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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校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中共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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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中共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校(簡稱北控黨校)是2008年6月北京市燃氣集團技術培訓中心(黨校)與北京市化工集團黨校合併,成立了中共北京市燃氣集團黨校後,于2010年10月28日經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更名為中共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校(京編辦事<2010>119號),經費由北京市財政差額撥款。本部門業務範圍包括:短期培訓服務、學歷教育、專業培訓、繼續教育、學術交流、會議服務、宣傳、諮詢。

  1.部門機構設置

  本部門內設綜合辦公室、教務部、培訓部、黨建研究室、財務部、後勤管理部6個機構。本部門所屬單位1家,單位名稱為"中共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校"。

  2.部門職責

  本部門是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直接領導下培養企業領導人員和教育黨員的學校,是集團黨委開展理論宣傳和理論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集團黨委的重要部門。本部門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北控集團公司內各類黨員幹部培訓、管理人員專項培訓、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以及相關學歷教育等教學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事業編制83人,實有人數3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203.89萬元,比上年減少18.11萬元,下降1.4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03.89萬元,比上年減少18.11萬元,下降1.4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06.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5.31%;經營收入297.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4.6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10.61萬元,比上年增加69.10萬元,增長6.05%,其中:基本支出906.7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4.90%;經營支出303.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5.1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06.70萬元,比上年增加64.83萬元,增長7.70%。主要原因:人員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6.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06.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906.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1.18萬元,增長5.9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906.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1.18萬元,增長5.98%。主要原因:人員經費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06.7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90.98萬元,其中:汽車5輛,102.8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本部門無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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