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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識産權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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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保護知識産權工作,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産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有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産權保護的宣傳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首都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

  3、承擔規範本市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處理、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專利代理機構,推進專利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促進本市知識産權産業發展;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管理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産權無形資産評估;推動專利權質押工作;

  5、負責本市專利資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資訊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知識産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6、統籌協調本市涉外知識産權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産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部門決算由6個單位構成,包括局機關本級和直屬5個事業單位,分別是:北京市知識産權資訊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服務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局、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9347.3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6726.4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615.9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6169.9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6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289.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3%;經營收入175.8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1.4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817.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405.8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25%;項目支出13210.7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8.5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00.8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2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22.5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507.47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591.5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902.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58%;教育支出11.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5.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4.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5%;其他支出87.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4902.1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05.13萬元,增長11.23%。其中:

  "知識産權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14901.7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10.02萬元,增長11.28%。主要原因:增加專利申請資助金項目經費。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0.4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89萬元,下降92.38%,主要原因:正在報批竣工決算。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1.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63萬元,下降39.13%。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1.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63萬元,下降39.13%。主要原因:部分培訓未開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25.9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6.04萬元,下降3.6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384.1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2.29萬元,下降3.1%。主要原因:人員減少。

  "社會福利"(款)2017年度決算1.53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殘疾人事業"(款)2017年度決算24.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29萬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工資總額有調整。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5.3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46萬元,下降2.91%。主要原因:人員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64.3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35萬元,下降0.2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164.3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35萬元,下降0.21%。主要原因:人員減少。

  5、"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7.2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87.2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403.8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9.5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9.18萬元減少9.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40.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1.49萬元減少0.62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開支;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知識産權保護環境專題調研、知識産權交流會、第七屆亞洲知識産權營商論壇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6個、1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92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1.2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94萬元減少0.69萬元。主要原因:壓縮經費開支。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份知識産權局調研接待。公務接待11批次,公務接待13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67.4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5.75萬元減少8.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35.6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5.95萬元減少0.35萬元。主要原因:壓縮經費開支,2017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7.8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1.8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9.8萬元減少7.97萬元,主要原因:公車改革。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4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5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1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83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2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94.37萬元,比上年減少2.44萬元,減少原因:節約開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8.2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2.7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5.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4.8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4.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0.3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7.7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

  固定資産總額6398.59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5輛,530.6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專利申請資助金:主要用於對專利第一申請人為北京市的單位和戶籍在北京市或具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個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及單位向外國申請發明專利給予資助。資助的範圍包括國內外授權專利申請費用、國內授權發明專利的代理服務費;第七年、第八年年費和小微企業發明專利授權後前三年度的年費;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獲得授權(註冊)的發明(標準)專利部分申請費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7.88%,涉及金額10043.95萬元。

  在25個項目中,我局對其中的22個項目採取了簡易程式評價,對其中的2017年專利資助金項目、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産權預警和應急救助專項資金和2017年北京市專利商用化資助項目採取了普通程式評價。普通程式評價項目涉及金額8497.35萬元,佔自我評價項目總金額的84.60%。在我局普通程式評價的3個項目中,有2個項目為優秀,1個項目為良好,優良率達到100%。在我局簡易程式自評的22個項目中,有22個項目為優,佔所有簡易程式自評項目的100%。

  從此次績效評價情況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規定,績效目標設置比較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項目支出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按照預算和計劃進度執行。各項目任務完成品質較高,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好。通過項目實施,對所支援的行業領域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項目在績效設置和完成過程中還存在績效目標設置不夠細化,科學性和準確性需進一步提高,部分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不足的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需要進一步完善項目績效目標、指標,增強目標的可考核性,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二、2017年專利資助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隨著知識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知識産權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已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支撐和掌握髮展主動權的關鍵。北京市知識産權局為了更好地落實國家戰略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增強首都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指示精神,促進科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提高北京市專利申請的數量和品質,自2000年起設立了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金。為提升北京市專利的品質和價值,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北京市知識産權局(以下簡稱"市知識産權局")共同對政策進行修訂,于2014年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知局〔2014〕178號),對資助範圍、資助內容、申報流程和方式等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並委託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以下簡稱"代辦處")作為項目執行部門,負責專利資助金的受理、審核、發放工作。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由市知識産權局申報,代辦處具體執行。市知識産權局是項目的主管單位,承擔項目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負責聯合市財政局確定資助金的支援方向;編制年度資助金的預算和決算;組織對資助金申報的審核、評估;監督檢查資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及對資助金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代辦處是作為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設在北京的專利業務派出機構,由市知識産權局直接管理,承擔資助金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主要負責專利申請文件的受理、審核及上報工作;承擔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的日常辦理工作。

  3.項目的主要內容及完成情況

  資助金項目主要用於對專利第一申請人為北京市的單位和戶籍在北京市或具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個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及單位向外國申請發明專利給予資助。資助的範圍包括國內外授權專利申請費用、國內授權發明專利的代理服務費;第七年、第八年年費和小微企業發明專利授權後前三年度的年費;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獲得授權(註冊)的發明(標準)專利部分申請費用。

  2017年度項目實際完成情況:資助國內授權專利申請費24641件,資助國內授權發明專利代理服務費19631件,資助發明專利第七/八年年費13687件,資助發明專利年費(小微企業授權前3年)3369件,資助國內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費申請費用21930件,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申請費資助113件,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官方費用資助1339件。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價,2017年北京市專利資助金項目綜合得分91.70分,其中,項目決策14.26分,項目管理28.24分,項目績效49.20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該項目存在的問題是個別資助類型,編制預算時主要參照以前年度資助數量和金額進行測算和估算,導致預算編制的準確性不足;隨著項目的成熟發展、群眾産權意識的提高和出臺的各種有效政策,相關知識産權保護的意識已逐漸樹立。從項目的績效目標和實施方案看,項目缺乏切實可行的長期規劃。

  (四)建議

  項目單位應根據單位的工作計劃,加強預算項目整體方案的策劃與制定,進行充分的項目前期調研和分析工作,制定準確的目標。項目應深入分析項目的立項背景、政策支援、政府導向等多方面因素,從多層面(如政府影響力,專利受惠範圍等方面)不斷調整績效目標,不斷調整支援方向和重點,設置長期規劃,變被動為主動,為實現國家、北京市重大發展戰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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