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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01    來源: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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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職責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根據法律規定,主要負責審理執行轄區內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審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利益。
  (二)單位性質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屬於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屬於市級決算單位。
  (三)機構設置
  我院共有35個內設機構編制,現已成立31個,分別是: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 、民事審判四庭、速裁審判庭、未成年審判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法警大隊、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訴訟服務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信訪辦公室、南口人民法庭、沙河人民法庭、回龍觀人民法庭、小湯山人民法庭、東小口人民法庭、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幹部科、組宣科、教育培訓科、技術科、檔案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另,還有北七家法庭、刑事審判二庭、新聞辦和裝財科未成立。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92人,實際276人;事業編制21人,實際19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91人。
  離退休人員5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7人。
  二、2017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15190.25萬元,比2016年13922.97萬元增加1267.28萬元,增長9.1%。其中:財政撥款15189.77萬元,比2016年13922.97萬元增加1266.8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6年持平;其他資金0.48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0.48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12639.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3.21%,比2016年9346.17萬元增加3293.03萬元,增長35.23%,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二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務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
  項目支出預算2551.05萬元,比2016年4576.80萬元減少2025.74萬元,減少44.26%,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我院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審判系統運作及維護。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6.5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39.6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63萬元,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4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4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8.7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25萬元,其他19.31萬元。比2016預算數188.8萬元減少40.3萬元,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按市級統一標准保障。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00.4953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00.4953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53.23373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個的3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42.3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1.26%。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506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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