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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務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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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調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和年度供求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發佈水資源公報;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農民安全飲水工作;負責水文管理工作。

  3.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4.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負責本市河道、水庫、湖泊、堤防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組織水務工程的建設與運作管理;負責應急水源地管理。

  6.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協調農村水務基本建設和管理。

  7.承擔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負責本市水政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務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協調部門、區縣之間的水事糾紛。

  9.承擔本市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0.負責本市水務科技、信息化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11.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參與水價管理和改革的有關工作。

  12.負責研究擬訂本市推進河長制工作的規劃、計劃、政策、建議,具體組織落實市級總河長、副總河長、河長部署的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河長制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召開督查、考核;負責相關的資訊、宣傳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市水務局年末機構40個,其中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38個。

  行政單位包括北京市水務局機關本級和首都水資源協調委員籌備工作辦公室。

  事業單位包括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北京市水務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水政監察大隊、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東水西調管理處、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滯洪水庫管理處、北京市水務資訊管理中心、北京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庫移民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宣傳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中心、北京市水影響評價中心、北京市西郊雨洪調蓄工程管理處、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動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務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密雲水庫醫院、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北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水務局幼兒園、北京市郊區水務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459519.98萬元,比2016年收入528057.42萬元,減少68537.44萬元,減少12.98%,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減少。其中:本年收入709882.2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256.37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52,618.6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14848.0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6.61%;事業收入31453.5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43%;經營收入61217.1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63 %;其他收入2363.5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3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93309.68萬元,比2016年支出755360.37萬元,減少62050.69萬元,減少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減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7878.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1.33%;項目支出484665.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91%;經營支出60766.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76%。

  2017年結余分配19621.8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53411.54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5415.6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237.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80.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1%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25.8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6%;節能環保支出21180.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1 %;城鄉社區支出2305.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5%;農林水支出473462.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86 %;其他支出3122.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7237.2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7397.41萬元減少160.19萬元,減少2.17%。其中:

  "普通教育"(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1291.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329.09萬元減少37.29萬元,減少2.81%。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公用經費預算。

  "職業教育"(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4636.4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4677.96萬元減少41.54萬元,減少0.89%。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公用經費預算。

  "進修及培訓"(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1309萬元,比 2017年年初預算1390.36萬元減少81.36萬元,減少5.85 %。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公用經費預算。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6780.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7411.41萬元減少630.86萬元,減少8.5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6780.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7411.41萬元減少630.86萬元,減少8.51%。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職業年金、養老保險等人員經費預算。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1325.8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340.58萬元減少14.76萬元,減少1.1%。其中:

  "公立醫院"(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1325.8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340.58萬元減少14.76萬元,減少1.1%。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公用經費預算。

  4、"節能環保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21180.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8364.38萬元增加2816.49萬元,增長15.34%。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2408.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408.5萬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世行項目還本付息項目資金。

  "污染防治"(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18772.3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8364.38萬元增加407.99萬元,增長2.22%。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所屬六個單位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資金。

  5、"城鄉社區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決算2305.9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305.99萬元。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2305.9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305.99萬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世行項目還本付息項目資金。

  6、"農林水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473462.3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470570.84萬元增加2891.55萬元,增長0.61%。其中:

  "林業"(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3714.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726.76萬元增加2987.3萬元,增長411.04%。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官廳水庫八號錢水質凈化濕地工程項目資金。

  "水利"(款級科目)2017年度決算469748.33萬元,比 2017年年初預算469844.08萬元減少95.75 萬元,減少0.02%。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公用經費預算。

  7、"其他支出"(類級科目)2017年決算3122.8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3160.22減少37.39萬元,減少1.18%。其中:

  "其他支出"(款級科目)2017年決算3122.8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3160.22減少37.39萬元,減少1.18%。主要原因:年中核減收回部分公用經費預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726.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3.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2%;城鄉社區支出81463.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68%。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63.2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64萬元減少0.78萬元,減少0.3%。其中:

  "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263.2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64萬元減少0.78萬元,減少0.3%。主要原因:經公開招投標程式,水庫移民監測評估項目資金産生招標凈結余資金。

  2、 "城鄉社區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1463.2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70345.56萬元增加11117.72萬元,增長15.8%。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7596.6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7596.64萬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永定河、涼水河水毀修復、本運河榆林莊閘至楊洼閘險工段治理工程等基建資金。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5025.5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557.81萬元增加3467.71萬元,增長222.6%。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永定河、涼水河水毀修復、本運河榆林莊閘至楊洼閘險工段治理工程等基建資金。

  "污水處理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 68841.1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68787.75增加53.37萬元,增加0.08%。主要原因:污水處理量和代收手續費實際與預算差異。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0553.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採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構建、辦公設備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2個行政單位、38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19.2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47.04萬元減少627.7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85.6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62萬元減少76.34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繼續壓縮一般性公務考察和培訓團組,壓縮任務天數和團組人員數量。2017年因公出(國)境經費主要用於赴寮國、斯里蘭卡、丹麥、俄羅斯、荷蘭、美國、加拿大等國的水務考察,參加京港合作交流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7個、26人次,比2016年團組數減少3個,人次減少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29萬元,比2016年每人平均3.13萬元增加0.1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2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24.96萬元減少99.66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轉變工作作風的有關要求,繼續壓縮接待人數、規模等。 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水利系統單位來訪學習交流等。公務接待1659批次,公務接待12185人次,每人平均接待費20.76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008.3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460.08萬元減少451.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18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20.4萬元增加68.61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含上年安排(更新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的公務車購置預算本年支出數據,更新公務車8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819.3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339.68萬元減少520.35萬元,主要原因:水務局完成公務車改革,各單位都相應減少了公車使用頻次。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74.1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60.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0.2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44.21萬元。2017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8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1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93.33萬元,比上年增加12.73萬元,增加原因:差旅、培訓、會議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水務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4190.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931.6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2490.7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9767.7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128.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5.4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441.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1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766403.56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624輛,價值14869.16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4台(套),價值15038.1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本年無此收支情況。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水務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39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02%,涉及金額401395.15萬元。其中,對3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對136個項目進了簡易程式評價。

