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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8:55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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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2017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負責審理轄區內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內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政治處、研究室、幹部科、組宣科、辦公室、法警大隊、八達嶺法庭、永寧法庭、沈家營法庭、環境資源審判庭等24個職能部門和1個後勤服務中心。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192人,實際145人;事業編制7人,實際5人(已全部納入規範管理);聘用人員(法院聘任制審判輔助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人員)83人。

  離退休人員49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47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7年收入預算7929.078832萬元,比2016年4843.51萬元增加3085.568832萬元,增長63.71%,其中:財政撥款7928.078832萬元比2016年4843.51萬元增加3084.568832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6年0萬元減少0萬元;其他資金1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1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7年支出預算7929.078832萬元,比2016年4843.51萬元增加3085.568832萬元,增長63.71%。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6608.54763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3.35%,比2016年2517.51萬元,增加4091.037632萬元,增長162.50%,基本支出預算變化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以及市級財物統管後落實住房補貼政策,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基層法院財物上劃到市級統一管理後,公用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公用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320.5312萬元,比2016年2326萬元減少1005.4688萬元,減少43.23%。項目支出預算變化原因:基層法院財物上劃到市級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法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辦案業務、審判法庭租賃、審判法庭維修、網路運作維護等項目。堅持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為主要職責,著力履行好司法職能。積極推進法治延慶、平安延慶建設,推動社會治理創新,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積極穩妥的審理涉“世園會、冬奧會”的相關案件,維護區域穩定;探索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依法審理公益訴訟案件,為延慶生態發展提供司法保障;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完善執行網路查控體系建設,最大限度實現勝訴當事人的權益。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一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7.1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6.9萬元,減少9.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17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經費預算。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0.9萬元,增加7.1萬元。增加原因:市級財物統管後,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統籌安排。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系統內案件指導、會商及其他職能部門來訪人員接待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8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8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47.2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15萬元,其他11.5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106萬元,減少16.9萬元。減少原因:根據公務用車改革工作要求,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保留使用的機動車減少,因此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有所降低。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324.2610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24.2610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139.046075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1個的3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55.2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6.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四)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為《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訴訟費收入預計38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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