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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園林綠化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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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園林綠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園林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市城鄉綠化美化、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生態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佈置工作。

  3.承擔管理和保護本市森林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林木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和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依法調處林權糾紛。

  4.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公園、自然保護區(本規定中自然保護區指森林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保護體系,下同)、風景名勝區等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古樹名木保護等級標準;負責市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

  5.承擔保護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責任;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綠地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

  6.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擬訂森林防火規劃和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和撲救隊伍建設;承擔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7.負責本市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監督、指導公園、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8.依法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業産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蠶、森林資源利用、林木種苗等行業管理。

  10.擬訂本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的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1.負責本市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12.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評比表彰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7年部門決算共有35家單位,包括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本級、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種子苗木管理總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林業保護站、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護林試驗工作站、北京市林業勘察設計院、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幹部學校、北京市園林綠化宣傳中心、北京市蠶業蜂業管理站、北京市林業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物資供應站、北京市林業碳匯工作辦公室、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直屬森林防火隊、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休閒森林公園管理處、北京市京西林場、北京市大東流苗圃、北京市溫泉苗圃、北京市黃垡苗圃、北京市蠶種場、北京市八達嶺林場、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北京市十三陵林場、北京市共青林場、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首都綠色文化碑林管理處、北京市天竺苗圃、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品質監督站。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287,071.5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51,709.5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449.9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2,912.0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31,489.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1.97%;事業收入13,462.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35%;經營收入1,482.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9%;其他收入5,275.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9%。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5,900.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4.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1.63%;項目支出176,347.5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8.06%;經營支出698.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31%。

  2017年結余分配2,194.4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58,976.59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7,226.9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6.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3%;教育支出294.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52.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38.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68.8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1%;節能環保支出7,212.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8%;城鄉社區支出666.49萬元,佔本年收入的0.32%;農林水支出182,205.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93%;援助其他地區支出10,497.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7%;其他支出423.69萬元,佔本年支出的0.2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2017年度決算266.4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3.60萬元,減少28%。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266.4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3.60萬元,減少28%。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94.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9.66萬元,減少19.15%。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294.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9.66萬元,減少19.15%。主要原因:按照國家八項規定,減少培訓等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852.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852.23萬元,增長100%。其中:

  "文化"(款)2017年度決算1,852.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852.2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追加安排了北京長城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八達嶺林場)生態保護與恢復工程項目。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138.6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6.71萬元,減少3.9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2,138.6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6.71萬元,減少3.90%。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668.8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2.16萬元,減少5.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1,668.8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2.16萬元,減少5.77%。

  (6)"節能環保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7212.9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716.28萬元,增長60.41%。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7年度決算3,334.3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334.39萬元,增長100%。主要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清潔能源改造項目。

  "自然生態保護"(款)2017年度決算385.4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85.48萬元,增長100%。

  "風沙荒漠治理"(款)2017年度決算3,493.0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03.58萬元,減少14.73%。主要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項目為基本建設項目,部分資金沒有完全支出。

  (7)"農林水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82,205.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57,953.54萬元,增長46.64%。其中:

  "農業"(款)2017年度決算7,7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7,7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中央資金安排玉泉山等重點地區綠化項目。

  "林業"(款)2017年度決算180,413.1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61,521.20萬元,增長51.75%。主要原因:追加安排通州副中心綠化建設、“一帶一路”景觀提升等重點項目資金。

  "農業綜合開發"(款)2017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00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項目進行了調整。

  "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360.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長0萬元。

  (8)"援助其他地區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0,497.8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12萬元,減少0.02%。其中:

  "農業"(款)2017年度決算10,497.8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12萬元,減少0.02%。

  (9)"其他"(類)2017年度決算423.6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45萬元,減少0.57%。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423.6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45萬元,減少0.57%。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7,799.7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7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97.8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83.31萬元減少85.4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62.9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69.10萬元減少6.19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實際出國人數減少;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德國氣候論壇、荷蘭培訓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3個、1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1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3.7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54萬元減少3.80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實際公務接待次數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園林綠化交流。公務接待202批次,公務接待70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31.2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06.48萬元減少75.4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48.8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8.81萬元增加0萬元。2017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24.4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82.4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57.87萬元減少75.47萬元,主要原因:公車改革後部分車輛費用不再支出。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0.2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1.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4.0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6.94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1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4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02.56萬元,比上年減少170.63萬元,減少原因:公車改革後公務用車費用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5,094.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698.7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6,123.3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272.5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1,812.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6.5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147.0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7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26,770.17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13輛,7,169.77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7台(套),5,604.34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02%,涉及金額62921.79萬元。

  二、低碳園林社區營建技術整合與示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依照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節能降耗及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園林綠化發展規劃中提出的"創建低碳社區"、"引進和整合國內外園林綠化節能減排與適應性提升新技術,建設不同區位與功能定位的園林綠化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示範基地"的工作需求,申報《低碳園林社區營建技術整合與示範》項目。低碳園林社區營建技術整合與示範項目市財政資金總投資158.00萬元。用於開展低碳園林社區營建技術整合與示範工作,示範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屯街道安逸社區陽光新幹線小區,主要內容包括:社區增匯減排綠化工程、節水灌溉和太陽能照明設施建設、垃圾分類設施安裝、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和宣傳展板、樹木二維碼標牌等設施建設工作,完成低碳園林社區基線調查工作報告1份,選取陽光新幹線小區建設低碳園林社區示範工程5900平方米,完成低碳園林社區增匯減排碳計量報告1份,編制低碳園林社區增匯減排技術指南1份。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工作組針對"低碳園林社區營建技術整合與示範"項目進行的資料審核,結合專家依據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進行的詳細評價得出如下結論:"低碳園林社區營建技術整合與示範"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2.78分,其中項目決策平均得分11.33分,項目管理平均得分24.85分,項目績效平均得分46.6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不夠充分,該項目未制定中長期規劃,缺少可行性報告及論證,項目實施小區的遴選條件不夠明確,項目申報文本、績效目標表、績效報告、工程合同均未出現實施小區的名稱。

  2.項目管理應進一步規範,項目合同簽訂要素不全,如招標委託合同和招標授權書等未簽訂日期。

  3.項目的實施效果不夠顯著,該項目屬於"示範"建設項目,但對推動北京市社區的長期綠色發展起到的標桿作用不夠明顯,項目實施的影響不夠顯著,對後續如何全面建設低碳園林社區缺少設計和規劃,影響項目實施的效果。

  4.項目的滿意度服務對象覆蓋不夠全面,增匯減排屬於較為專業的領域,但是未對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滿意度調查,如相關領導等。

  (四)建議

  1.建議項目單位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在項目申報實施階段進行充分的調查論證,制定合理的中長期規劃等。按照項目實際需求合理申報預算,降低預算審減率。

  2.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規範項目管理流程,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合同簽訂要素的完整準確。

  3.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提高實施效果,作為"示範"項目充分總結經驗,形成合理的低碳園林社區建設模式,能夠為全市低碳園林社區建設提供技術指導,為其他地區建設低碳園林社區提供借鑒,切實推動北京乃至全國社區減排增匯行動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發展。

  4.建議項目單位加強滿意度服務對象的覆蓋面,不局限于社區居民,還應包括社區管理人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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