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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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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承擔北京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6)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7)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1)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12)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3)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4)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5)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6)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門決算所屬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警衛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屬單位32家,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本級事業、公安醫院二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740033.3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80808.1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972.0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58253.0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76875.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4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1009.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5%;經營收入0.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923.2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10778.9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2088.3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23%;項目支出218690.4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7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79.1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9175.23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06701.6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13660.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83%;教育支出11760.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645.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8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2677.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1%;其他支出9957.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13660.6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2487.57萬元,增長17.75%。其中:

  "公安"(款)2017年度決算613660.6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2487.57萬元,增長17.7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高峰論壇、十九大等重大活動安保經費,居住證製作經費以及科技信息化建設項目尾款;二是2016年年中追加的項目經費結轉至2017年4月底繼續使用。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1760.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55.25萬元,下降2.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7年度決算10798.6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90.42萬元,增長3.75%。主要原因:為進一步推進北京警察學院本科教學評估工作,年中追加警察學院部分項目經費。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961.6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45.67萬元,下降43.67%。主要原因:2017年高峰論壇和十九大等重大安保活動較多,部分培訓工作未按計劃開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8645.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5248.19萬元,增長12.0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46673.3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4525.98萬元,增長10.74%。主要原因:2016年年中因政策性原因到位的補繳2016年職業年金結轉至2017年4月底前繼續使用。

  "撫恤"(款)2017年度決算1972.2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722.21元,增長57.7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出年中追加預算。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2677.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960.5萬元,增長9.46%。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7年度決算22677.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960.5萬元,增長9.46%。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出,年中追加基本醫療保險。

  5."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9957.4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957.43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9957.4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957.4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2016年年中因政策性原因到位的補繳2014年10月至2015年年底職業年金結轉至2017年4月底前繼續使用。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局2017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90445.3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9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893.27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064.16萬元減少3170.8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148.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55萬元減少6.45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關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要求,統籌規劃出訪指標,嚴格經費審核;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刑偵總隊赴香港參加打擊有組織犯罪會議;網安總隊赴南韓參加打擊網路犯罪會議;監管總隊赴英國參加監所管理培訓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1個、57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6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37.2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12.85萬元減少75.64萬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實中央及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中國和東南亞及周邊國家警務執法合作會議等事項。公務接待292批次,公務接待223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7707.5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0796.3萬元減少3088.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3050.4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071萬元減少20.59萬元。主要原因:部分車輛價格調整,2017年更新165輛,車均購置費18.4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657.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725.3萬元減少3068.2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進行機構改革,警力前置,部分車輛劃轉分局,因此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553.3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66.7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124.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12.65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207輛(賬面公務用車保有量2777輛,其中包括570輛待報廢的車輛,因此實際公務用車保有量2207輛;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車均運作維護費2.1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6656.6萬元,比上年增加753.02萬元,增加原因:一是2017年高峰論壇和十九大兩大安保期間,我局民警全體停休,值班備勤時間增加,日常運作經費相應增加;二是水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30622.8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3007.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694.1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2921.2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3856.9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7.1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144.4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9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36768.51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777輛,65,521.17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49台(套),64,511.9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我局2017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涉密事項説明

  我局2017年部門決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關款、項級科目支出,已經國家保密局確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在預算公開中予以剝離。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公安(20402科目):指列入公安預算科目我局所屬29個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其中,行政運作、機關服務等科目核算我局所屬行政單位、機關後勤服務機構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治安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網路運作及維護、拘押收教場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馴養、信息化建設等科目核算局屬相應機構所承擔的公安行政執法辦案、公安行政管理及為公安業務提供支出和保障工作所發生的項目經費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0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78%,涉及金額99582.24萬元。204個項目平均得分96.7分。其中,綜合得分在90-100分之間評定結論為"優秀"的項目有198個,佔比97.06%;綜合得分在75-90分之間評定結論為"良好"的項目有6個,佔比2.94%。

  二、2017年刑事技術裝備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擔負著全市兇殺、搶劫、綁架、涉爆、涉槍、投放危險物質、威脅恐嚇、敲詐勒索等嚴重暴力犯罪的偵查任務以及抓捕在京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任務。刑事技術部門需要使用各种先進的技術裝備和通信手段,對現場進行快速、準確的勘查、取證、檢驗和資訊傳輸。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刑事技術裝備項目,預算經費630.00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財政撥款。2017年度共計支出630.00萬元,用以支付刑事技術裝備項目合同款,預算執行率100.00%。

  (二)評價結論

  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刑事技術裝備項目績效目標明確,設置合理,並對每個目標進行了細化。項目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相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所有支出由本級行政進行核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各項支出的管理核算能夠做到準確、及時、具體。項目新購置的裝備均已到貨並驗收合格,實現了公安裝備建設跨越式發展和公安戰鬥力的顯著提升,勘查、檢驗、鑒定水準,辦案速度、辦案品質得到提高,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能力得到提高。項目績效評價得分91.20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項目預算與合同的匹配度有待增強。

  (四)建議

  建議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下一步的預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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