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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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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是負責本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規定項目以外的地方環境品質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2.負責本市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協調推動與周邊省區市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區縣之間的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

  3.承擔落實本市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並監督實施,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督查、督辦、核查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區縣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總量減排考核並公佈考核結果。

  4.負責提出本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規模及項目安排建議;參與編制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負責環境形勢綜合分析。

  5.負責本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限期治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等制度的實施;參與促進清潔生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

  6.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對本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有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受環境保護部委託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進行管理。

  7.指導、協調、監督本市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品質狀況評估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對新建自然保護區提出審批意見,依法對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8.負責本市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輻射安全相關政策、規劃;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廢棄的放射源、放射性廢物處置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內的核設施管理。

  9.負責本市環境監測和資訊發佈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資訊網;組織實施環境品質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品質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建立和實行環境品質公告制度,統一發佈環境狀況公報等環境資訊。

  10.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應用;促進迴圈經濟和環保産業發展。

  11.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負責與有關國家、地區、國際組織間的環境保護合作事項;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等工作;受市政府和環境保護部委託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12.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環境新聞宣傳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13.負責監督檢查區縣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執法監察等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所屬單位15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全額事業單位13個、差額事業單位1個。包括: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機關(本級)、北京市環保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輻射安全技術中心、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北京市環境資訊中心、北京市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中心、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環境影響評估評價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投訴舉報電話諮詢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督察中心和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434102.0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18069.7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04.1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5928.1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408060.1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60%;事業收入8248.7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7%;其他收入1760.9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04975.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159.0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54%;項目支出272816.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9.45%。

  2017年結余分配56.6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29069.46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5279.5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81.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科學技術支出5111.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11.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022.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2%;節能環保支出281495.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33%;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3188.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8%;其他支出868.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1.1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6.26萬元,下降16.6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81.1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6.26萬元,下降16.69%。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

  2."科學技術"(類)2017年度決算5111.7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08.25萬元,下降5.69%。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7年度決算5111.7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08.25萬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屬環科院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通過項目整合、成果共用、優化採購方式和流程等控制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511.3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2.66萬元,下降5.1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1511.3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2.66萬元,下降5.19%。主要原因為各單位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經費各項相應調整。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022.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4.29萬元,下降1.44%。其中:

  "公共衛生"(款)2017年度決算27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為我局機關實施的醫療廢物處置企業政策性補貼項目。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322.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4.29萬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是各單位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經費各項相應調整。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81495.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6058.45萬元,增長51.80%。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16481.3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490.62萬元,增長17.80%。主要原因為是我局年中實施了基建項目,包括我局所屬監測中心年中實施的"空氣品質預報預警及決策支援平臺"項目,以及我局承擔的世行、亞行、法國政府貸款項目本年度發生的還貸款支付。

  "環境監測與監察"(款)2017年度決算4041.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474.58萬元,增長13.30%。主要原因為我局本年度新增一個事業單位,以及我局機關年中實施了"北京市環境保護督察專項"。

  "污染防治"(款)2017年度決算244520.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0649.35萬元,增長58.91%。主要原因為2017年是"2013-2017年清潔空氣計劃"的收官之年,為確保環境空氣品質達到預定目標,環保部、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強化措施,如《關於印發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方案的通知》、《關於加強"2+26"城市縣(市、區)空氣品質監測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為落實各項措施要求,2017年我局機關實施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專項項目"、"北京市PM2.5污染成因及基準監測能力建設"、"北京市施工工地監控"、"機動車秋冬季執法保障項目(2017年)"、"北京市2017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空氣品質監測保障項目"等多個大額項目。

  "自然生態保護"(款)2017年度決算599.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599.9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我局機關年中實施了涉密項目。

  "能源節約利用"(款)2017年度決算6018.2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227.37萬元,增長58.76%。主要原因是局機關年中實施了中央單位"清煤降氮"市級補助項目。

  "污染減排"(款)2017年度決算9833.9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83.41萬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屬監測中心、投訴舉報中心等相關單位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經費各項相應調整。

  6."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188.36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其他資源勘探電力資訊等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3188.36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為我局所屬機動車中心實施的機動車排放實驗室二期建設工程項目。

