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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21:39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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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市經濟信息化委),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指導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發展、推進信息化等工作,同時挂北京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簡稱市國防科工辦)牌子。

  內設29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財務處(審計處)、研究室(政策法規處)、産業規劃發展處、産業結構調整處(區域合作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科技標準處(新材料産業處)、經濟運作處、中小企業鎮村處、綠色製造與節能環保處、智慧製造與裝備工業處、汽車與交通産業處(航空航太處)、都市産業處(食品産業處)、生物與醫藥産業處、軍工産業服務處(核應急處)、軍民融合促進處(央企服務處)、電子資訊産業處、軟體與資訊服務業處(工業化信息化融合推進處)、智慧城市建設處(大數據應用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資訊安全協調處(應急處)、人事教育處、對外交流合作處。另設機關黨委、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監察處。

  下屬16個預算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1個,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北京市産業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市政務資訊安全應急處置中心、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北京軟體與資訊服務業促進中心、北京市國防科技工業事務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項目評審中心;差額撥款事業單位5個,即北京市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北京市政務網路管理中心、北京市資訊資源管理中心、首都之窗運作管理中心、北京資訊安全測評中心。

  市經濟信息化委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推進産業佈局調整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

  3.監測分析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的運作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資訊;協調解決産業運作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4.按照規定許可權,核準、備案和上報本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政策。

  5.指導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産業化;指導相關行業品質管理工作。

  6.擬訂本市高技術製造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和新興産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領域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

  7.承擔振興本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及本市重點工程建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産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8.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産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産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産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9.指導和促進本市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10.指導和協調本市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産業基地建設;負責鎮村産業生産集中地(農民就業産業基地)建設;指導鎮村産業發展。

  11.統籌推進本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信息化和經濟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資訊資源的開發利用、共用;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2.統籌協調本市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促進電信網路、廣播電視網路和電腦網路融合;參與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方面的協調工作。

  13.承擔本市網路與資訊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資訊安全和資訊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資訊系統與基礎資訊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資訊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北京市通信保障和資訊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4.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臺(網)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負責研製、生産、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15.組織協調北京地區武器裝備科研生産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推進軍民結合;協調推進本市航空航太産業發展。

  16.開展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17.負責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

  1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199人,實際188人;事業編制365人,實際293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7人。

  離退休人員218人,其中:離休15人,退休203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369165.99萬元,比2016年348793.44萬元增加20372.54萬元,增長5.84%。其中:財政撥款358238.33萬元,比2016年314554.33萬元增加43684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安排預算715.17萬元,比2016年10.84萬元增加704.33萬元;其他資金10212.49萬元,比2016年34228.28萬元減少24015.79萬元。

  (二)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預算17612.9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77%,比2016年14177.92萬元增加3435.07萬元,增長24.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二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3家事業單位由差額撥款調整為全額撥款。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351552.99萬元,比2016年334565.52萬元增加16987.47萬元,增長5.08%,主要原因: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兌付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補助資金。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主要為:一是兌付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補助資金(按最新政策執行)。二是經濟和信息化基礎職能保障經費。包括開展全市産業運作監測數據渠道建設、調查統計及預測分析;就地關停淘汰低端、污染企業,疏解轉移一般製造業和高端製造業中不具備比較優勢的生産加工環節,推進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産業協同發展;推動存量産業技改升級,加快構建“高精尖”産業結構;舉辦第20屆科博會“智慧北京”展覽活動及北京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織參加北京京港洽談會、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中國北京國際文化創意産業博覽會、中國國際軟體博覽會等産業推廣活動;開展智慧城市建設、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重點領域專題報道等宣傳活動。三是信息化保障及運作經費。包括政務信息化運維保障,確保政務網路、政務基礎平臺的安全運作;加強網路安全日常監測及數據備份,保障系統正常運作。四是面向全市法人用戶提供“法人一證通”證書服務。完成全市部分服務網點建設、呼叫中心建設,實現“法人一證通”證書與已接入一證通平臺的33家委辦局45個應用系統對接,進一步完善我市法人網上辦事服務,推動各委辦局業務互通、資源整合、法人資訊共用,為我市統一的網上服務大廳建設奠定技術和服務基礎。五是統籌推進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成對市級部門和區年度信用工作考評。六是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研究及項目儲備對接;組織軍工運作及行業監管,北京地區軍工資質準入與日常監管,核應急管理能力建設。七是購買信息化公共服務為全市服務,包括公共場所免費無線上網服務、京津冀工業雲服務、城市運作關鍵基礎設施控制系統資訊安全服務等;八是支援重大高精尖産業項目及生産工藝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支援工藝美術企業進行精品和規模化産品開發等;九是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增資,支援全市中小企業創新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金融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於市場收費標準的金融産品服務,進一步加大創新融資産品供給;支援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基地建設。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本級(行政單位)和北京市産業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國防科技工業事務中心、北京軟體與資訊服務業促進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項目評審中心、北京市政務資訊安全應急處置中心、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11個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北京市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北京市政務網路管理中心、北京市資訊資源管理中心、首都之窗運作管理中心、北京資訊安全測評中心5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71.28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07.1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149.08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國際間展覽、展會、招商引資活動,組織工業、軟體和信息化領域人才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3.8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3.78萬元增加0.05萬元,主要原因是因機構調整,我委人才交流中心、中小中心、民卡中心由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調整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經濟和信息化管理部門來我市進行招商、對口支援合作、京津冀産業交流合作等相關事項。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18.36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111.27萬元增加107.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130.96萬元,比2016年增加了130.96萬元,主要原因是對部分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87.40萬元,包括公務用車加油26.1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4.9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99萬元、其他11.32萬元,比2016預算數111.27萬元減少23.87萬元,主要原因是機關本級局級車改,上繳或報廢8輛公務用車。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0012.0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15.0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32.1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9064.8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部門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21.83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76個的36.2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37214.86萬元,佔全部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的98.13%。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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