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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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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宏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情況。

  3.負責監測本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工作,研究宏觀經濟運作、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4.負責匯總分析本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5.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6.承擔規劃本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産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本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市政府投資計劃;按國家及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7.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産業發展,推進本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産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産業發展、産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協調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8.承擔組織編制本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統籌發展、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

  9.承擔本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重要農産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的實施。

  10.承擔本市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作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價格監管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11.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12.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民航、鐵路等國家在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工作。

  13.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市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迴圈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産業和清潔生産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14.負責組織擬訂本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能源總量平衡。

  15.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6.負責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調控戰略,擬訂人口政策;負責調控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人口調控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政策建議。

  17.承擔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1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部門決算包含機關本級及14個直屬單位分項決算,分別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21世紀議程工作辦公室、北京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貸款項目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北京市物價監督與反壟斷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本調查隊、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北京市價格監測中心、北京市節能監察大隊、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中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86,943.6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0,118.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1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6,824.8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78,331.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77%;上級補助收入14.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事業收入1,284.7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其他收入487.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2,290.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5.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1.85%;項目支出49,265.1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8.15%。

  2017年結余分配2,002.4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2,650.67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0,162.8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1,541.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21%;國防支出45.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教育支出95.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11.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5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32.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1%;節能環保支出16,908.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1%;農林水支出7,2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28%;其他支出19.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1,541.1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206.89萬元,增長8.37%。其中: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41,016.7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682.49萬元,增長6.99%。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追加安排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主要包括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資訊系統項目、北京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與監控資訊系統項目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524.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524.4萬元。主要原因:為上年度結轉使用的基建項目經費支出。

  2、“國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45萬元。其中:

  “經濟動員”(款)2017年度決算4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45萬元。主要原因:為上年度結轉使用的中央國防動員項目經費支出。

  3、“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95.3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5.95萬元,下降36.9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95.3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5.95萬元,下降36.98%。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進修及培訓預算計劃。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17年度決算2,511.0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3.03萬元,下降4.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2,511.0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3.03萬元,下降4.1%。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嚴格按標準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

  5、“醫療衛生”(類)2017年度決算1,832.6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0.12萬元,下降3.18%。其中: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621.2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8.71萬元,下降2.92%。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1,042.7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3.99萬元,下降3.16%。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醫療保障經費標準,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68.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41萬元,下降4.21%。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

  6、“節能環保”(類)2017年度決算16,908.0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930.97萬元,下降29.07%。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129.1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29.17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追加了第三批政府機構節能改造項目經費預算。

  “能源節約利用”(款)2017年度決算16,778.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060.14萬元,下降29.62%。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部分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資金預算。主要包括(節能)北京華電通州運河核心區冷、熱、電三聯供項目、2017年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工程等。

  7、“農林水事務”(類)2017年度決算721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農業”(款)2017年度決算721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主要為年初預算安排的北京市支援河北省張承地區發展農業節水補助資金項目預算。

  8、“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9.59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19.59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9.59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19.59萬元。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預算執行過程中追加了部分經費預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2,819.8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4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9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05.27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84.41萬元減少79.1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184.9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91.7萬元減少6.72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因公出國(境)工作;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宏觀經濟政策、資源能源、養老醫療、節能環保等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方面,主要有出席第二十一屆北京o香港經濟合作研討洽談會、莫斯科“城市可持續發展和能源效率”市長級會議、國際人才社區建設和體育産業發展調研、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規劃設計要點與投資運營機制培訓、歐盟農業支援政策及農産品進出口管理培訓等,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0個、4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1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6.9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5.71萬元減少8.7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公務接待工作。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與周邊省市就京津冀協同發展、能源保障供應、生態環境保護等區域合作政策協調;接待外省市和相關部門來我委就北京市在節能減排、環保政策、投資管理等領域的經驗、做法、成效等進行考察調研、交流研討;與國內外研究院所進行合作,邀請專家學者對研究項目進行諮詢和研討論證。公務接待47批次、124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13.3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7.01萬元減少63.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56.3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60.31萬元減少3.92萬元,主要原因: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國Ⅰ和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禁行措施,保障部門履職工作正常開展,2017年對部分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更新3輛公務車,車均購置費18.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56.9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16.7萬元減少59.72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調度使用了公務用車。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3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1.7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1.96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賬面數(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17輛,剔除已報廢未出賬數,實際保有量3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575.36萬元,比上年減少426.41萬元。減少原因:從2017年起職工採暖補貼和物業服務補貼從公用經費中調整到人員經費中列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046.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2.3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24.28萬元。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1,253.04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17輛,2,661.51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607.9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資金:指通過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7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49%,涉及金額33,452.22萬元。經評價,2017年度財政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基本實現,平均得分96.84分。各項目單位能夠緊密圍繞全委中心工作,合理安排項目工作計劃,科學使用各項預算經費,為各項發展改革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節能)2017年綠色照明工程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準推進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的實施意見》(京發〔2016〕2號),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北京市“十三五”節能降耗及應對氣候變化規劃》(京政發〔2016〕34號)確定的節能減碳重點工程,本市將在“十三五”期間深入開展綠色照明工程。為此,北京市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綠色照明工程實施方案》(京發改[2016]158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有利於推動完成本市節能減碳指標,有利於推動節能環保産業發展,有利於提升首都城市形象。

  2017年綠色照明項目根據“實施方案”總體部署及節能減碳重大項目儲備規劃調研情況,2017年項目主要採取“規模推廣”和“重點示範”相結合方式實施。“規模推廣”是指依據需求,規模化推廣大宗高效照明産品,主要是LED直管燈和地下停車場LED感應燈,計劃共推廣約40萬隻左右,市級財政補貼比例為40%。“重點示範”是指根據“方案”要求及專家建議,啟動智慧射燈、智慧路燈等智慧照明産品試點示範。通過試點示範,為下步在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冬奧會場館、郊區道路、地鐵等領域大規模推廣打下基礎。2017年將選取兩家單位進行試點示範,市級財政補貼比例為50%。該項目年初批復金額為1,865萬元,實際支出金額為1,623.15萬元(其中:2016年結轉資金支出680萬元,2017年支出943.15萬元),結余241.85萬元。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6.88分,其中項目決策13.23分,項目管理25.57分,項目績效48.08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設定不夠合理,項目年度績效目標與項目的中長期規劃結合度尚有不足。

  2.項目經費預算不夠精準,該項目預算總額1865.00萬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1623.15萬元,預算執行率87.03%,結余資金241.85萬元。

  3.項目關鍵性、控制性節點進度指標設置較少,項目進度管控不足。

  (四)建議

  1.增強預算績效管理意識,優化績效目標設置,提高績效目標設定的合理性及績效指標的細化程度,提高項目的可持續性。進一步完善項目中長期規劃,將職能與規劃、年度計劃和項目實際需求科學的結合。

  2.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科學性。建議在今後預算編報過程中,加強項目前期調研分析,確保預算額度的科學性、準確性,提高財政資金支出效率和效益。

  3.加強項目進度管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性,減少項目資金結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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