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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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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在我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有著重要影響,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工商聯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有機統一的基本特徵,其服務對象主要包括私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成分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資企業等。其主要職能作用是充分發揮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導作用;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中的助手作用;在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中的促進作用;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協同作用。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統戰部《關於轉發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京統字[1997]24號),設立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內設10個處室和機關黨委,另有一名專職副秘書長。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包括1家行政單位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本級,1家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94人,實有人數79人;事業編制39人,實有人數1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3903.72萬元,比上年減少85.88萬元,下降2.1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857.77萬元,比上年增加134.5萬元,增長3.6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779.9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9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77.8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651.85萬元,比上年增加90.25萬元,增長2.53%,其中:基本支出3098.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4.84%;項目支出553.5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1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779.97萬元,比上年減少27.99萬元,下降0.74%。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精簡各類活動,節約成本。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17.3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81.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77%;教育支出24.8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5.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55.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4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8年度決算2981.7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0.34萬元,增長3.48%。其中:

  “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2018年度決算2981.7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0.34萬元,增長3.48%。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迎接改革開放40週年,進一步準確把握全市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的發展狀況、結構佈局、變化趨勢、運作規律及主要問題,為市委市政府精準施策、引導民營經濟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實現高品質發展提供科學參考,並提高工商聯繫統數據穩定性,開展北京民營企業百強調研發佈和北京市工商聯繫統遷入政務雲工作,並在2018年年中追加北京民營企業百強調研與發佈、北京市工商聯繫統整體遷入“政務雲”項目經費,年終支出決算數相應增加。

  2.“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24.8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4.95萬元,下降37.56%。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8年度決算24.8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4.95萬元,下降37.56%。主要原因:厲行節約,精簡培訓活動,開展培訓活動時縮短會期,節約成本。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355.0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0.44萬元,下降2.86%。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8年度決算318.1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7.38萬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去世,人員經費減少。“撫恤”2018年度決算36.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6.9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追加去世人員撫恤金。

  4.“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155.6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2.74萬元,下降17.38%。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8年度決算155.6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2.74萬元,下降17.38%。主要原因:人員變動導致單位整體人員減少,人員經費相應下降。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023.1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7.30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7.34萬元減少30.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2.3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9.2萬元減少6.87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出訪團組,控制支出;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隨市外辦赴柬埔寨、泰國出訪,隨市貿促會赴葡萄牙、巴西參加“第十三屆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經貿合作洽談會”,隨市委組織部赴英國參加“金融産業助推企業轉型發展專題培訓班”培訓,隨市僑辦赴智利參加“2018海外北京人聯誼大會”,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3.0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94萬元減少2.9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用相應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5.2萬元減少20.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未進行公務用車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4.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5.2萬元減少20.23萬元,主要原因:倡導綠色出行,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車輛運作經費。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消化油卡結余),公務用車維修0.0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3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63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34.58萬元,比上年增加15.7萬元,增加原因:水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16.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1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12.2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2.4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5.8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9.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1.4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7961.61萬元,其中:汽車10輛(含差額撥款下屬單位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務中心自有資金保障車輛1台),180.93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9.96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以下簡稱“市工商聯”)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8個,佔部門項目總數(25個)的72.00%,涉及金額386.89萬元。其中,對“光彩惠民工程”1個項目進行普通程式評價,對“金融服務工程”等17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18個項目的評價平均得分為91.54分,評價等級為“優秀”。從評價結果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立項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定合理,年度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健全,項目支出嚴格按照預算執行,財務核算規範。績效評價工作組織管理有力,及時制定並下發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分工、確定評價主體、細化績效指標、明確管理要求,評價結果客觀嚴謹,總結了經驗和問題。今後的工作中,單位還應在年度整體實施方案、工作目標計劃及績效指標上進一步量化、細化,加強項目過程資料的收集。通過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提升了單位的履職能力,增強了項目管理人員的績效意識,顯著提高了財務管理水準。

  二、光彩惠民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脫貧攻堅工作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為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點任務,為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十八大以來我國減貧成績顯著,但仍有4000多萬人口徘徊在貧困線邊緣。為此,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明確把精準脫貧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目前我國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及甘肅臨夏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不僅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而且基礎條件薄弱、致貧原因複雜、發展嚴重滯後、公共服務不足,脫貧難度更大。打贏脫貧攻堅戰對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為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有關扶貧工作要求,貫徹中央扶貧工作會議有關精神,鼓勵企業義利兼顧、以義為先,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參與光彩事業,市工商聯按照《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關於貫徹落實中央16號和市委17號文件的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自2011年開始向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申報“光彩惠民工程”項目,用於支援組織非公有制企業扶貧活動、考察等相關工作費用支出,並作為延續項目逐年度開展。為進一步積極動員組織北京市民營企業參與精準扶貧,促成投資合作意向,實現産業扶貧,市工商聯向市財政局繼續申報了2018年度光彩惠民工程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經市財政局審批後予以立項。

