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7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04    來源: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分享:
字號: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職責

  依照法律規定,審判本轄區內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員;負責本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本院群團工作;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資訊技術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資訊技術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中審判業務部門包括執行局、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五里坨、小額速裁庭、未審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綜合職能部門包括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紀檢組、審管辦、訴服辦、信訪辦、法警隊、後勤、技術室。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行政單位)在本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並對石景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187人,實際183人;事業編制13人,實際11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09人。

  離退休人員47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46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10230.01萬元,比2016年6252.40萬元增加3977.61萬元,增長63.6%。其中:財政撥款10229.56萬元,比2016年6252.40萬元增加3977.16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6年0萬元減少0萬元,與2016年持平;其他資金0.45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0.45萬元,其他資金收入主要為非財政性利息收入。

  (二)支出總體情況

  1、基本支出預算7888.4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7.11%,比2016年4378.24萬元增加3510.21萬元,增長80.17%。主要原因一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

  2、項目支出預算2341.56萬元,比2016年1874.16萬元增加467.4萬元,增長24.93%,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法院專項業務費、審判區租賃業務、安檢工作、審判工作、輿情監測工作、知網服務工作、網路運維工作、審判法庭維修維護工作等主要審判工作。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石景山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0.71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18.2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8萬元,主要原因:市級財物統管後,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統籌安排。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範圍內法院間的工作業務交流及其他單位來訪等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22.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103.71萬元,比2016預算數0萬元增加103.71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Ⅰ和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9.4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9.0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07萬元,其他21.39萬元。比2016預算數112.5萬元增加6.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公車運維費按市級統一標准保障。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30.39965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3.71015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826.68950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12.900914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5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818.2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4.94%。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5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