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7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分享:
字號:        

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屆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為781名,現實有代表755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務和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機構,下設預算工作委員會。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7年,納入本部門決算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2家,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本級、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務中心。由於北京市民主法制幹部培訓基地納入轉制範圍,未納入本部門2017年決算範圍,其當年基本建設類項目的財政撥款收支情況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財務處代編差額調整表方式予以反映。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8716.3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762.5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953.7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7755.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6.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462.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6.5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5.58%;項目支出5666.3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4.4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253.5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462.7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933.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64%;教育支出278.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60.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09.3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9%;其他支出281.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7年度決算13933.2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67.91萬元,下降7.73%。其中:

  “人大事務”2017年度決算13933.2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67.91萬元,下降7.73%。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會議費、差旅費、印刷費、出國(境)費等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278.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94.6萬元,下降25.35%。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278.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94.6萬元,下降25.35%。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1560.2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56.17萬元,下降9.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1487.4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28.98萬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市社保中心12月份養老保險未劃款。

  “撫恤”2017年度決算72.8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72.8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支付死亡人員撫恤和喪葬費。

  4.“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409.3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18萬元,下降1.9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409.3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18萬元,下降1.96%,基本持平。

  5.“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281.3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281.3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主要用於在職人員職業年金準備期補繳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796.4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69.0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55.47萬元減少186.4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83.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80.45萬元減少96.73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八項規定,本部門從嚴從緊控制因公出國(境)人數、範圍及規模;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與國外地方議會間的友好交流及立法培訓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9個、27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14.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03.18萬元減少88.6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外省市人大來京學習、考察批次和人次減少所致。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內外事接待食宿費補貼及按規定向外賓贈送的外事禮品支出等。內事公務接待69批次,407人次;外事公務接待25批次,15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70.7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71.84萬元減少1.0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132.34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7年購置(更新)4輛,車均購置費33.0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38.4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39.5萬元減少1.08萬元,基本持平。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5.5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63.3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2.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6.81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2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6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90.08萬元,比上年減少58.66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根據《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我市城市副中心建設的整體部署,2017年除涉及安全隱患外,未對辦公樓及相關附屬設施進行大項維修改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059.1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52.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06.6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35.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4.2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01.3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7.7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3788.43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28輛,3340.11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8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3363.52萬元。其中,對3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對15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18個項目的評價均分為93.36分,評價等級為優秀。14個項目得分在90分以上,優秀率為78%;4個項目得分在75-90分之間,良好率22%。總的來看,納入績效評價的18個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真實、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強,各項業務工作均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有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了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較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良好,基本達到了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援、規範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預期效果,同時保障了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有關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人代會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概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章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和第十二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2016年11月2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若干事項的請示》(京常黨字[2016]29號)批准了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17年1月14日至20日在北京會議中心召開,會期6天半。

  此次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政府工作報告等六項報告,確定了2017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和任務。大會有效行使立法職權,通過了《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是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重要成果。大會補選了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補選了市長,保證了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選舉了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是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任務的重要一環。

  2.項目資金情況。一是預算批復情況及資金組成。為保證大會順利舉行,圓滿完成會議預定的各項議程。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17年預算的函》(京財黨政群指[2017]2號),2017年部門預算實際安排人代會工作經費共計1150萬元,主要是用於會議食宿、會議室租賃、辦公用品購置、車輛租用,資料印刷、網路通信服務等經費保障,以及撥付各代表團會前活動經費等。二是預算資金執行情況。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人代會工作經費115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1091.31萬元,結余資金58.69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94.90%。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2017年度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代會工作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1.20分,其中項目決策14.20分,項目管理26.40分,項目績效50.6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部分項目指標設定應進一步研究。受考核指標和市人大工作特點限制,經濟效益指標無法準確核實和衡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效益成果的準確性。滿意度成果的應用方面缺少足夠支撐資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績效成果的科學評價。

  2.預算編制的準確性需要進一步提高。在績效評價過程中,“人代會工作經費”總體未超支,但部分明細支出的預算數與決算數存在一定差異,需要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3.個別指標績效評價資料存在瑕疵。項目資金支付時個別合同簽署內容不完善,缺少合同簽訂時間等內容。

  (四)建議

  1.加強項目指標設定科學性。一是加強與市財政局等部門的溝通,研究確定有關經濟效益指標的設立問題;二是進一步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儘量細化各項指標,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錶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錶述。

  2.進一步加強績效項目資料收集整理,提高績效項目完整度。績效資訊收集是貫穿整個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工作環節,所收集的資訊是支撐評價結論的重要依據。應注意項目績效資料的收集,形成科學、量化、可支撐的績效成果資料。

  3.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進一步推動和完善科學編制預算,強化預算執行工作和預算績效執行全程督導工作。定期對項目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在編制預算時借鑒以前年度項目經驗,減少預算編制和實際執行的差異。

  4.進一步加強預算項目經費使用的規範性和經濟性。加強項目在合同環節的管理,強化合同簽訂細節和要素管理,保證合同要素的完整性,規避合同執行中的法律風險。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