是根據補發住房補貼等實際需求導致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541.3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7447.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20%;教育支出11.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7.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9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04.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7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447.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7764.88萬元,減少316.93萬元,下降4.08%。其中:

  “檢察”(款)2018年度決算7447.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7764.88萬元,減少316.93萬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1.3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12.92萬元,減少1.60萬元,下降12.38%。其中:

  “培訓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1.3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12.92萬元,減少1.60萬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的要求,結合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77.5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744.69萬元,減少67.16萬元,下降9.0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677.5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744.69萬元,減少67.16萬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04.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416.35萬元,減少11.77萬元,下降2.8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404.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416.35萬元,減少11.77萬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256.7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8.29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6.63萬元減少48.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75萬元減少4.7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壓減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等方面。我單位2018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費支出,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8.2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01.88萬元減少43.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2.7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2.78萬元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按照2018年安排的公車更新計劃,根據實際車輛需求安排支出,2018年購置(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2.7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5.5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89.10萬元減少43.59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公車管理,壓縮相應費用。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0.4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0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00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96.72萬元,比上年減少16.45萬元,減少原因:嚴格費用支出管理,厲行節約,壓縮相應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70.3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7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57.5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57.5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6.5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12.0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4.2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6393.40萬元,其中:車輛27台,532.6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0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6.61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而發生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87.16萬元。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市及北京市大興區發展大局,堅持把做好技術裝備保障工作及檢察調研宣傳工作,作為服務和促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充分運用科學的管理思想、管理手段,提高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技術裝備管理水準和效率,保障檢察工作的順利開展。也為了更好地適應不斷發展的檢察工作,促進北京市大興區區域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我院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87.16萬元。均為延續性項目,信息化綜合運維項目金額32.04萬元和網際網路接入項目金額5.12萬元,達到工作需要,保障了全院內網及開發區檢察處的網路正常運作。另外一個為檢察工作項目金額50萬元。

  (二)項目績效目標

  通過改進技術裝備和保障軟體升級和加強調研工作,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品質來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提高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三)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

  評價項目存在的必要性、項目管理的規範性和項目績效的突出性,從而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進一步規範項目管理,提高項目資金使用績效。

  2、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説明)、評價方法

  採取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採用《北京市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採用目標效益分析法評價。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前期準備。由本院檢察技術部和檢察管理監督部牽頭,各相關處室積極參與,精心準備績效評價工作。

  (2)組織實施。本院提供基礎數據,本院進行審核;市財政局公檢法司處進行數據核對。

  (3)分析評價。本院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項目評價,本院最終審核認定,事務所提交績效評價報告,本院負責向市財政局主管處室報送相應資料。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情況

  1、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市財政局國庫處對2018預算的各納入預算批復項目資金全額撥付。

  (2)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分析。“信息化運維”項目等各項項目資金均用於相應業務。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市財政國庫處對我院納入預算批復的項目款,根據我院上報的用款計劃進行劃撥。

  2、項目實施情況分析

  (1)項目組織情況分析。

  A.此信息化項目為我院與北京中天潤澤科貿有限公司的微點殺毒軟體升級項目、北京華宇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的機房運維合作項目及網際網路接入項目,其目的:一是保障項目基礎設施、軟體硬體正常運轉,為業務開展提供支撐。二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全院網路安全及軟體應用的社會影響力、認知度。為我院全部內網電腦提供相應服務。此類項目為延續性項目,一年來軟體運作正常,預防了一般病毒的侵襲,基本保障工作的需要。合同價款一年服務費分別為21.60萬元、3萬元、5.12萬元。合同由本院技術部門、需求部門的工作人員報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簽訂,由技術部門再確定軟體運作正常後,持正式發票履行報銷手續後,財務履行付款手續。此三項合同預算執行率為100.00%。

  B.檢察工作經費項目50萬元,由檢察管理監督部負責,嚴格履行財務報批手續,嚴控支出。具體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已于2019年5月完成。項目經費按市級標准保障後,在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檢察院業務職能調整和部分職能取消,檢察經費項目沒有進一步開展,造成支出下降,進度遲緩,支出52080元,款項剩餘447920.00元,市級財政已統一收回相應資金。

