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7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分享:
字號:        

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13〕1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39號),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負責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以下統稱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實施食品安全資訊統一公佈制度,公佈重大食品安全資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3.依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註冊和監督管理。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標準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産、經營、使用品質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負責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産品質管理規範,制定並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的資格審批及監督管理。

  6.負責執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問題産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8.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醫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9.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10.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資訊發佈、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11.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2.承辦市政府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行垂直管理,全系統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的二級單位共有40個。包括: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北京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16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場地區及保稅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鐵路車站地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安門地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燕山地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北京市藥品審評中心、北京市執業藥師註冊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北京市食品藥品網際網路監測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北京市保健品化粧品技術審評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資訊中心、北京市藥品檢驗所、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北京市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84475.2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63030.41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42.61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1402.2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9926.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1.9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10956.9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72%;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147.0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4877.4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6718.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66%;項目支出58316.4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5.3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9842.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97%;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1668.54萬元,年末結轉17929.29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1799.6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93.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590.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0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43448.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50%;其他支出2667.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093.1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885.48萬元,下降63.3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1093.1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885.48萬元,下降63.30%。主要原因: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在保障培訓計劃完成的情況下採取各種形式減少培訓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4590.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49.37萬元,下降5.1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4590.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49.37萬元,下降5.15%。主要原因: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政策,按規定繳納職業年金。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43448.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781.20萬元,增長1.98%。其中:

  "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2017年度決算143448.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781.20萬元,增長1.98%。主要原因: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投入資金。

  4、"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2667.4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56萬元,下降0.17%。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2667.4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56萬元,下降0.17%。主要原因: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政策,按規定繳納職業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6602.9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9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4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549.3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68.85萬元減少619.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136.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35.63萬元增加1.24萬元。主要原因:我局承擔大量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檢驗檢測任務,為確保北京企業境外檢驗檢測業務的正常開展,2017年經報批增加專業技術人員執行出國(境)檢驗檢測任務經費10萬元;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進行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公務合作與交流,執行醫療器械産品檢測及境外企業現場檢查、體系考核任務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8個、3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6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5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6.28萬元減少5.78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市單位來京學習交流工作。公務接待5批次,公務接待4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411.9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026.94萬元減少614.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572.8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91.79萬元減少18.91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節約車輛更新支出,2017年更新54輛,車均購置費10.6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839.0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435.15萬元減少596.07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市委實施意見,同時按照空氣污染治理的有關要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控制車輛運作維護支出,落實市級單位公務用車改革。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3.6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17.4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9.7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8.28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5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9964.06萬元,比上年增加200.15萬元,增加原因:水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925.7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095.3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197.7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632.6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590.8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3.9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097.4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9.4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04764.48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632輛,11376.3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88台(套),24764.71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1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4.52%,涉及金額30587.91萬元。項目優秀率98.28%。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較合理,績效指標架構完整,考核目標量化程度較好;預算編制較為細化合理,財務管理制度較規範,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基本符合相關制度要求;項目執行管控措施較完善,項目組織實施過程較為規範,預算執行過程式控制制措施有效;項目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通過項目實施,保障和強化監管執法,有效防控食藥安全風險,保障了首都市民飲食用藥安全。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加強項目中長期規劃,提升績效目標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注重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的跟蹤管控;項目實施結束後,加強對項目實施效果的分析評價,提升項目實施效益。

  二、實驗室業務數據以及食品檢驗設備購置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以下簡稱"食控中心")作為北京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專業機構,承擔著國家和北京市年度食品安全數據資訊的綜合、分析、研究等任務。因食控中心存在微生物實驗室電腦等設備老化、故障率高,抽樣室、色譜室等檢驗設備臺套數不足、設備智慧化水準不高等現象,影響食品檢驗的數據準確性和檢驗效率,特申請採購業務數據處理設備和食品檢驗設備,以提高食控中心檢驗檢測能力,確保國家和北京市年度抽檢任務順利高效完成。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目標定位於對食控中心業務數據處理設備、食品檢測儀器的更新和補充,以提高檢驗效率及數據準確性,保障年度抽檢任務順利高效完成。項目目標定位清晰明確,指標架構完整,與預算及項目內容相匹配,且指標量化程度較高;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基本符合北京市財政局及項目單位相關制度要求;項目組織實施過程較為規範,管理制度較為健全,設備採購程式合規,驗收手續規範;項目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檢驗檢測設備能力均為國際領先或頂級水準,設備使用率高,對於提升北京市的食品檢驗檢測能力作用較明顯。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綜合得分90.04分。

  (三)存在問題

  1、指標設置科學性需進一步加強,部分指標與項目內容的相關性需進一步強化;

  2、需加強項目中長期規劃,提升績效目標編制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3、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未明確擬購置設備的型號、性能等因素。

  (四)建議

  1、建議項目單位加強對項目內容的分析,設置能夠進一步反應項目任務完成情況和目標實現程度的績效指標。

  2、建議項目單位結合國家、北京市年度抽檢任務情況以及實驗室現有設備的使用年限,明確各類設備的擬報廢和更新時間,制定設備報廢更新的中長期規劃。

  3、結合年度設備更新情況和國家、北京市抽檢任務分配情況,細化預算編制,提升預算編制的精確性。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