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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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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的主要職責是開展北京城市交通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的研究;跟蹤研究城市交通熱點和瓶頸問題;組織協調有關交通研究機構的研究工作,並綜合研究成果向政府提交實施對策方案;匯集和發佈城市交通資訊,編寫城市交通發展年度報告;在城市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上為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開展交通行業節能減排戰略、規劃、政策的研究;編制本市交通行業節能減排標準;承擔本市交通行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分解以及節能減排監測、統計、檢測、評估等方面的工作;開展交通行業節能減排政策宣傳、技術推廣、交流與合作等相關工作。

  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內設機構9個,無二級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事業編制95人,編內實有人數67人;編外及博士後人員共23人,無離退休人員。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3,758.88萬元,比上年減少199.07萬元,下降1.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788.47萬元,比上年增加202.76萬元,增長1.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784.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3.0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4,521.2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5.35%;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482.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6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1,037.39萬元,比上年減少425.07萬元,下降3.7%,其中:基本支出3,093.5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8.03%;項目支出7,943.8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1.9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829.85萬元,比上年減少1,169.62萬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原北京市交通行業節能減排中心2017年併入交研院,所承擔的項目尾款在2017年末支出完畢,故兩年對比有所下降。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63.3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0.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6.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8%;節能環保支出439.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5%;城鄉社區支出5,986.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5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30.7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下同)2018年度決算230.7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支出;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06.7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106.7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本單位醫療保險支出;

  3、“節能環保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39.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0.40萬元,下降12%。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決算439.6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0.40萬元,下降12%,主要原因:2018年度達到綠色貨運企業標準並需開展第三方審核的企業數量小于預算申報時預計規模,故實際支出比預算減少;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決算5,986.3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4.62萬元,增長0.6%,其中:

  “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2018年決算5,986.3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4.62萬元,增長0.6%,主要原因:落實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人員經費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073.65萬元,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96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40萬元減少0.4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年度無此項費用。

  2.公務接待費:本年度無此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11.9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2.40萬元減少0.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11.47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11.47萬元持平,2018年因原公車排放不達標,更新購置1輛車,車均購置費11.4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0.4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0.93萬元減少0.44萬元,主要原因:保留公車排放不達標,不能行使,公車加油費用減少。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3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1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1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此項支出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63.6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0.2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3.4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3.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9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1.1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9.7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397.41萬元,其中:汽車3輛,72.07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不屬於此項支出統計範圍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2950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1500萬元,評價得分77.6分;簡易程式評價項目10個,涉及金額145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7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3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

  二、2018年度特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倣真技術研究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立項背景。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戰略的深入實施,交通出行需求將更為複雜多樣,對交通精細化管理、智慧化服務水準的要求越來越高,為準確模擬和預測交通運作情況,分析交通擁堵産生的機理,提出有效的緩解交通擁堵措施,“特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倣真技術研究項目”擬利用倣真技術實現對交通系統的模擬、評估和預判,為政府決策提供更強有力的支撐。倣真技術研究著眼于緩解特大城市交通擁堵、交通與城市協同發展、未來主動干預交通系統構建等核心重大問題,研發“基於大數據、大模擬、大分析的交通雲計算引擎”,致力於模擬、評估和研判交通系統中人、車、路、環境、城市等多維度要素相互作用機理,最終將形成一個集交通模擬與評估預測為一體的超級倣真系統,實現線上倣真演示、交通擁堵診斷分析、交通發展形勢研判、交通決策方案模擬演練和交通應急疏散評估等功能。“特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倣真技術研究項目”2016年10月開展可行性研究,于2016年12月底進行可行性研究專家評審,2017年3月報市政府立項並獲得批復,實施週期為六年(2017年-2022年)。2018年是整體項目實施的第二年。

  2、項目完成情況:

  2018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內容:

  ①開展了基於特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倣真技術各項研究,形成《2018年特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超級倣真技術研究總報告》。

  ②完善了北京交通行為視頻檢測系統。

  ③完成了北京市快速路車輛駕駛模型構建與標定工作。

  ④完成了交通網路狀態估計原型,實現北京地鐵全網和西三環道路網案例應用。

  ⑤開發北京市大規模多模式交通動態宏觀倣真模型,完成了大規模快速配流倣真原型,並實現大規模測試網路的多模式交通需求快速分配試驗。

  ⑥更新完善北京動態交通分配與狀態估計秒級計算系統,倣真速度提高至原來的10倍。

  ⑦以城市交通大數據為基礎,構建交通需求情景庫。

  ⑧建立了大規模車輛調度路徑分佈式優化框架體系以及大規模車輛調度路徑優化數學模型及求解演算法,開發了相應的電腦程式。

  ⑨錯峰出行預約試驗:基於移動端開發了錯峰出行APP,以北京回龍觀北郊農場橋為試點,招募志願者完成錯峰出行試驗。

  ⑩開發一套基於需求響應的共用交通服務倣真實驗原型系統。

  結合項目研究成果共發表論文5篇,其中國際頂級期刊2篇。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77.60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1.92分。項目立項需求、依據相對明確,立項程式較為規範;項目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實施內容設定了績效目標,項目績效指標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了細化、量化,但個別指標設置不夠科學、合理。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2.4分。項目預算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相對健全,制度建設情況較好,但項目年度實施方案不夠詳細;項目財政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項目組織機構較為健全,人員分工相對明確,單位內部和外部保障條件較好;項目執行過程中採取一定措施對項目資金使用、項目實施過程、項目品質等進行了管控,但個別環節管理的規範性仍需進一步提升。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43.28分。總體上,項目總成本控制情況較好,但需進一步加強分項成本的控制力度;項目産出數量指標完成情況較好,産出品質通過專家驗收評審得到較好控制;項目當期效益有一定體現,但多元化效益不夠顯著,社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效益還需進一步跟蹤,服務對象滿意度情況需進一步判定。

  (三)存在問題

  1、項目年度目標與中長期發展目標的關係不夠明確,目標導向作用不夠顯著。

  2、項目年度實施內容與項目總體內容的關係不夠清晰,産出成果略顯碎片化、産出效益不夠突出。

  3、項目預算編制、實施過程管控力度存在不足,項目管理的有效性有待提升。

  (四)建議

  1、建議進一步明確項目中長期、階段性目標,提升項目規劃性。

  2、合理規劃項目內容,加強項目技術方案研究,提升整體設計的科學性。

  3、引入第三方監理機制,監督、指導項目過程,提升精細化管理水準。

  4、加強對項目産出與效益的分析與整合,按期查驗項目科研績效實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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