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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06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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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于1952年建院。內設39個行政編科室,1個事業單位。

  (三)單位性質

  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616人,實際493人;事業編制88人,實際75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96人。

  離退休人員118人,其中:離休4人,退休114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預算收入32012.314377萬元,比2016年17041.9146萬元增加14970.3998萬元,增長87.84%。其中:財政撥款32009.314377萬元比2016年17041.9146萬元增加14967.3998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6年持平;其他資金3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3萬元。

  2017年預算支出32012.31437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2.180003萬元,比2016年9768.71萬元增加15203.470003萬元,增長155.63%,原因為: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項目支出7040.134374萬元,比2016年7273.2046萬元減少233.0702萬元,減少3.2%,原因為: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審判網路運作維護等。通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為朝陽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嚴懲故意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犯罪行為,著力推動“平安朝陽”建設;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探索開放靈活、高效便民的矛盾糾紛調解機制;依法妥善審理疏功能、減人口、調結構等重點任務落實中出現的各類糾紛,認真做好防範風險各項工作,切實履行好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職責。堅定不移地深化司法公開,不斷增強司法工作透明度;加快推動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讓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得到更好地回應和滿足。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1個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51.058374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91.34837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21.9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0.82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審理案件相關來訪人員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429.15837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123.558374萬元,比2016年增加123.558374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30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55.66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9.92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9.929萬元,其他50.08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預算數236.99萬元增加68.6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公車運維費按市級統一標准保障。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248.42925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3.5583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24.8708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675.813203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30.7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596.46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2.68%(詳見附件6)。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900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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