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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21:01    來源: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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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13〕1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39號),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負責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以下統稱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行垂直管理,全系統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的單位共有87個。其中:(1)行政單位39個,包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含18個處室)、市稽查總隊、16個區食藥局(下設323個鄉鎮站所)、16個區稽查大隊、5個直屬分局;(2)事業單位48個,包括全額補助事業單位43個(16個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15個區政務中心,12個直屬事業單位),部分補助事業單位5個。

  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實施食品安全資訊統一公佈制度,公佈重大食品安全資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3)依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註冊和監督管理。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標準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産、經營、使用品質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負責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産品質管理規範,制定並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的資格審批及監督管理。

  (6)負責執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問題産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8)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醫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9)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10)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資訊發佈、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11)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2)承辦市政府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2606人,實際2431人;事業編制980人,實際827人。

  離退休人員411人,其中:離休8人,退休403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165740.66萬元,比2016年增加16992.32萬元,增長11.42%,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其中:財政撥款142066.7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2346.73萬元;其他收入1026.87萬元;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預算1209.2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9091.15萬元。

  2017年支出預算165740.66萬元,比2016年增加16992.32萬元,增長11.42%,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00970.8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57965.6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預算6804.2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首都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穩中求進、全面優化、高度協同的一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全面從嚴治黨為引領,以京津冀協同監管為重任,以實施《北京市“十三五”時期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為主線,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和推進“陽光餐飲”工程為動力,著力完善統一權威的監管體制,構建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不斷提高首都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準,讓人民群眾更放心、更滿意。

  項目支出主要用於:

  1.推進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在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食堂和餐飲服務單位推行“陽光餐飲”工程,在社區建立食品藥品基層監管聯絡站,為群眾提供及時高效的食品藥品安全資訊服務。

  2.以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批發市場、旅遊景區、交通樞紐等為重點區域,嚴格打擊非法生産經營、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食品原産地可追溯制度和品質標識制度;深化京津冀食品藥品安全聯動協作機制建設,研究建立京津冀食品藥品檢測互認和監督結果互認制度,協作打擊跨區域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應對重大突發事件。

  3.嚴格市場準入,抓好源頭控制,規範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行為;深入推行食品藥品生産經營GMP、GSP、HACCP等品質安全規範,提升品質安全保障水準。

  4.加強安全風險防控與風險評估,開展食品、藥品(包括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粧品的統一監測與監督抽驗;加強輿情監測,獲取國內外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及時採取措施,有效控制風險。

  5.在首都舉辦國際、國內重大政治、體育活動期間,加強對食品藥品生産供應單位、餐飲服務單位、物流配送中心的檢查,嚴密防控食品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和人為惡意污染事件,確保重大活動萬無一失。

  6.利用雲平臺、大數據等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加快構建首都食品藥品安全數據中心,加強食品藥品業務內網、政務外網、網際網路和移動執法網以及相關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統一的政府監管、企業應用和公眾服務平臺。

  7.加強與在京新聞媒體的協作,廣泛普及食品藥品安全基本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8.提升投訴舉報接待和處置能力;認真實施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督的積極性。

  9.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開展各項法規宣貫和業務培訓,提高履職能力。

  10.完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佈置針對高風險食品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及品種的專項監管和監測抽驗任務。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87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168.85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66.0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135.63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赴國(境)外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及專題調研,參加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業務培訓,進行境外工廠現場檢查、核查工作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6.2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8.20萬元減少1.9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兄弟省市單位來我局交流、調研相關工作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026.9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564.17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的要求及公務用車改革的情況,減少安排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591.79萬元,比2016年減少143.32萬元,主要用於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435.1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720.5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6.6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49.88萬元,其他218.0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預算數1856萬元減少420.8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的要求及公務用車改革的情況,減少安排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3237.4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792.2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803.0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9642.1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包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市稽查總隊、16個區食藥局等39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等5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846.25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76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630.67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47.33%。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檢驗費。主要內容:

  項目名稱:藥品檢驗費(收費編碼124003001),收費依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重新發佈本市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京財綜[2016]682號),執收主體: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收費部門: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收入預計9000萬元。

  項目名稱:醫療器械産品檢驗費(收費編碼124003002)收費依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重新發佈本市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京財綜[2016]682號),執收主體: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收費部門: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收入預計11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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