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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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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是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和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辦發[2006]6號)組建的,負責管理本市市屬公園及其他所屬事業單位。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本級機關共設有9個部門,所屬二級單位共17個,分別為:北京市頤和園管理處、北京市天壇公園管理處、北京市香山公園管理處、北京市北海公園管理處、北京市景山公園管理處、北京動物園、北京市中山公園管理處、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北京市紫竹院公園管理處、北京市玉淵潭公園管理處、北京市植物園、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本級事業、北京市園林學校、中國園林博物館北京籌備辦公室、中共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委員會黨校、北京市園林科學研究院、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後勤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為:

  1.負責管理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組織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及行業標準,參與有關行業規劃和標準的研究擬訂工作。

  2.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管理方式、管理制度、運作機制等問題的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3.負責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規劃、建設、管理、服務、科技等方面的工作,並監督實施。

  4.負責統籌調整和配置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國有資産,並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産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6.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勞動、組織人事管理工作。

  7.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安全生産、安全保衛、文物安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事業編制7756人,實有人數635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311434.61萬元,比上年增加38545.25萬元,增長14.1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01803.16萬元,比上年增加48035.43萬元,增長18.9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9065.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5.90%;事業收入67951.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52%;其他收入4786.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5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88918.84萬元,比上年增加26722.00萬元,增長10.19%,其中:基本支出193140.7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6.85%;項目支出95778.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3.15%。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9092.58萬元,比上年增加75732.47萬元,增長49.38%。主要原因:年初預算增加了因頤和園和天壇公園的門票非稅收入上繳後的相應撥款及人員經費調整的相關經費及因年中追加重點工作事項而增加了中軸線申遺等項目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6177.8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00.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85%;科學技術支出4987.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7816.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8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401.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2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249.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5%;城鄉社區支出129874.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0.08%;農林水支出30847.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2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000.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6.43萬元,下降1.87%。其中:

  "職業教育"(款)2018年度決算3711.5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8.70萬元,下降1.03%。主要原因:園林學校的正常收支結余。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288.7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37.73萬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中心黨校經費和中心本級機關、園博館培訓經費的正常收支結余。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987.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0.59萬元,增長0.62%。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8年度決算4987.5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0.59萬元,增長0.62%。主要原因:為落實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政策,年中追加了人員經費。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7816.8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3310.69萬元,增長91.76%。其中:

  "文物"(款)2018年度決算27816.8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3310.69萬元,增長91.76%。主要原因:因年中增加重點工作項目而增加了頤和園、天壇、北海、香山及景山公園的項目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1401.4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1.91萬元,增長0.9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11401.4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1.91萬元,增長0.90%。主要原因:為落實國家有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標準調整政策,年中追加了相關經費。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249.4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15.72萬元,下降1.5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7249.4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15.72萬元,下降1.57%。主要原因:中心所屬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正常收支結余。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29874.4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853.62萬元,增長2.25%。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1358.9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4.41萬元,下降4.53%。主要原因:中心機關基本經費的正常收支結余。

  "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2018年度決算128515.5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918.04萬元,增長2.32%。主要原因:為落實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政策,年中追加了人員經費。

  7、"農林水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30847.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589.81萬元,增長5.43%。其中:

  "林業"(款)2018年度決算27597.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589.81萬元,增長6.11%。主要原因:年中調整增加了頤和園、天壇、北海、中山、景山、陶然亭、北植及紫竹院公園修繕工程項目經費。

  "水利"(款)2018年度決算3250.0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5.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225.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25.6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5.64萬元,增長100.00%。其中:

