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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識産權法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知識産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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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機構情況: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內設9個機構及部門,具體包括:立案庭、審判第一庭、審判第二庭、審判第三庭、審判第四庭、審判監督庭、技術調查室、司法警察支隊及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能: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負責各類知識産權案件的審判。管轄下列一審案件:1、知識産權民事案件。(1)知識産權權屬、侵權糾紛。(2)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不正當競爭糾紛。(3)知識産權合同糾紛案件。(4)知識産權保全案件及相關損害賠償糾紛。(5)涉外、涉港澳臺的各類知識産權民事糾紛。(6)上級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審理的知識産權民事糾紛案件。(7)認為有必要由本院審理的基層法院管轄的知識産權民事糾紛案件或者基層法院報請移送並經批准的知識産權民事糾紛案件。2、知識産權行政案件。(1)知識産權授權確權行政案件。(2)其他知識産權行政案件。管轄北京市各基層法院一審知識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訴案件。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79人,實有人數164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5977.28萬元,比上年增加825.54萬元,增長5.4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5,924.81萬元,比上年增加1770.94萬元,增長12.5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912.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2.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911.67萬元,比上年增加247.33萬元,增長1.69%,其中:基本支出7,147.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7.93%;項目支出7,764.6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2.0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出總計15940.68萬元,比上年增加832.69萬元,增長5.51%。主要原因:2018年實有人數增加,相應費用同時增加;為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加強法院信息化、基礎建設,並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加部分業務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875.0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4191.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40%;"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8.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65.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4191.5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479.57萬元,增長11.64%。其中:

  "法院"(款)2018年度決算14191.5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479.57萬元,增長11.64%。主要原因:2018年實有人數增加,相應費用同時增加;為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加強法院信息化、基礎建設,並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加部分業務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8.06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8.06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18.0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4.51萬元,下降18.4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418.0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4.51萬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離退休人員相關公用經費。

  "撫恤"(款)2018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0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無去世人員。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65.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2.99萬元,下降11.05%。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265.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2.99萬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2018年實際支出略低於年初預計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147.0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3.5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9.33萬元減少65.7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原因:財務統管之後出國經費統一安排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6.0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0.23萬元減少4.14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減少招待費開支。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國內司法交流活動,用於大要案件審理期間相關人員來訪的接待等。公務接待18批次,公務接待62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7.4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89.1萬元減少61.6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無購車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7.4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89.1萬元減少61.65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派車制度,厲行節約,合理安排外出辦公辦案。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5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3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6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92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1輛(實有車輛21輛,其中18輛正在辦理調撥手續),車均運作維護費1.3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336.05萬元,比上年增加125.73萬元,增加原因:2018年實有人數增加,同時相應經費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65.7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7.9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417.7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49.4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9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1.1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3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7133.58萬元,其中:汽車3輛,81.70萬元(實有車輛21輛,其中18輛正在辦理調撥手續);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套,299.5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166.64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5.71%,涉及金額1248.61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759.61萬元,評價得分84.88分;簡易程式評價項目4個,涉及金額489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個。

  二、遠端審判服務信息化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遠端審判服務信息化建設"項目,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基於全市法院統籌節約考慮,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作為全市試點單位,按照《北京市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和《智慧北京行動綱要》的頂層設計要求,基於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及全市法院需求進行統一規劃建設的信息化項目,項目建成並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先行試運作穩定後,將向全市法院推廣運作。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作為全國首家知識産權審判專業機構,自建院以來,90%案件為一審行政案件,其中,80%以上一審行政案件為外埠案件,參與案件訴訟活動的原告來自全國及世界各地,而被告集中為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標局、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

  為提高審判質效,減輕當事人訴累,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在北京法院"一庫兩平臺"信息化體系框架下,搭建固定和移動網路相結合、全面支援廣大幹警和社會公眾隨時隨地接入的"遠端審判服務",打通網際網路和法院專網業務平臺,創新當事人、公眾、律師、專業代理人、技術諮詢專家等人員參與訴訟和法官辦案的新制度和新模式,全方位、全流程、線上式支援當事人線上遠端參與北京法院訴訟活動,並於2017年向市財政申請了信息化建設資金。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立項符合單位現實需求,總體績效目標較為明確,相關管理制度較為完善,項目目標完成情況較好,但存在項目決策性資料、過程性資料以及成果性資料體現不充分,指標設定可量性不足等問題。

  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4.88分,總體看來,項目執行情況"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中個別指標填報不夠準確,細化量化程度不足,如:數量指標未量化,應設定為反映預算部門計劃完成的産品或服務數量;成本指標設定不夠準確,應設定為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産品或服務所需成本,分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等。

  2.預算執行部門未制定完善的實施方案,對於項目的組織實施引導意義不足。項目實施方案是項目能否順利和成功實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據。實施方案應包括項目涉及內容、品質把控措施、所需成本、時間計劃安排、人員配備、項目驗收、制度構建與遵循、風險防控與應急等要素,從而指導項目的順利進行。目前各預算執行單位制定的實施方案不夠完善,內容相對簡單,使其指導意義不足,有效性欠缺。

  3.項目執行過程資料不夠完善,項目在執行中存在變更,但評價時未見對內部允許調整的相關文件。

  (四)建議

  1.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基礎,因此在推進以績效評價為核心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過程中,需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的管理,研究制定績效目標編審及管理機制,攻克技術難題,促進績效目標管理規範化、編審系統化,確保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為後續績效運作監控、績效評價實施奠定良好基礎。

  2.合理編制符合項目特點,具有指導意義的實施方案,引入預算編制、制度構建與遵循、人員配置、風險控制及應急預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導意義。

  3.強化項目前期可行性論證力度,結合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細化各階段目標任務內容,避免變更和漏項,提高執行進度;加強項目實施過程式控制制力度,根據已有管理辦法,使監管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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