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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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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依法懲治犯罪,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本單位設有:立案、行政、知産、審監、民庭、刑庭、未審、執行庭等

  (三)單位性質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92人,實際257人;事業編制15人,實際0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55人。

  離退休人員73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70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體情況

  2017年度全年收入總計14216.280821萬元,比2016年8239.906294萬元增加了5976.374527萬元,增長72.5%。其中:一般財政撥款收入14215.280821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8239.906294萬元增加了5975.374527萬元;其他撥款收入1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了1萬元。

  (二)支出總體情況

  1、基本支出預算11211.73511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8.87%,比2016年5755.51萬元增加5456.23萬元,增長94.8%,主要原因:一是由於我單位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

  2、項目支出預算3003.5457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1.12%,比2016年2484.4萬元增加519.14萬元,增長20.90%,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務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的支出方向為案件審判和“兩庭”建設方面,主要用於滿足信息化不斷增長的需求,為審判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網路平臺,加強審判機關與社會各界的溝通與交流,高起點、高標準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改善幹警辦公、辦案的硬體條件,提高辦案效率。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範圍包括本院、執行局以及4個派出法庭。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23.335710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43.33571萬元。其中:

  1、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6年6.04萬元減少6.04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7年的出國經費安排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統一規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了8萬元,主要原因:市級財物統管後,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統籌安排。該項費用主要用於各省市對口單位的交流和考察。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315.335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170.135710萬元,比2016年增加170.135710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I國II老舊機動車進行部分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4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6.95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68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4.684萬元,其他18.876萬元。比2016預算數180萬元減少34.8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公務用車改革後核定的車輛數減少,對應公車運維費用降低。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73.7277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70.1357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803.5920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08.54355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個的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11.4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0.36%。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6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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