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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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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房改辦)的牌子。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房改辦)是負責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機關本級行政1個(內設29個處室),下屬22個預算單位。

  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承擔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危舊房改造和古都風貌保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3.承擔推進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研究擬訂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指導直管公房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4.負責本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調度和監管以及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審批類工程項目登記備案,並提供建設協調和服務工作。

  5.承擔本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6.承擔本市建設工程品質和施工安全監管的責任。研究擬訂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生産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管理;參與重大建設工程品質、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承擔指導、規範本市村鎮建設的責任。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制定村鎮建設工程技術標準;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擔本市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國家和地方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墻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9.承擔本市房地産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産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房地産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産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産開發、房地産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産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産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産開發企業、評估機構的資質管理。

  10.承擔本市房屋管理的責任。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劃;負責房屋登記管理;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協調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

  11.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産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關本級行政1個,下屬2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資訊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節能與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和房屋管理監察執法大隊、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總站)、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64,313.8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7,423.7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807.8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5,082.3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57,018.8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2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308.6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6.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7%。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9,680.1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539.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6.20%;項目支出26,069.0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3.6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71.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12%;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237.4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396.27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412.4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15.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8%;科學技術支出1,961.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4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02.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23.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6%;節能環保支出158.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6%;城鄉社區支出33,795.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6.10%;住房保障支出1,769.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98%;其他支出985.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下同)2017年度決算215.4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7.00萬元,下降23.7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下同)2017年度決算215.4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7.00萬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培訓費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2017年度決算1,961.3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48.77萬元,下降15.10%。其中:

  "應用研究"2017年度決算1,961.3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48.77萬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3,902.5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92.29萬元,下降9.1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3,902.5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92.29萬元,下降9.13%。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623.7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9.30萬元,下降4.6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1,623.7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9.30萬元,下降4.66%。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5."節能環保支出"2017年度決算158.1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17年度決算158.1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

  6."城鄉社區支出"2017年度決算33,795.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20.33萬元,下降2.37%。其中:

  (1)"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017年度決算32,449.6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99.26萬元,下降1.81%。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2)"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17年度決算68.2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1.41萬元,下降62.02%。主要原因:核減北京市民用建築能耗統計費用等3個項目上年度結余資金95.80萬元;

  (3)"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2017年度決算1,278.1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9.66萬元,下降7.90%。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7."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決算1,769.2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1.19萬元,增長0.64%。其中:

  "城鄉社區住宅"2017年度決算1,769.2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1.19萬元,增長0.64%。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據工作需要追加《中心城區直管公房地區環境改善和風貌保護工作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

  8."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985.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985.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915.8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10,915.8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類,下同)2017年度決算10,915.8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18.88萬元,下降2.84%。其中: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7年度決算10,915.8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18.88萬元,下降2.84%。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3,522.3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6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67.9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73.55萬元減少105.5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66.4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6.73萬元減少10.2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綠色建築、物業管理交流和建築業技能人才管理調研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2個、29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2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2.5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89萬元減少2.3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兄弟單位交流學習等接待工作。公務接待32批次,公務接待44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99.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91.93萬元減少92.9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33.2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5.95萬元減少2.70萬元。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2017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6.6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65.7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55.98萬元減少90.23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5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1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59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834.43萬元,比上年增加35.71萬元,增加原因:水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720.1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94.4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425.7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71.3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6.4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153.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7.8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6,940.57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02輛,2,054.7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7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58%,涉及金額18,903.43萬元,佔部門項目資金總額的78.30%。評價工作按照《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規定的程式實施,其中: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69個,涉及金額17,118.52萬元;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3個,涉及金額1,784.91萬元。項目評價結果為"優秀"的項目63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好"的項目9個。

  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7年度居住類物業項目調查(二期)調查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對物業行業監督管理的工作部署,解決物業服務中的突出問題,加強對物業行業的信息化管理,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實現建設宜居城市的目標。根據工作安排,在2015年與2016年居住類物業項目調查的基礎上,2017年擬對全市1240個居住類物業項目開展調查,通過委託第三方機構的方式對選取項目的基礎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該項目通過調查內容設計、調查方案設計、調查對象選取、調查對象培訓、數據相關匯總等工作分步完成調查工作。項目的主要內容為:現場調查各層級小區物業項目基本情況、原始資訊、項目現狀,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場調查小區物業項目的樓宇本體、強電系統、弱電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系統、綠化環境、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等設備設施的現狀和公共維修資金使用情況;被調查對象,樓宇本體應明確到單元,設備設施應明確本體相關數據及公維使用情況;調查過程中應明確所在小區物業服務單位的服務區域;在調查的設計過程中,需參考有關小區物業項目相關資料,分類識別,清晰明確。

  (二)評價結論

  經考評,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0.04分。其中,項目決策評價得分13.68分,項目管理評價得分27.06分,項目績效評價得分49.3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制度建設不夠全面,缺少相應的管理辦法,過程管理中主動監管的痕跡資料歸集不夠充分。

  2.項目績效成果的展示和應用不夠明確。

  (四)建議

  1.完善制度建設,在項目風險控制、風險應對措施、績效管理機制建設等方面需進一步完善,注重管理痕跡的留存和歸檔,提升管理的規範性和精細化程度。

  2.進一步提升績效管理意識,加強績效成果的運用,從多個層面反映項目績效實現情況及服務對象滿意度,重視績效資料的歸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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