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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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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我院共有內設機構24個,包括16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8個綜合職能部門。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侵權案件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知識産權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後沙峪人民法庭、牛欄山人民法庭、楊鎮人民法庭、李遂人民法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綜合職能部門包括幹部科、組宣科、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隊、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和信訪辦。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依法懲治犯罪,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01人,實有人數265人;事業編制15人,實有人數1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3,763.82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51萬元,增長36.6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3,169.97萬元,比上年增加6,061.53萬元,增長35.4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241.4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4.4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928.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5.5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1,553.71萬元,比上年增加5,903.60萬元,增長37.72%,其中:基本支出13,753.8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3.81%;項目支出7,799.8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6.1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353.42萬元,比上年減少42.89萬元,下降0.25%。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165.4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支出13,712.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42%;教育支出5.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9.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58.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3,712.4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842.57萬元,增長6.55%。其中:

  “法院”(款)2018年度決算13,712.4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842.57萬元,增長6.55%。主要原因:我院2018年聘用制人員政策性調資。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889.3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08.83萬元,下降19.02%。其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870.5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1075.79萬元減少205.29萬元,降低19.0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8年度決算18.8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22.37萬元減少3.54萬元。主要原因:年度內1名在職人員病故。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58.6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510.60萬元增加48.08萬元,增加9.42%。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558.6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510.60萬元增加48.08萬元,增加9.42%。主要原因:本年度我院有新招錄人員,另外,行政單位醫療保險基數有所提高。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459.8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4.67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2.20萬元減少7.5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持平。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0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萬元減少6.9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減少招待費開支。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墨玉縣法院參觀調研人員工作餐。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44.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45.20萬元減少0.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無公車購置預算。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44.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45.20萬元減少0.63萬元,主要原因:進一步強化內部車輛管理,加強保養,厲行節約,減少運作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3.2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8.3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1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5.86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2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76.33萬元,比上年減少17.02萬元,減少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78.7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87.6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1.0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7.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8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5.6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4.3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1,754.69萬元,其中:汽車44輛,1,336.96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67.17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5.71%,涉及金額505.90萬元。其中1個項目採取普通程式評價,4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結果如下:

  1.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有4個,分別為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多元調解項目、機房及電路租費項目及網路輿情監控系統項目,評價結果分別為81.47分、87.50分、87.69分、86.80分。

  2.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有1個,為信息化運維費項目。本次委託北京峰清誠永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開展該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通過與事務所的對接,我院按照市財政績效評價相關要求及評價工作組的評價流程,積極準備資料,並於6月4日參加了績效評價專家會審。經評價,評價結果為“良好”。

  二、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了規範預算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檢驗2018年度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預期目標實現程度,考核財政支出效率和綜合效果,我院根據《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文件要求,信息化運維費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實施了綜合評價,形成本績效評價報告。2018年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預算安排資金208.3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項目實際投入使用資金192.41萬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192.41萬元,結余資金15.89萬元金。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82.80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業務開展的工作量情況不明確,缺少日常工作日誌資料。

  2、項目運作情況缺少整體服務商的工作總結,或是月度總結。

  (四)建議

  1、對過程資料進行收集,對服務商實施監管。

  2、加強項目績效資料的收集,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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