  (2)項目管理情況分析。項目管理規範,實施程式到位。由檢察院提出預算,市財政局進行審核,市財政局審核撥款。

  3、項目績效情況分析

  (1)項目經濟性分析

  項目成本(預算)使用合理,無超支。

  (2)項目的效率性分析

  A.項目的實施進度。根據合同約定及實際情況進行付款。

  B.項目完成品質。根據實際情況合理使用,無截留、擠佔、挪用項目資金情況;無超標準開支情況。

  (3)項目的效益性分析

  A.項目預期目標完成程度。動態管理,及時審批,按需使用,項目基本完成。

  B.項目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保障了內網正常運作,提高了案件辦理效率,提升了全院幹警的業務水準,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進步。

  (五)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組織對全院信息化綜合運維費項目32.04萬元、網際網路接入項目5.12萬元、檢察工作經費項目50萬元三個項目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立項符合我院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明確,評價體系較完善,評價標準較科學;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在維護全院電腦正常運轉,宣傳檢察職能方面發揮了必要的作用,社會效益較顯著,群眾滿意度較高。

  評價結果:預算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符合社會及行業的現實需求;部門決策流程明確,申報程式規範;預算資金分配與部門績效目標一致,分配結果合理,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健全,資金使用整體合規且安全,按照規定內容規定時間公開預算資訊,基礎資訊和會計資訊資料完整、真實和準確;部門整體的成本費用控制在預算範圍內,完成情況較好。

  二、2018年度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

  為了規範預算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檢驗2018年度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大興檢察院”)“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預期目標實現程度,考核財政支出效率和綜合效果,大興檢察院委託北京亞洲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評價工作組”),根據《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文件要求,對該項目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實施了綜合評價,形成了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把現代科技作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新引擎”,檢察信息化建設已經升級步入了“智慧檢務”階段。加強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是加強訴訟監督、回應群眾訴求和強化自身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陽光檢察”、“數字檢察”的重要載體和根本要求。為了進一步提高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實施了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實施主體為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項目實施管理部門為院檢察技術部,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為院財務部門。

  (3)主要內容

  大興檢察院信息化系統承載著全院的資訊技術支援與技術保障工作,為全院檢察辦公、辦案業務信息化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根據檢察辦案和綜合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保障項目基礎設施、軟體硬體正常運轉,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減少問題出現、問題實時處理、系統優化、數據安全保密等。

  2、項目資金情況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預算的函》(京財公檢法指[2018]922號)文件,2018年該項目批復預算資金32.04萬元,均為財政資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資金24.60萬元,結余資金7.44萬元,預算執行率為76.78%。

  3、項目績效目標

  該項目績效目標:隨著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進一步發展,檢察辦公、辦案業務對資訊技術的依賴不斷增大。信息化設備硬體設施、軟體系統規模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日益複雜,重要性不斷提高。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年度完成如下目標:保障項目基礎設施、軟體硬體正常運轉,為業務開展提供支撐。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檢察公信力的社會影響力、認知度。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良好”。

  1、項目決策方面

  該項目符合年度工作計劃,與大興檢察院職能密切相關,績效目標內容明確,績效指標細化,對績效目標管理具有良好的支撐作用。但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目標設置的細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2、項目管理方面

  該項目財政資金足額、及時到位,預算執行情況較好;財務核算資料完整,財務管理較為規範。

  3、項目績效方面

  項目成本控制在項目預算範圍內,項目産出數量、産出品質等均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目標完成情況較好。項目實施後,實現所有信息化系統正常運轉,各終端設備運作無故障,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過程管理嚴謹性有所欠缺

  項目合同管理不夠規範,與被委託單位簽訂的合同存在缺陷。如:未能明確相應工作完成的品質標準、缺乏明確的驗收指標等。

  2、項目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科學合理

  項目績效目標中的效益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描述過於簡單,不便於清晰反映項目績效效果。

  (四)建議

  1、完善項目過程管理

  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和政策,精細化管理措施、規範項目過程管理,提升項目科學化管理水準。規範簽訂項目合同,明確工作品質及考核驗收標準等合同要素。

  2、合理編制績效目標

  建議項目單位按照績效目標的編報要求,合理設置績效目標,完整清晰地反映項目績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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