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7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04    來源: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

分享:
字號: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全院機構21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2個:分別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執行局、行政庭、未成年人審判庭、審監庭、齋堂法庭、王平村法庭、潭柘寺法庭、立案庭;審判輔助部門5個:分別為信訪辦、訴服辦、審管辦、研究室、法警隊、;綜合行政部門4個,分別為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裝財科。

  (三)單位性質

  行政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185人,實際165人;事業編制13人,實際11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79人。

  離退休人員48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46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7年收入預算9578.68萬元,比2016年5437.04萬元增加4141.64萬元,增長76.17%。其中:財政撥款9578.48萬元比2016年5282.49萬元增加4295.99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6年持平;其他資金0.2萬元,比2016年154.55減少154.35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7576.5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9.1%,比2016年3590.26萬元增加3986.35萬元,增長111.03%。增長原因一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

  2、項目支出預算2002.17萬元,比2016年1846.78萬元增加155.39萬元,增長8.41%,增加主要原因是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度,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審判網路系統信息化運作維護、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審判工作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範圍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6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6.3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7.7萬元增加0.3萬元,主要原因:市級財物統管後,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統籌安排。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規定開支範圍內法院間的工作業務交流及其他單位來訪等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6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24.4萬元,比2016年增加24.4萬元,主要原因: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43.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5.2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1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4.12萬元,其他20.15萬元。比2016預算數151.97萬元減少8.37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公車運維費按市級統一標准保障。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79.07463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4.40353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54.67109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15.077065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30.7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30.3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1.48%。(詳見附件6)。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68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