  申請2018年度項目經費8.00萬元,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2018年預算的函》(京財黨政群指〔2018〕74號),市財政局2018年度實際下達項目經費8.00萬元,資金到位率、及時率1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7.70萬元,結余0.3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6.25%。項目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存在一定差異。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得分92.86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00分,評價得分13.14分。項目依據國家、北京市等相關規劃、政策文件等要求立項,項目決策依據較充分,立項申報程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但項目缺失中長期規劃,績效目目標設置合理性以及指標細化、量化程度有待加強。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00分,評價得分27.58分。項目預算編制較為細化,項目資金足額、及時到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組織實施機構較健全,分項活動方案、會議及行程安排較為明確、合理,但缺失整體層面實施方案,對年度各項工作開展的指導力度不足。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00分,評價得分52.14分。項目成本整體控制較好,資金支出控制在預算範圍內,年度既定目標均已完成,績效實現情況較好,服務對象對項目實施的反響度較好,但效益支撐材料的收集力度尚需加強。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頂層設計不夠充分,績效目標設置尚需完善。項目遵循16號文件、17號文件等國家、北京市發展規劃要求實施,但項目頂層設計不夠充分,主要表現在:一是項目已連續實施多年,市工商聯未結合光彩惠民工作特點、現實需求及自身職能,在對以前年度項目實施的後續效果進行持續跟蹤和總結基礎上,從項目實施的總體站位、戰略高度出發,進一步制定單位內部項目層面中長期規劃,也未對總體工作任務、各年度具體工作分解落實及各年度工作內容之間的銜接性等內容予以明確;二是項目從開展的具體工作內容上,分別制定了分項方案,但尚未形成整體層面實施方案,對各階段工作內容、時間安排、經費支出與人員保障等進行明確規定,不利於指導以後年度項目工作內容的開展。項目圍繞工作內容設置了年度目標及相關績效指標,但目標設置仍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項目年度目標及指標設置僅涉及精準扶貧等“光彩行”活動預期達到的效果,未對年度開展、經費使用佔比較高的兩次會議工作內容設置明確的總體績效目標及可衡量的績效指標,績效目標未能覆蓋年度所有實際開展工作內容對應的直接産出,績效指標全面性不足;二是項目績效目標指標設置細化、量化程度有待提高,“動員企業家參與精準扶貧行動”指標設置較籠統,未明確或區分該指標考核內容是會議動員的企業家還是扶貧行動實際參與的企業家,效益指標“幫扶對象收入”未明確具體收入提高百分比,不利於後期考核項目實施對幫扶對象的實際影響。

  2.項目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略有差異,資金使用規範性有待提高。項目年度實際支出控制在預算範圍內,年度資金使用率96.25%,總體資金支出與預算較為一致,但從具體支出明細上看,委託業務費因受北京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表彰獎勵項目梳理調整工作的通知》影響,市光彩事業促進會四屆一次理事會會議中的表彰環節取消,獎牌製作實際未發生,經費未能予以支出,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略有差異。項目2018年度經費支出基本上按照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未出現嚴重違規違紀現象。但項目涉及印刷費1.00萬元,該筆資金支出與合同簽訂日期間隔較短,且資金支出憑證後未見印刷産品數量明細及體現項目資金于驗收後方才支出等相關證明材料,印刷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方式不符合合同管理程式要求,資金使用的規範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3.項目歷年實施效果持續跟蹤力度和滿意度調查工作有待加強,體現預期效果實現的典型案例收集不夠充分。項目通過組織2次“光彩行”活動,有利於促進大企業幫扶貧困地區小微企業,促進幫扶地區産業轉型升級及幫扶地區人民收入提高,打造公益慈善活動供需對接的項目平臺。項目實施具備一定的社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且參與企業、幫扶對象對項目實施的反響度較好,但項目缺失體現幫扶對象收入增加的數據及典型案例支撐,未對以前年度項目實施的可持續影響進行回訪和反饋,未定向跟蹤當年度項目達成的合作意向在後續年度落地實施情況以及扶貧效果發揮情況,相關績效支撐材料收集不夠完備,預期績效未能充分體現。並且,未在項目開展過程中或實施完成後,針對項目面向的非公經濟企業家、扶貧支援對口單位或幫扶對象等開展滿意度調查,滿意度比例具體實現情況暫無法準確衡量。

  (四)建議

  一是加強項目頂層設計,完善績效目標設置。在下一步工作中,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加強項目頂層設計,依據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劃、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扶貧工作開展現實需求及單位自身職能,制定適用項目的中長期規劃,突出項目實施的總體目標、階段性工作任務、年度工作重點及年度績效目標,並據此設定項目整體層面實施方案,對年度工作內容、計劃進度、經費安排、組織保障等予以明確。在此基礎上,依據項目實施的總體目標和年度項目主要工作內容,細化、量化項目績效指標,保證績效指標的全面性和可考量,便於後續績效管理跟蹤及考核。二是提高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的一致性,規範合同管理和資金使用程式。建議項目單位在以後年度項目開展時,綜合以前年度經費支出情況以及當年度實際經費需求,在對年度各項擬開展工作內容所需經費進行充分測算和深入論證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編制項目預算,並嚴格按照預算支出資金,提高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的一致性。同時,建議項目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嚴格遵守合同管理制度,規範合同簽訂和資金支出流程,確保按照委託業務進展情況,及時于工作任務開展前簽訂合同,資金支出憑證後附證明材料規範、完整,能夠體現委託業務完成數量清單、驗收程式等,降低財務風險,保障財政資金規範管理、資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持續定向跟蹤歷年項目實施效果,加強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建議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注重過程留痕,加強項目績效支撐材料收集力度,對歷年度項目實施效果進行持續跟蹤並進行總結對比分析,對達成合作意向且在後續真正落地實施的典型案例進行資料收集,採集體現項目實施後扶貧對口支援地區、扶貧對象收入增長變動趨勢的量化數據,落實項目參與對象或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掌握項目參與人員對項目實施的需求與反饋建議,凸顯項目實施的可持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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