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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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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市屬文化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文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出資人職責。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3.承擔監督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4.指導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文化資産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負責建立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或負責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考核、任免、獎懲。

  6.指導督促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指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建立文化技術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和高新技術的運用;負責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文化科技創新,促進文化與科技、教育、體育、旅遊等相關産業融合發展。

  8.建立健全本市國有文化投融資體系,引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文化和資本市場對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管理文化發展相關專項資金。

  9.負責協調推動本市相關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建設;負責促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産業發展;組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開拓國際市場,推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共包括所屬單位4家,分別為:

  1.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行政單位)

  2.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示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3.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資訊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4. 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86868.58919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5297.94459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570.644598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85292.1310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他收入5.8135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0707.2013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73939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91%;項目支出37079.4619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1.09%。

  2017年結余分配4.88618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6156.501687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707.19782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75.301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0394.2995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0.8969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2%;其他支出106.7003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75.3010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95.075000萬元,下降55.8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75.3010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95.075000萬元,下降55.80%,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減以及部分培訓項目取消導致。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0394.29954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8171.240981萬元,增長81.77%。其中:

  "文化"(款)2017年度決算24205.17954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244.120981萬元,增長15.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電子消費券等專項經費導致。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6189.1200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4927.120000萬元,增長1182.82%,主要原因為年中追加省級文投集團資金等專項經費導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30.89695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2.057816萬元,下降28.4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130.89695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2.057816萬元,下降28.45%。主要原因為所屬事業單位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離退休部分活動及雙節走訪慰問未開展導致。

  4、"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06.70032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3.934472萬元,下降11.55%。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106.70032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3.934472萬元,下降11.55%。此項資金為上年度結余資金,下降主要原因為上年度結余資金財政收回導致。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627.73589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4.81943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5.496736萬元減少10.67730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58.80596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60.000000萬元減少1.194038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出國經費;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阿斯坦納世博會、京臺文創展、香港授權展、2017北京文化廟會台北之旅、巴黎國際亞洲博覽會及相關經貿文化交流活動、中國青年設計師駐場計劃、渥太華北京周活動、京港洽談會活動、出席米蘭設計周、參加中國投資論壇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2個、3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72958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296736萬元減少2.296736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公務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6.01347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3.200000萬元減少7.18652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6.01347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3.200000萬元減少7.186527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公務用車開支。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000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0496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66212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30175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0168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82.755273萬元,比上年增加92.476951萬元,增加原因為新增一個事業單位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以及本年度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增加導致。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657.23525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22.10591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435.1293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118.7992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0.4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458.7308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3.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132.670697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8輛,133.27100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免繳國有資本收益的函》(京財資産﹝2016﹞802號),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2016至2020年期間免繳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7個,佔部門預算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9557.274678萬元。參與績效自評的27個項目年初預算數為10820.442837萬元,全年執行數為9557.274678萬元,執行率為88.33%。全部項目績效自評平均得分為96.08分。

  二、"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台北)"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主要內容

  "文化創意産業展(台北)"項目的主要內容為:在台北貿易中心舉辦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系列活動,組織北京文創企業赴台北展出優秀文創産品,與台灣文創機構和企業開展對口交流,並組織文創設計師論壇。

  2.項目立項依據及背景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對臺工作部署,發揮首都文化創意集聚的資源優勢,借助展會搭建的互動平臺,推動京臺文化創意産業交流和發展,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自2009年起,經過多年的培育和發展,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在台灣影響力逐漸擴大,拓展了雙方文化經貿合作的發展空間。在商務部和國臺辦的政策指導下,繼續舉辦2017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台北)(也稱"京臺文創展")。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立項符合單位部門職責,具有現實需求,總體績效目標明確,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完善,但存在績效指標設定的不夠細化量化,缺少項目管理制度等問題。

  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6.26分,總體看來,項目執行情況良好。其中項目決策13.86分,項目管理27.00分,項目績效45.40分。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表的填報不規範,個別指標細化量化不足,有待完善。如:産出成本指標、産出品質指標。

  2.該項目實施方案基本完善,但在制度構建與遵循方面應進一步提高。

  3.針對本項目的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4.項目績效成果體現不足,相關佐證資料不完善,不利於項目實施效果的體現。

  (四)建議

  1.科學設定項目的績效目標,進一步細化量化項目的績效指標,提升對項目執行的指導意義。

  2.完善項目實施的管理方案,引入制度構建與遵循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導意義。

  3.完善項目制度建設,加強對供應商的過程監管,保證項目中各項內容的完成品質。

  4.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的收集,以便於更好體現該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項目執行全過程應注意存檔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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