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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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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是負責本市旅遊發展統籌協調、産業促進和行業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擬訂本市旅遊産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遊産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産品、旅遊安全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統籌北京地區旅遊資源的規劃、開發、整合、利用;協調推動本市旅遊産業發展,促進旅遊産業與其他相關産業融合;協調解決旅遊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4.負責制定本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參與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遊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和會展活動,培育旅遊品牌;負責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旅遊區域合作,健全跨區域旅遊合作體系;收集、發佈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資訊。

  5.負責組織本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促進高端旅遊、歷史文化旅遊、新型鄉村生態旅遊發展;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旅遊産業投資促進和重大旅遊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管理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監測旅遊産業經濟運作,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和資訊發佈工作。

  7.承擔本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遊集散體系、諮詢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資訊網路體系;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8.承擔規範本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品質、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依法負責設立旅行社、頒發導遊證、取得領隊證等行政許可事項;負責住宿業行業管理。

  9.承擔本市旅遊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旅遊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10.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所屬單位共10家,分別為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本級、北京市旅遊執法大隊、北京市旅行社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所、北京世界旅遊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旅遊諮詢服務中心、旅遊雜誌社、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旅遊人才發展中心、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旅遊運作監測中心)、北京旅遊大廈管理處。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43,216.6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2,473.7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45.9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696.9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9,934.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41%;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1,037.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40%;經營收入97.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3%;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403.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2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8,171.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1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84%;項目支出30,133.1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8.94%;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84.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22%;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56.9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988.08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712.9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8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13.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54.6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5,359.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31%;其他支出181.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 "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8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5.56萬元,下降86.9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3.8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5.56萬元,下降86.94%,主要原因:按照厲行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培訓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13.3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540.49萬元增加272.85萬元,增長50.4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640.2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9.76萬元,增長18.46%,主要原因:增加職業年金實繳支出。

  "撫恤"2017年度決算173.0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73.0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增加離退休職工死亡撫恤等支出。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54.6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6.36萬元,下降6.92%。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7年度決算354.6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6.36萬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按照實際繳納醫保費列支。

  4.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5,359.9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646.83萬元,增長4.88%。其中:

  "旅遊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35,359.9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33,713.07萬元增加,646.83萬元,增長4.88%。主要原因:2017年依照工作重點,並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我委部分項目內容執行有所調整,如用於追加重大活動服務保障項目。

  5. "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81.2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旅遊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81.2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0.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00.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旅遊發展基金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300.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639.7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8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78.0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33.94萬元減少155.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200.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10.00萬元減少9.03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包括赴美國參加世界旅遊城市聯合會香山峰會、赴德國舉辦北京定制旅遊推介活動,赴比利時參加"布魯塞爾美食節"活動,赴馬來西亞參加亞太旅遊峰會並舉辦遊學旅遊推介活動等團組13個;參加國家旅遊局、市外辦、市委組織部等團組9個。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2個、6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2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8.9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7.88萬元減少38.89萬元。主要原因:壓縮行政成本。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國際旅遊機構、重要外賓來訪以及北京旅遊資源推介、舉辦各類旅遊活動、接待外省市及相關部門所開展業務活動等所發生的餐費、交通費、住宿費等所發生的費用。國內公務接待7批次,公務接待379人次;其中國內外事接待4批次,公務接待33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68.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6.07萬元減少107.9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37.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09.63萬元減少70.3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車改辦規定2017年僅更新行政單位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暫緩辦理,2017年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8.8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0.5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66.44萬元減少39.8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黨政機關保留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取消了一般性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所屬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受限不得正常使用。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1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3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6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4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67.71萬元,比上年減少304.06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本年財政預算直接撥至委所屬事業單位-北京旅遊大廈管理處(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於機關運作使用的水、電、取暖、物業管理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357.82萬元。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574.0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1.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4,492.5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009.9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8.1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266.1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3.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1,332.50萬元,其中:汽車70輛,1,378.5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682.22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度未發生此項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旅遊委")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6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88%,涉及金額19,338.27萬元。本次自評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3個:京郊旅遊管理與推廣工作經費項目綜合得分為89.60分,第十九屆北京國際旅遊節項目綜合得分為88.40分,手機提示短信項目綜合得分為87.45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均為"良好";簡易程式評價項目62個:自評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的項目30個,自評得分大於90分(含90分)、小于95分的項目23個,自評得分大於85分(含85分)、小于90分的項目8個,自評得分85分以下的項目1個;財政評價項目1個:北京旅遊網2017年內容建設與運營推廣項目評價得分87.36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二、京郊旅遊管理與推廣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實施主體及主要內容

  京郊旅遊管理與推廣工作經費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市旅遊委,主要內容包括:京郊旅遊資源宣傳與配套宣傳品製作、13個重點村鎮旅遊市場行銷策劃書編制與配套宣傳品製作、鄉村旅遊評定培訓與日常管理及鄉村旅遊特色業態評定和製作標牌證書。

  2.立項依據

  根據《京郊旅遊發展綱要(2015-202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發展旅遊業文件的意見》(京政發〔2010〕28號文)等文件精神,市旅遊委2016年6月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旅遊業發展規劃》要求在"十三五"期間,以服務北京市民京郊休閒度假遊為重點,強化休閒遊憩環境和項目的精品化打造,創新鄉村旅遊新業態、新空間,並形成皇家溫泉度假板塊、房山世界地質公園旅遊板塊、京西古道文化與戶外休閒板塊等12個重點板塊。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京郊旅遊管理與推廣工作經費項目綜合得分89.60分,其中,項目決策14.20分,項目管理28.50分,項目績效46.90分。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有待完善,指標科學合理性有待提高。

  2.項目過程管理規範性有待提高。從項目管理角度,針對實施過程中調整的內容,要及時履行績效目標調整手續;項目實施過程管理材料的收集仍有待加強。

  (四)建議

  1.提高項目績效目標編報水準。建議項目單位依據國家及北京市政策、結合市旅遊委職能和現實需求,科學制定項目目標,明確項目內容及其各組成部分,依據項目內容設定績效目標,細化、量化績效指標。

  2.規範過程管理,加強績效資料收集,完善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建議項目單位在以後年度工作中,針對項目內容取消、變更情況,及時履行項目內容及績效目標調整手續,進一步規範項目過程管理。加強過程資料的收集和統計,為項目實施效益評價提供良好支撐。針對各部分工作均應開展滿意度調查,並對滿意度調查結果進行全面、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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