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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39    來源: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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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派出院,于2013年8月6日正式掛牌成立,管轄北京市朝陽區、通州區、順義區、懷柔區、平谷區、密雲區地域內依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案件。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審查屬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屬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公安機關不服區人民檢察院不捕決定而提請復核的案件;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刑事上訴、抗訴案件和基層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監督;負責受理案件管轄範圍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受理案件管轄範圍內的涉外案件;負責對管轄範圍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監管場所收押人犯、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負責對應由分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的審查及不服區人民檢察院處理的賠償案件的復議;負責本院的隊伍建設和許可權內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的有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下設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工會)、檢察管理監督部、審查逮捕部、偵查監督部、公訴部、刑事審判監督部、經濟犯罪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監察室(司法監督室)、檢察技術部、法警支隊、行政事務管理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的單位性質為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部門行政編制275人,實際242人;事業編制0人,實際0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制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4人。

  離退休人員2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13396.37萬元,比2016年10370.89萬元增加3025.48萬元,增長29.17%。其中:財政撥款13004.25萬元比2016年10370.59萬元增加2633.66萬元,增長25.40%,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91.82萬元比2016年1.53萬元增加390.29萬元,主要是由於2016年以及以前年度職業年金未支出形成結余;其他收入0.3萬元與2016年持平。

  2017年支出預算13396.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8832.57萬元,項目支出預算4563.8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我院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9.60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7.5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2017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經費預算。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4.1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公務接待費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業務招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15.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15.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61.2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9.6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64萬元,其他15.0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預算數98.00萬元增加17.50萬元。主要原因:按照2016年北京市公務用車改革統一部署,重新核定公務用車數量,導致我院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發生變化。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10.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90.0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83.34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9個的66.6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848.7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4.33%。(詳見附件6)。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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