  7."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68.65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868.65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為我局各單位補繳以前年度職業年金、養老保險款項。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8584.73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3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99.8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32.70萬元減少132.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73.3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9.38萬元減少6.02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我市年底前關於因公出訪管理的臨時要求,我局機關將2017年最後一個出訪團組在出發前壓縮了出訪行程,取消了赴瑞士洽談合作的任務,故原定用於赴瑞士部分的預算未能按計劃支出。2017年因公出國(境)團組主要執行以下任務:出席國際會議並宣傳我市大氣污染治理成果、開展環保國際合作項目技術交流、配合市外辦進行友城交流、進行環保方面主題培訓等。2017年,本部門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0個67人次,每人平均使用財政因公出國(境)費用1.09萬元。每人平均出訪費用低的原因是我局部分出訪團組經費由外方負擔。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5.6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9.80萬元減少4.19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費。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境內環保工作交流、監督檢查和國際交流等接待事項。其中:公務接待72批次,公務接待52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20.8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43.52萬元減少122.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20.8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00.28萬元減少79.40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9.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5.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6.3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0.35萬元。2017年車輛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27輛,還有30輛已移交市車改辦尚未完成登出手續,車均運作維護費1.74萬元。本年度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合計825.06萬元,比上年增加103.58萬元。主要原因是為落實環境保護工作任務人員正常變動、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政府採購支出28141.8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563.0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81.7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2397.0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950.4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8.6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191.3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3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25402.89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66輛,6316.9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設備90台(套),30201.7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棄物、放射性物質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市環保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6個,佔部門財政撥款項目總數的37.1%;涉及資金160565.76萬元。按照績效評價工作的要求,我局部門自評採取簡易程式評價和普通程式評價兩種形式。

  我局對43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的績效評價,項目數量為預算批復項目的35.83%,涉及資金達到預算批復資金的77.01%。我局按要求對《自評表》進行了審核,評價結果在90分以上(優秀)能夠按工作計劃正常啟動並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43個,佔項目總數的100%。

  我局選取"更換計程車三元催化器項目"等3個項目進行普通程式評價,按照《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實施評價,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跟蹤評價工作,績效評價以資金支出為導向,項目實施效果為重點,從政策落實、計劃制定、項目申報審批、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等環節,對各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梳理,並按要求形成績效評價報告。評價結果在90分以上(優秀)能夠按工作計劃正常啟動並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2個,佔項目總數的67%;評價結果在75-90分(良好)並達成預期指標的項目1個,佔項目總數的33%。  

  我局作為保護環境、生態建設的牽頭部門,工作量上的大幅度增長,必然帶來資金使用監管的強化需求。由於環保資金支出的政策性較強,涉及面較廣,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社會關注度高,項目的資金管理、統籌、協調等工作面臨巨大壓力。我局克服各種困難,堅持依法、科學、規範理財,重視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預算管理,嚴格追蹤問效,為各項環保工作任務的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二、更換計程車三元催化器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從當前國內外車輛排放控制技術來看,機動車排放控制主要是通過發動機和發動機外的排放凈化裝置來實現,其中,機外排放凈化裝置(也就是俗稱的三元催化器)是控制汽油車排放污染的最重要裝置之一。隨著使用時間和里程增加,車輛會逐漸老化,包括三元催化器等車輛的零部件也會老化。研究表明,計程車使用16萬公里後排放逐漸惡化(市交通委數據顯示計程車年均行駛里程11萬公里)。經實驗室嚴格測試,使用兩年以上的計程車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平均超標分別為5倍和2倍。更換計程車三元催化器是保障計程車排放穩定達標,減少本市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市自2016年開始實施"定期更換北京計程車三元催化器項目",對北京市的計程車定期更換三元催化器。為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7工作措施》(京政辦發〔2017〕1號)第16項重點任務,2017年,擬對北京市9140輛運營期在兩年以上的計程車更換三元催化器。項目績效目標:通過更換計程車催化器實現滿足排放標準要求,減少本市機動車排放污染。

  2017年申請預算46,211,700.00元,實際支付46,211,700.00元。其中2017年實際更換計程車三元催化器9140輛,使用資金33,351,708.19元,支付2016年度計程車更換三元催化器的尾款,使用資金12,859,991.81元。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該項目綜合考評得分90.82分,其中,項目決策14.12分,項目管理30.00分,項目績效46.70分,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自2016年計程車更換三元催化器工作啟動以來,北京市已累計更換5萬餘輛計程車三元催化器,每年可減少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2300噸左右,有助於改善北京空氣品質。評價認為,項目預期目標已完成,社會效益比較明顯,有利於提升北京空氣品質。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不夠規範

  績效目標設置的科學性有待增強。品質指標缺乏明確的品質合格標準,將效果指標設置為效果數量指標和效果進度指標,不符合填報規範。效果指標未從更換三元催化後的減排角度設置。部分指標細化量化不足,項目數量産出指標與申報産出數量指標數值不一致。

  2.績效成果展現不充分

  該項目績效成果資料體現不完整,滿意度問卷設計不夠合理,作為延續項目,缺少與以前年度執行效果的對比。調查問卷的抽樣方案不夠科學、可選答案設置的比較簡單,不利於全面測評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四)建議

  1.提高績效意識,合理設置績效目標

  進一步提高財政預算支出績效管理意識,針對項目實施內容,合理地設定績效目標。按照相關、可考、細化、量化的要求科學設置各項績效指標,為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奠定基礎。

  2.加強績效成果的收集與展示

  作為延續性項目,應及時總結項目實施的經驗和不足,以利於項目的持續改進和完善。增加滿意度測評的樣本數量,豐富滿意度調查的內容和深度,明確數據收集方式、數據來源和審核方式。科學合理測算項目的減排效應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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