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7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34    來源: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

分享:
字號: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受理轄區內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對轄區內公民、單位的法制宣傳和犯罪預防;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負責對公安局、國家安全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北京市區、縣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京編委[2002]3號)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優化設置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京檢發[2016]127號),設立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內設20個處室,分別為審查逮捕部、公訴部、輕罪案件檢察部、知識産權案件檢察部、科技犯罪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行政事務管理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是依法行使檢察權的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416人,實際345人;事業編制21人,實際11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52人。

  離退休人員78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76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7年收入預算13129.57萬元,比2016年9065.60萬元增加4063.97萬元,增長44.83%。其中:財政撥款13124.57萬元,比2016年9065.60萬元增加4058.97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6年持平;其他資金5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5萬元。

  其他資金收入主要是指按照海澱區財政部門要求本院設立的往來賬戶、集中匯繳賬戶産生的非財政性利息收入。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7年支出預算總計13129.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0898.8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3.01%,比2016年7573.42萬元增加3325.46萬元,增長43.91%。主要原因:一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項目支出預算2230.69萬元,比2016年1492.18萬元增加738.51萬元,增長49.49%,主要原因是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檢察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費、信息化運維費、檢察工作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查辦與預防職務犯罪、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33.84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89.7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1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0萬元,主要原因:市級財物統管後,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統籌安排。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323.8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190.84萬元,比2016年增加190.84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69.9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4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44萬元,其他18.16萬元。比2016預算數144.1萬元減少11.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辦案需要具體調配減少車輛使用,同時更新老舊車輛之後,車輛維護成本降低。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19.05094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35.27594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83.77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49.04403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5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98.16977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2.33%。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