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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14    來源: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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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情況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處犯罪分子,解決民商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共有30個部門機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9個,包括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五庭、民事審判第六庭、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執行指揮辦公室)、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勞動爭議案件辦公室、國家賠償辦公室;審判綜合和職能部門包括政治部、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法警支隊、後勤服務中心等11個單位。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550人,實際473人;事業編制38人,實際27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19人。

  離退休人員14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44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7年收入預算30734.129319萬元,比2016年27285.825061萬元增加3448.304258萬元,增長12.6%。

  其中:財政撥款29774.769539萬元,比2016年27035.340455萬元增加2739.429084萬元;其他收入3萬元,與2016年持平;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959.359780萬元,比2016年247.484606萬元增加711.875174萬元,主要是2016年以及以前年度職業年金未支出形成結余。

  (二)2017年支出預算總計30734.1293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20878.38015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7.93%,比2016年15503.213687萬元增加5375.166467萬元,增長34.67%。原因:結合全市司法體制改革精神,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造成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較大幅度增加。

  (三)項目支出預算9855.749165萬元,比2016年11535.126768萬元減少1679.377603萬元,減少14.56%,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項目支出預算的主要方向是圍繞保障案件審理、審判、執行工作展開,服務審判職能、提升辦案審判質效,使項目資金使用在促進公平公正司法、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社會發展、保障社會民生中發揮最大效益。主要包括辦案業務費、審判法庭維修費、審判工作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即“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5.831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1.223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持平,即本單位2017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經費預算。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26.355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於在案件審理、審判工作經驗交流過程中的國內及外事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49.47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49.47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31.17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2.07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2.075萬元,其他34.1519萬元。比2016預算數260.7萬元減少11.223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全市車改政策,我院車輛編制數減少,導致公車運作維護費降低。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606.28725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506.28725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951.509239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1個的36.3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803.36547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16%。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為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費標準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5653.50454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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