  經評價,3個普通程式評價項目得分分別為永定河迴圈管線運作維護工程88.14分、涼水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費87.91分、肖家河污水處理廠運作服務費81.75分,評價等級均為"良好";136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中,評價得分介於100(含)-90分(含)的項目共計61個、佔比44.85%,得分介於90-75分(含)的項目共計72個、佔比52.94%,得分在75分(含)以下的項目3個、佔比2.21%。

  二、 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涼水河是北京城區南部重要的分洪排水河道,多年來,隨著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工作的開展,涼水河水利工程基本功能得到了保障,水環境得到了較大提升,但仍存在堤身植物覆蓋率不足、閘壩與附屬設施損壞、河道保潔與水質不能滿足周邊居民需求的問題。為貫徹落實政策文件中"加快水利建設、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網路"的要求,保證涼水河水工設施安全,促進河道水環境更加優美、清潔、美觀,2016年9月,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申報2017年度涼水河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費。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87.91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一是項目決算方面。項目總體和階段性目標與年度工作內容相一致,能夠涵蓋項目年度工作內容,項目績效目標較為具體、明確,指標設置較細化、量化,項目申報條件符合相關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申報和審批程式規範,申報資料較為齊全。但項目年度計劃制定不夠合理,績效目標與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仍有待提升。二是項目管理方面。項目資金到位足額、及時,資金管理與會計核算較為規範;項目組織機構較為健全,人員分工較為明確;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實施方案較為明確,但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合同與招投標管理不夠規範,項目過程管理水準有待提升。三是項目績效方面。項目單位基本能夠按照項目內容及工作進度組織項目實施,項目産出品質達標情況較好。項目實施後改善了涼水河周邊環境,保障了防洪安全,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質。但涼水河處未開展滿意度調查工作,滿意度指標實現情況的可證性不足。

  (三)存在問題

  1、項目前期論證不夠充分,績效指標設置不夠科學、合理

  涼水河管理處按照管轄範圍內的水域面積設定2017年各項工作的工程量,未對涼水河水利工程運作現狀、實際維修養護需求進行充分的前期調研論證,項目年度工作重點不突出。同時,項目績效指標缺少可持續影響指標;産出品質指標"水利工程設施運作狀態"、"防洪安全"的指標值未明確具體目標要求;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值為"100%",指標值設置較高。績效目標及指標設置的科學合理性有待提升。

  2、項目過程管理不夠規範,績效管理意識有待加強

  評價發現,項目過程管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涼水河管理處確定的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與《北京市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預算定額》不夠一致,且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項目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的一致性較難判斷。二是項目財務管理制度未明確資金支付流程、審批許可權、支付方式及票據管理等要求,管理制度不夠健全。三是部分合同未明確綠化保潔面積與委託業務的品質要求,未標明堤防工程樁號,合同內容不夠完整。四是河道保潔及綠化養護項目一、二、三、四標段工程,與其他專項委託業務合併招標,但中標通知書中僅明確了2項委託業務的總金額,未明確各項委託業務金額,不能為後續確定各項委託業務的合同金額提供依據,招投標管理不夠規範。

  3、項目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項目年初設置的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為"公眾滿意度達到100%",但截至評價日,涼水河處尚未對項目服務對象,如周邊居民,開展滿意度調查工作,也未提交其他證明公眾滿意的支撐資料,服務對象滿意度實現情況的可證性不足。

  (四)建議

  1、注重項目前期論證工作,科學設置績效目標與指標

  建議涼水河管理處針對多年期延續性項目,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對每年水利工程運作現狀及實際維護需求進行充分的調研分析,明確本年度內項目維修養護重點。在此基礎上,根據《北京市市屬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定額》的要求,合理、細化的編制各項工作的預算明細,保證預算申報金額與現實需求相符。同時,圍繞項目年度工作重點,設置全面、明確、合理的績效目標與指標,為項目後續評價工作提供考核標準。

  2、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項目管理水準

  建議涼水河管理處從以下方面加強項目過程管理:一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工程資金支付流程、審批許可權、支付方式及票據管理等要求,以保證財務管理的規範性。二是加強合同管理,重視合同關鍵條款的約定,如,委託業務內容、品質要求及合同期限,並加強堤防工程樁號管理,在合同中標明樁號,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是規範項目招投標管理。對於工程合併招標的情況,在招投標文件、中標公告、中標通知書中明確各項工作的資金來源、金額,為後續合同簽訂提供依據。

  3、注重滿意度調查問卷的設計和統計分析

  建議涼水河管理處重視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在各子項工作完成後,結合項目工作內容和初始績效指標,合理設計滿意度調查問卷,並對調查問卷結果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獲得科學實用的統計數據,以提高滿意度調查成果的適用性和有效性,為後續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一定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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