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及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京政發〔2002〕24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將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56號),設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市城管執法局部門預算共計3個單位,含市城管執法局本級和宣傳教育中心、科技資訊中心2個直屬事業單位。
市城管執法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依法開展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相關工作。
2、組織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檢查;負責向市、區縣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321人(其中:行政執法專項編制268人),實際285人;事業編制25人,實際8人。
離退休人員6人,其中:退休6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總計20003.424780萬元,比2016年15418.144572萬元增加4585.280208萬元,增長29.74%;其中:財政撥款19533.499044萬元,比2016年14926.573667萬元增加4606.925377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469.925736萬元,比2016年491.570905萬元減少21.645169萬元。
2017年支出總計20003.42478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9533.499044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469.925736萬元。2017年基本支出9264.121238萬元,佔支出總計的46.31%,比2016年7487.415050萬元增加1776.706188萬元,增長23.73%。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533.32893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73.2922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655.656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31.918352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2017年項目支出10739.303542萬元,佔支出總計的53.69%,比2016年7930.729522萬元增加2808.574020萬元,增長35.41%。增加原因:主要是由於2017年為全市在編在職城管隊員統一配備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以及按照合同約定增加辦公用房租賃費,96310接線員外包服務費正常增長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為辦公用房租賃費、城管熱線運作服務費、城管執法工作經費、城管執法服裝費等機構運作保障經費,以及城管執法信息化項目經費、城管執法宣傳工作經費等。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7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0.808000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32.79200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51.00800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51.800000萬元減少0.79200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因公出國(境)有關規定,進一步壓縮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境)外短期培訓、對外交流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10.00000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單位人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交流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9.800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0.000000萬元,與2016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9.800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0.494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3660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366000萬元,其他2.574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預算數151.800000萬元減少132.000000萬元,主要原因: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後,單位按規定僅保留了6台實物保障車、應急(綜合保障)車和老幹部服務用車。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474.23740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812.68095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661.55645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75.884694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7個,佔全部預算項目51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259.31679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0.35%。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