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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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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簡稱市質監局)是負責本市品質管理、産品品質監督、標準化、計量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品質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貫徹國家品質發展戰略和國家品質振興綱要的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品質管理工作。承擔産品品質誠信體系建設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品質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産品品質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産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産品防偽工作。

  3.負責本市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關産品生産環節的品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産品和食品相關産品的生産許可管理工作;加強産品品質安全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産品品質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産品品質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監督管理産品品質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

  4.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標準化工作。制定地方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本市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6.承擔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責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7.負責本市有關品質技術監督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組織制定品質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與品質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建設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技術機構的改革和發展;根據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系統由56個預算單位構成,包括市質監局機關本級、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稽查總隊、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院、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16個區質監局機關、16個區計量檢測所、16個區特種設備檢測所和燕山分局。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43,744.8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69.01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304.0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3,571.8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86,254.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2.56%;事業收入4,628.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89%;經營收入25,105.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1.12%;其他收入2,881.5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4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13,587.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6,778.3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59%;項目支出18,962.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69%;經營支出17,846.4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72%。

  2017年結余分配7,376.0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2,781.09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9,695.16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086.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2.56%;教育支出553.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2%;科學技術支出7,449.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326.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51%;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3,935.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9%;其他支出2,343.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5,086.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34.78萬元,下降0.51%。其中:

  "品質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款,下同)2017年度決算65,086.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34.78萬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公務車輛改革後減少車輛運維費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553.7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2.83萬元,下降13.0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553.7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2.83萬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壓縮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開展培訓工作使用單位內部場所,因此減少了培訓費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7,449.4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09.92萬元,增長4.34%。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7年度決算7,265.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66.52萬元,增長3.81%。主要原因是增加科研單位新進人員基本經費支出。

  "技術研究與開發"(款)2017年度決算184.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43.4萬元,增長30.78%。主要原因是增加電梯運作安全監測資訊平臺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尾款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0,326.1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5.5萬元,下降0.6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10,326.1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5.5萬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部分單位因在職人員減少,相應減少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935.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3.55萬元,下降1.3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3,935.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3.55萬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部分單位因在職人員減少,相應減少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6、"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343.65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一致。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2,343.65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用於繳納職業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6,131.7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9個行政單位、37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33.3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616.51萬元減少483.1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59.2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20萬元減少60.79萬元。主要原因是4名隨外單位團組出訪人員的出國費用主要由組團單位支付;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2017全球城市峰會、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與節能監管技術交流合作、進行標準物質研發能力技術培訓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2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9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4.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7.42萬元減少23.1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在公務接待事項中落實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相關規定,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對口業務交流和調研指導工作等方面。公務接待137批次,公務接待78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069.8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469.09萬元減少399.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564.5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94.7萬元減少30.12萬元。主要原因是一個單位未進行車輛購置,2017年更新30輛,車均購置費18.8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505.2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74.39萬元減少369.14萬元,主要原因是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改革後保留車輛減少,相應減少車輛運維費支出。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2.1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0.7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8.2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4.1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0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615.18萬元,比上年增加609.41萬元,增加原因主要一是調整支出結構,將上年列入項目預算安排的辦公設備購置費調整至本年公用經費進行開支;二是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後相應增加按比例計提的工會經費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841.3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858.7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56.0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526.6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073.2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8.0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513.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9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45,835.10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510輛,8,071.81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套),1,042.7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品質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款):指品質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方面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1個,佔部門財政撥款項目總數的36.96%;涉及金額9924.55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項目預算總金額的74.49%。按照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要求,我局對其中48個項目開展了簡易程式的績效評價,對3個重點項目開展了普通程式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在90分以上(優秀)、能夠按工作計劃正常啟動並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38個,佔項目總數的74.51%;評價結果在75-90分(良好)、基本能夠按正常工作計劃啟動,基本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13個,佔項目總數的25.49%。上述項目立項基本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基本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項目任務完成品質較高。

  二、2017年自主創新標準補助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自主創新標準補助經費于2006年由市財政局和市質監局聯合設立。設立依據為《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京發〔2006〕5號)第58條"鼓勵引導企業創制和採用先進技術標準。重點扶持重要標準研究項目,對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援"以及《北京市技術標準制(修)訂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京財經一〔2006〕2293號),對標準制修訂單位的工作結果給予一次性無償補助。其中:國際標準已經批准發佈,補助金額原則上不高於50萬元;國家標準已經批准發佈,補助金額原則上不高於30萬元;行業標準或本市地方標準已經批准發佈,補助金額原則上不高於20萬元;企業自主創新的技術,被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採納的,給予不高於15萬元的特別補助。2017年自主創新標準補助經費項目預算1200萬元,補助69家單位制修訂的144項標準,預算執行率100%。

  (二)評價結論

  2017年自主創新標準補助經費項目績效評價總體得分為90.07分,評價級別為"優秀"。其中:項目決策得分12.88分,項目管理得分26.13分,項目績效得分51.06分。該項目總體績效目標與鼓勵引導企業創制和採用先進技術標準進行補助的目標基本吻合,目標指向較為明確。項目組織實施建立了較為規範的流程體系,項目管理較為合規。較好的發揮了政府的政策導向作用,帶動起社會各方對標準化工作的投入。

  (三)存在問題

  管理制度不夠完善,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時效性、可操作性相對滯後;産出數量指標設置留有餘地、相對寬泛;項目實施順序應進行調整,項目評審工作應該先於預算申報啟動;服務對象滿意度未細化量化。

  (四)建議

  建議該項目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編制明確、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制訂合理的項目實施方案;完善與財政預算管理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強化數據的分析、突出項目執行的效果;加強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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