  "城市建設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225.6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25.64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年中調整增加北植基本建設項目經費。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58714.8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4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9.4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0.86萬元減少31.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3.6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3.71萬元減少10.04萬元。主要原因:壓縮支出的正常結余;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園博館赴法國參加2018中法"名園-古堡"園林文化高峰論壇,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8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2.7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7.00萬元減少4.2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各項接待支出,減少因公接待業務,壓縮公務性開支。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園博館因公務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等發生的接待用餐。公務接待37批次,公務接待82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63.0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80.14萬元減少17.1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33.92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8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6.9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9.1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6.23萬元減少17.11萬元,主要原因:規範公務出行管理,壓縮公務用車經費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6.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4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92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82.91萬元,比上年減少14.71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各項公用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658.6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496.0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2609.1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5553.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5841.8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9.1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005.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0.6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78535.65萬元,其中:汽車234輛,4300.2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0台(套),6659.82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情況。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情況。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本部門所屬各公園取得的門票收入、文娛收入等。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2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4.77%,涉及金額49736.78萬元。本部門所屬各項目責任單位按照支出績效評價規範文件要求,對照各項績效指標,對評價對象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分析。本次各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均取得了較好成績,基本完成了各項預算指標,達到預期效果,根據項目預算批復和績效目標開展實施情況,有效地反映了項目中資金使用及總體完成情況,滿足了服務遊客及公園建設的需求。

  二、窯臺山環境提升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窯臺山地處陶然亭公園北部,歷史上為唐窯遺址。目前窯臺山現狀為山石碼放雜亂,園林道路破損,綠地遭受踩踏現象嚴重,無法為遊人創造舒適的活動環境;山體坡度較大,水土流失嚴重;周邊檜柏、白皮松、丁香、黃刺玫等植物種類豐富,但是由於缺乏取水閥等原因,導致植被缺乏養護,生長形勢較差。

  為積極響應北京市政府推出的《北京老城整體保護規劃》和《西城區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彙報材料》等文件的號召,充分發揮區域歷史文化資源底蘊豐厚等優勢,以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引,加強公共文化服務保障,使得優秀的歷史文化特色得以更好的保護和傳承,陶然亭公園綠化科申請完成2018年完成窯臺山環境提升改造工程項目。

  本次計劃改造面積約15000平方米,工程主要內容為:改造現有鋪裝及道路,提供林下活動區;調整山體坡度;梳理植被;增設取水閥;調整綠地圍欄;對週邊遊廊建築進行油飾彩畫等內容。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綜合得分90.34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經績效評價考評會集體評審,該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的科學性及合理性不足;項目財務管理內部制度較為健全,資金支付審批流程健全,但資金支出流程審批的規範化有待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整體較為嚴謹科學,項目能夠履行必要的驗收手續。項目社會效益較為明顯,對於歷史古跡的保護作用顯著。

  (三)存在問題

  1.決策方面

  該項目績效指標設定的明確性、合理性、細化量化程度有待完善。數量指標的設定未明確不同工程內容的具體産出;品質指標缺少衡量工程建設及植物景觀建設的具體品質標準;未設定可持續性影響指標,如植被成活率;效益指標未分別設定經濟、社會、環境等多角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未根據改造內容細化設定,指標設定的針對性不足;成本指標未按照項目預算明細進行細化。

  2.管理方面

  (1)項目財務管理的規範性有待加強。單筆金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出未見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式的相關文件,財務部門對資金支付的審核力度不足。

  (2)項目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有待加強。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不夠完整,缺少針對改造山體地形,增加山體護坡、設置魚鱗坑等內容的實際操作方案,施工文件科學性有待提高;項目設計合同未填寫日期,合同管理嚴謹性有待加強。

  3.績效方面

  項目滿意度調查問卷的科學性及合理性有待加強,績效成果展示不夠充分。項目調查問卷內容較為簡單、缺乏對滿意度調查表的匯總分析。

  (四)建議

  1.決策方面

  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理念。從目標設定、事前資訊蒐集、事中數據匯總、事後績效評價等多方面強化績效管理工作。在項目申報時按照細化量化、與資金和任務相匹配的原則,制定明確、合理和可量化的績效目標。

  2.管理方面

  (1)項目資金支付應嚴格落實陶然亭公園各項內部財務制度,加大財務部門對資金支出的審核力度。增強項目監督管理過程記錄文件的管理,制定科學的風險防控制度。

  (2)制定規範的實施方案,明確項目組織架構、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工程進度、對外部單位的監督管理、驗收標準、風險防控等基本內容。

  3.績效方面

  進一步提高績效管理意識,注重滿意度調查工作,結合統計學和社會學相關專業知識設計科學嚴謹的調查問卷,強化對於滿意度調查的匯總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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