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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幹部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老幹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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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老幹部局是市委、市政府服務管理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部門,歸口市委組織部。市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本級和一個二級單位組成,主要職責是協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本市老幹部工作政策、規定,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市各區縣、各系統開展老幹部工作的具體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同時對老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實當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解決辦法,指導老幹部黨建工作和思想工作,宣傳老同志的歷史功績、現實作用及老幹部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人員隊伍建設。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老幹部局本級設辦公室、調研處、政治待遇處、生活待遇處、宣傳處、培訓處、綜合處、機關黨委人事處(工會)、老幹部處9個職能處室。市老幹部局下設市老幹部活動中心一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9996.7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776.6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2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218.8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8613.9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15%;事業收入23.5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7%;其他收入139.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58%。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562.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692.7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4.81%;項目支出3869.7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5.19%;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434.21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377.6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2%;教育培訓支出993.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11.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864.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81.9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0.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2.4%;其他支出(以前年度職業年金)115.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1.3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02.3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02.64萬元減少0.3萬元,支出內容主要是行政運作水、電、供暖費用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993.8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013.2萬元減少19.31萬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市老幹部黨校教學班次、人次有所減少導致教學經費支出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864.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5907.87萬元增加957.1萬元,增加1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市屬困難單位離休幹部採暖費和住房物業服務補貼。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00.67萬元,主要支出為支付2017年度在職人員和離休幹部醫療保險金。

  5.“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15.79萬元,主要支出為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份職業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692.7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北京市老幹部局本級、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北京市老幹部活動中心。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7.6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7.84萬元減少30.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8萬元減少18萬元。比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15.56萬元,減少15.5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因工作需要取消出訪任務,費用未開支。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1.1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64萬元減少6.52萬元。比2016年公務接待費支出2.76萬元,減少1.6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嚴格落實厲行節約相關規定,控制接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進京看望離退休老幹部的工作人員,部分老同志活動就餐費用開支。全年共因公接待37批次,374人次,每人平均支出29.95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6.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2萬元減少5.47萬元,比2016年公務用車運維費19.16萬元減少2.63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公務用車管理規定,2017年繼續對我單位公務用車進行封存停駛,公務用車停駛75%。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5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7.42萬元,公務車保險費2.5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05萬元。2017年末本單位實有權屬公務用車數(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2輛,停駛封存24輛(車改辦已將車開走,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正常運作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10.69萬元,比上年支出合計1302.64萬元減少91.95萬元,減少原因:繼續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老幹部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65.8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1.7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44.1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29.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4.4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2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6474.89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2輛,782.45萬元,有24輛公務用車在全市車改中已按規定移交市車改辦,但至今未辦理車輛權屬變更手續;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4.教育支出(類):是指用於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4月,北京市老幹部局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8年市級預算部門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18〕565號)文件要求,組織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8.46%,涉及金額3353.12萬元,佔預算項目資金的82.53%。自評得分在100-90分(含90分)之間,能夠按照工作計劃正常開展並達到預期指標,評價結論為“優秀”的項目11個,佔自評項目總數的73.33%;評價結論得分在90-75分(含75分),能夠按照計劃正常開展,基本達到預期指標,評價結論為“良好”的項目4個,佔自評項目總數的26.67%。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績效目標設置明確;項目業務管理制度健全,項目單位能夠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及實施方案執行;項目整體完成情況較好;項目採取了成本控制措施,整體完成品質較好;項目社會效益較為顯著。

  二、“不忘初心,永遠跟黨走”北京市離退休幹部文藝展示大會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突出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和黨組織建設主線,抒發離退休幹部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的高尚情懷,展現其離崗不離黨、退休不褪色、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精神風貌,活躍和豐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市老幹部局按照年初計劃及2017年主題活動安排,分別舉辦了北京市離退休幹部喜迎黨的十九大召開文藝展演活動和原創詩歌作品徵集、評選及詩歌誦讀會活動。2017年度項目年初預算批復金額為100萬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74.18萬元,結余25.82萬元,項目預算執行率74.18%。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7.51分,其中項目決策12.48分,項目管理24.91分,項目績效50.12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準確性存在不足。市老幹部局年初申報項目預算資金100萬元,缺少成本組成明細,對項目各項費用支出的約束控制力不夠。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截止2017年12月31日,該項目實際支出74.18萬元,預算執行率74.18%。

  2.項目工作方案不完善,個別項目工作方案制定較簡單,對項目執行的指導和約束作用不強。

  3.項目管理及績效資料的歸集不夠完整,服務對象滿意度數據分析有待加強。

  (四)建議

  1.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做好項目前期的調研工作,進一步提升預算績效管理水準,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2.制定完整的實施方案,明確人員職責分工、項目實施計劃及項目監督管理等內容,對項目建設提出約束性的品質要求。

  3.建立項目績效管理體系,規範績效管理流程資料,注重過程管理和績效資料歸集,並對效益實現情況進行充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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